國立臺灣大學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9時
地點:博雅教學館101教室
主席:管校長中閔 紀錄:孫佩郁
出席人員:應到代表總額173人,實到112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
列席人員:16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173人,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88人,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9點5分,開始開會。首先報告上次校務會議至今學校的校務情況(簡報檔如11103F1.pdf、11103F2.pdf 、11103F3.pdf ):
一般學術與行政方面:
一、永續辦公室於3月16日至4月22日針對建築節能、負碳技術、校園智慧化等議題召開9場工作會議,並於111年4月29日召開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討論111年度績效指標。2022 THE大學影響力排名(Impact Rankings),本校以93.1分獲全球第37名,SDG 9「工業化、創新及基礎建設」、SDG 11「永續城鄉」與SDG 16「和平正義與制度」為本校得分最高的三個永續發展目標;2022天下USR大學公民調查:本校連續三年獲得「公立一般大型大學」組冠軍。另為蓄積校園永續力,廣納創意發想打造永續校園,與學務處主辦「ESG永續校園學生創意競賽」,已於5月16日至17日舉辦校內說明會,廣邀學生參與。
二、創新創業推動情形
(一)創新設計學院:創新領域學士學位學程之招生,已於4月21日、25日辦理2場線上說明會,後續於5月4日、12日開放Office Hour,讓同學可以個別諮詢;另陪伴引導機制有關師生交流會,已於4月20日舉辦110-2期中交流會;學習教練方面於3-6月試驗1.0版教練培訓機制,由設計你的人生教練協助擔任首批教練;另於4月8日線上舉辦「設計你的大學 x Umichigan」國際交流。並持續研發行動方案,與校友及外部資源合作、試行職涯與人生探索工作坊、協助校學士規劃課程清單等。
領導學程學生創辦之Refugee Network Taiwan團隊,用教育打開想像與國際NGO合作連結臺灣志工與異國難民,從2021年6月開始進行,已媒合115位大學生,臺灣有89位志工進行教學,時數達1,068小時;代表學校參與校內SDGs展覽、ESG高峰會、亞太永續行動博覽會,為推動永續發展的成果實例。
(二)國際產學聯盟辦公室:辦理與麻省理工學院產業聯絡計畫(MIT ILP)合作之第4場聯合線上研討會,以「Green Technologies: From Flexible Brine Management to Efficient Carbon Capture」為主題,由本校及MIT教授擔任講師,近70名各領域公、企及學術人士參與,另科技部「科研成果創業計畫」111年度第2梯次,輔導提案申請19件萌芽案及1件拔尖案,共20件申請案。
三、國際學院:將籌備規劃新設「印太研究與華語文化碩士學位學程」;有關優華語計畫國際合作方面,今年 (2022) 春季班有 Indiana U. 及 Temple U.學生來本校研習華語,為配合 2030 雙語國家政策,此些學生亦至新北市小學進行英語交流活動;夏季班將有 12 名學生來本校研習華語,分別來自 4 個學校,包括 Indiana U.、Temple U.、UT Austin、St Andrews,亦為本校首次與 University of St Andrews 實質合作;另與國際農業研究機構「亞蔬─世界蔬菜中心 (World Vegetable Center)」簽署合作協議備忘錄 (MOA) 及學生實習合約書。
四、雙語教育中心:推動院設全英學士學位學程,工學院規劃增設智慧工程科技全英語學士學位學程,生農學院規劃生物科技與食品營養學士學位學程及生命科學院規劃生命科學院全英語院學士班,招生對象為112 學年度第一屆新生入學,工學院與生農學院之新生以國際生為主,本地生則於大二轉入,首年學生20名,逐年遞增至每年40名。生命科學院為大二在學生雙主修 (不限國籍)學生。
五、行政單位法規及表單英譯專案
(一)第一期進行教務處、學務處、研發處的法規及表單英譯,於111年4月30日完成,總計法規211部350,081字、表單174件174,114字。為讓本校法規英譯用語精確並有一致性,本案辦理期間,審視彙整建置「校級通用語彙」、「各單位行政專業語彙」、「英文法規首條格式」、「英文法規末條及沿革格式」等英譯之根基,均已公告在秘書室網頁。
(二)第二期進行國際處、人事室、總務處的法規及表單英譯,總字數約36萬字,預計於11月底前完成。
六、臺灣大學系統
(一)系統三校校際選課人次於110-2學期為3,827人次,至110-2學期止,三校校際課程數總計為1,795課程數。
(二)將補助三校管樂團聯合音樂演奏會活動,擬訂於112年3月或5月假「國家音樂廳」舉辦,以歡慶三校共組國立臺灣大學系統7週年。
七、臺大-中研院聯合辦公室於5月發函本校及中研院各單位,公開徵求112年度「國立臺灣大學與中央研究院創新性合作計畫」計畫書,受理申請截止日期為7月中旬,計畫執行期間自112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共2年。本次徵求將著重鼓勵雙方學者組成全新合作團隊及跨領域研究主題,以符合本計畫創新性及互補性之訴求。
八、學校分部總辦事處
(一)竹北分部: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及竹北分部校門案已於111年4月6日至4月19日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並持續辦理申請五大管線,新竹縣政府於4月22日安排汙水系統現場會勘,決議依目前新建案之汙水排放送審圖為準,其餘辦理招標前置作業中。另暑假科學夏令營活動目前規劃中,期能推廣科學並與科技發展結合,提升參與者科學素養與思考能力,與在地居民有持續的交流。
(二)雲林分部:高齡醫學暨健康福址研究中心經4月18日辦理採購評選委員會,於4月25日最有利標會議決標。另臺大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醫院醫療大樓及職務宿舍新建工程案,4月5日及11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召開研商「臺大雲林分院虎尾醫院計畫經費增加事宜」會議,4月16日行政院蘇貞昌院長親自主持,確定本案醫院新建計畫有增加建築量體之必要,且因應疫情及建築原物料價格上漲等之影響,計畫經費調增至99.6億元,依原訂補助分攤之比例,部分由中央負擔,其餘部分由臺大自籌。4月21日臺大醫院預算委員會通過雲林分院虎尾醫院專案計畫經費增加案,並依行政院正式核定之工程總額據以計算總院再投資及借款額度(投資增加10.38億元、借款增加10億元)。又學府東路停車場新建工程預定6月辦理上網招標。
九、藝文中心積極推動線上藝文活動,包含台灣與世界手風琴音樂節、NanaFormosa超擊親密等兩場錄製音樂活動;同時媒合、引薦傑出校友演出。另參與「臺大教職員工全人關懷服務方案」,已舉辦3月4日、3月18日、4月21日三場「給教職員的藝文通識課」,除了帶領教職員走出校園探訪位於永康街的聲色咖啡館,體驗黑膠唱片的迷人氛圍
;更首度於行政大樓戶外中庭演出,重現中世紀與歐洲文藝復興時期音樂,為教職員工的午間時光增添藝文氣息。
十、推動教職員工全人關懷服務方案,111年愛心健檢名額已登記額滿,1至4月完成受檢632名,癌症3名,轉診130名;持續同步提供聯合健康諮詢服務、自我健康管理課程等,以增進教職員工健康管理知能;心理諮商協談1-4月已服務246人次,並針對校園特殊事件提供系所關懷協助,規劃辦理相關座談與工作坊;持續辦理運動專班、藝文饗宴、休閒體驗、名人講座、行動書車、葛萊美行動等活動,目前近千人次參與,因應疫情升高,部分項目提供線上化服務,持續陪伴師長同仁;方案官網(www.care.ntu.edu.tw)與LINE帳號(@ntucares)亦持續服務中。
十一、籌備百歲校慶,校慶標語徵選活動已於111年4月1日公布簡章及網站上線,訂於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徵件3個月,以線上投稿,活動宣傳管道包括有學校官網首頁、校內各單位公文、校園公佈欄、校友電子報、臺大校訊。
十二、校友學習帳戶NTU AR,進修推廣學院已啟動專案,校友免費線上課程截至4月30日,共有1,707校友登錄;Tranclass 線上課程截至4月30日共有7,173造訪數;校友免費隨班附讀有30名校友上課中;校友許願池截至3月31日共有885名校友許願,已規劃10門許願課程陸續推出。
十三、本校畢業校友人數約31萬757人。校友證目前已發行12萬1,555 張,持續提供應屆畢業生及校友重聚辦證優惠。B55、B56、B57五十重聚原訂於111年4月27、29日舉辦,因受疫情影響延期舉行;B76、B77三十重聚及B66四十重聚原預定於111年5月21、22日舉辦,因受疫情影響再次延期舉行;B67四十重聚預定於111年10月29日舉行,協助籌備中。校友資訊系統優化建置案,已於111年4月底完成與圖書館討論門禁串接事項,預計於10月完成。
教務方面:
一、新冠肺炎防疫相關政策-安心就學方案
(一) 受疫情影響無法入境學生,其選課、註冊繳費、修課、請假均得以專案方式辦理,因疫情延長休學或延長修業年限,延長之學期不計。
(二) 為維持學生受教權,請老師視課程教學內容,提供無法入境或因檢疫無法到課學生,遠距非同步或同步等彈性上課方式。
(三) 無法入境學生可修習臺大系統學校提供之開放式線上課程,修課者至少須修習1學分或合併至少1學分之課程。
(四) 無法入境學士班學生僅需繳交學分費,碩、博士班學生僅需繳交學雜費基數。
(五) 另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的發展,本校所有課程 (含實驗/實習/實作/體育課程),自5月9日起全面遠距教學至本學期結束,如有特殊需要須採實體授課之課程可申請 。校屬5棟 (共同、普通、新生、博雅及綜合) 教學館教室僅提供原授課教師和助教錄製課程,以降低群聚感染的風險。實驗或實作課程若必須到校操作,請將安全距離納入課程規劃考量,師生於實驗室時務必確實戴口罩,也請老師盡量採用數位化方式進行。期末考強烈建議以線上辦理為原則,如採實體考試,應提供無法到考學生其他彈性作法,如:提供線上測驗或繳交報告等替代方式,以確保其權益。碩博士生繳交畢業論文期限比照去年辦理,截止時間延至8月31日。
二、推動領域專長,3月24日公告徵件領域專長模組優化及領專課程間連貫性之強化計畫,受理計畫書繳件並提供欲申請之教師個別諮詢服務,截至4月26日已收到14個教學單位提出21個領專提案,如通過 5月30日校課程委員會可於111-1學期實施。
三、推動學士榮譽學程,以提供學生及早研究與深化本校學習管道,已通過14 個學系:醫技系、經濟系、社會系、財金系、工管系、醫學系、地理系、公衛系、職能治療學系、歷史學系、物理治療學系、護理學系、社會工作學系、數學系,有3件申請中:圖書資訊學系、政治學系、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
四、學習規劃辦公室,自110年9月開始服務,截至 5月15日,共計246 人次學生完成初談,110-2學期院系巡迴說明會已辦理7場次;同儕諮詢機制於3月29日 舉辦說明會,募集系學會幹部擔任同儕顧問協助有需求學生了解興趣學系,會後共有23個學系加入服務;111-1學期校學士輔導機制,已配合相關單位研擬,預計於6月底開始初談審核。
五、數位教與學環境提升與優化
(一)NTU COOL
1.110-2學期截至5月17日計有4,077門課程於NTU COOL開課,30,036位學生使用。線上課程學分採計於110-2學期提供 7門通識課程計,共計441人參加認證考核;持續監控伺服器設備設定,並調整系統架構,以「負載平衡」提供系統總體承載量,維持平臺流暢及穩定,協助順利進行線上教學。
2.因應新版影片服務的串流播放格式,調整影片伺服器的快取設定以提升效能,持續規劃、建置在硬碟層級的快取架構,以期整體提升檔案伺服器之讀寫效率。
3.進行送交登分系統之成績模組介面優化程式撰寫,包含調整使用者排序方式,使之與登分系統及點名計分表一致,分批送交成績及使用者操作介面優化等,持續進行簡化未登分成績狀態文字,讓使用者更易區辨未送原因;持續規劃增加合授教師的功能,主授教師開課後課程會自動帶入合授教師名單。
4.進行CEIBA唯讀模式、一鍵下載之功能規劃與開發。
(二)未來教室。完成未來教室教學示範模組懶人包,並協助教師VR設備培訓、測試VR軟硬體,以及持續追蹤協助院系所建置未來教室;建置智慧遠距教室於綜合教學館606及博雅教學館308,提供教師可自行簡易操作的遠距教學場域,預計6月底完工,111-1學期啟用。
六、設置臺大校長獎 NTU Presidential Award,以提升本校學士班學生學習風氣,鼓勵學業優異表現。對象為學士班學生修讀滿一年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前一學年學業表現優異,經學系核獎者。4年制得領3次,5年制、6年制類推,名額為以該學系學士班具正式學籍之非應屆畢業在學人數*2%計算,頒發獎狀及獲獎學年學生所屬學系一年學雜費全額之獎金。學業表現優異之標準及評選方式由學系訂定施行細則,送教務處備查。本獎獲獎者於同學年度不得兼領本校傅鐘獎學金,同學年度本獎、海推獎學金及國際學生助學金僅限領取一種獎助學金,若本獎之獎學金金額高於海推獎學金或國際學生助學金時,由本獎學金補足差額。自111學年度開始頒發。
七、推動教學助理制度奬勵金之研議,以體現並深化學生專業知能學習,已經行政會議通過各級教學助理每月調整幅度分為博士級加2,000元、碩士級加1,500元、學士級加1,000元。故調整後博士級、碩士級、學士級每月獎勵金分為8,000-10,000元、6,000-7,500元、4000-6,000元。再提送5月27日110-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討論,將自111學年度開始。
學務方面:
一、 本處防疫相關事項
(一)全校性防疫措施。3月發布校內活動時,除用餐、室內外運動及指揮中心規定例外情形之外,其他活動均應全程配戴口罩。4月起因應疫情升溫,本校防疫措施依指引滾動式檢討;4月27日起對於自我健康管理者在個人做好防護措施之前提下,可進出辦公室或研究室,但不得進入宿舍、參加課程或前往人群聚集之處。
(二)住宿生採檢及安置。4月13日起至5月4日期間計有139名確診者及400名密切接觸者,相關防疫作為:
1.疑似確診者或確診者:協助就醫及採檢、鼓勵確診者返家居家照護或暫留宿舍轉置空間等候移置集中檢疫所,以及移出後環境進行清消作業。4月14日、20日針對疑似有傳播鏈宿舍區,由北市聯醫團隊進行採檢服務。5月7日啟用外縣市旅社包棟作為確診者安置宿舍。
2.密切接觸者:造冊通報衛生單位、安排PCR(或快篩)採檢、移置防疫旅館、鼓勵同學返家隔離,或暫留宿舍轉置空間等候移出。4月27日起啟用捷絲旅臺大尊賢館作為中繼宿舍,至5月4日止已安置89名境外生或遠地住宿生。
3.安置於校內空間者,宿舍人員均進行關懷、送餐及提供睡袋等物資。刻正籌備本校待拆之徐州路舊公衛校舍作為校內安置宿舍。
(三)學生心輔關懷。針對入境檢疫、確診或因密切接觸被匡列的學生,主動提供關懷及諮商,自111年1月1日起至4月20日止已聯繫478名學生。
二、 導師制度創新方案。本學期持續推動關懷導師、導師社群及學生暖心關懷輔導等創新方案,經統計各系所共推薦62位關懷導師,其中有46位續任、16位新任,較上學期增加29%。4月7日舉辦線上座談會,邀請上學期關懷導師經驗分享,並進行學生輔導案例實作活動及綜合座談。導師社群及學系學生暖心關懷輔導申請,合計共有29件申請案,較去年增加81%,計畫內容經審查已全部通過,計畫執行期間至11月底止。
三、學輔中心旨在協助學生適應校園,透過駐點各學院,得以更進一步接觸學生,以達到了解並掌握學生狀況、追蹤學生後續情形以利學生逐步回歸校園。已辦理多場宣傳及講座活動,以介紹校園資源,藉此了解學生狀況和建立關係,提早篩選出後續介入性輔導的服務對象。4位學輔專員合計6院狀況,自111年3月至4月22日直接服務人次共計230人次,協助聯繫周邊資源、系所單位等間接服務次數共計587次。
四、推動心輔中心人力及空間擴增。心輔中心已增聘有23位專任輔導人員及6位資源教室輔導人員,1位行政同仁、2位單位自聘人員。有關諮商及辦公空間,現有2間初談室、16間諮商室(含兼任),同時段最高使用11至17間。擬增設4間諮商室。
五、設立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以扶助未領取政府部門獎助學金之清寒僑生安心向學,已訂定設置要點。另辦理111年「僑陸生工作院系所說明會」,協助各院系所業務承辦人了解僑陸生在校概況,並強化行政工作連繫,針對僑陸生在臺生活相關規定及實務工作進行分享,於3月28日在第一會議室辦理。預定6月2日上午於第一會議室辦理僑陸生歡聚慶端午活動 ,為每位僑陸生準備粽子及水果各一份。配合防疫,活動不開放現場用餐。
六、臺大藝術季以「清潔進行中」為主題,設計一系列沉浸式體驗、專題講座、靜態展覽以及體驗市集等活動。開幕式「清潔進食中」於主展場「廁所」演出,透過學生演繹,讓觀者擺脫社會的框架束縛,沉浸在藝術季建構的錯置空間中,配合疫情全程線上直播。閉幕式「星空派對」藉由DJ、VJ創作呈現,將雜念及情緒作為泡泡消散在空中,提供一場聽覺與視覺的派對體驗。
七、110學年度畢業典禮於5月21日在綜合體育館舉行,因應COVID-19疫情,取消校園巡禮及第二會場,入場採報名制,畢業生約800人,並提供每位畢業生2個名額,邀請家長或親友觀禮。畢業生施打2劑疫苗優先報名,家人則至少須施打2 劑疫苗方可報名參加畢業典禮。援例同步網路轉播畢業典禮實況。
八、新生開學典禮預計於8月28日舉辦,刻正規劃實體及線上版本之活動,實體活動將於8月30日至9月1日以實境解謎、社團市集、博覽會及座談會形式進行,因應疫情,除書院活動中原規劃的YouTube系列影片及社團成果網站等線上活動,亦規劃表演影片預錄及線上展會網站等備案。
總務方面:
一、為營造生物多樣性校園,進行螢火蟲復育工作,於110年由臺大農業試驗場運用校友50重聚捐款,於舟山路農藝分場標本園之乾溝建置螢火蟲復育基地,並向臺北市立動物園申請黃緣螢幼蟲進行野放,共計2萬1千隻幼蟲;再由總務處補助植栽進行阻隔,調整路燈為低矮之景觀燈以避免夜間光害干擾。111年起持續放養食餌並補充螢火蟲幼蟲,以增加族群數量。經觀察4月夜間已有零星螢火蟲出現,期待數量逐漸增加後可重現螢火蟲於校園飛舞之景象。
二、公文管理資訊系統線上簽核統計,自111年1月至3月全校線上簽核率為79.85% (排除必要紙本案件)。因疫情及居家辦公因素,學術單位自109年之年中,開始強力配合推展線上簽核至今,本次統計11學院平均達79.41%。
三、客座學人宿舍室內重新規劃裝修案。辦理溫州街16巷15號及22巷2號2棟客座學人宿舍內部重新規劃設計,提供本校客座教授及國際學人舒適優質的住宿環境。工程案於4月11日上網公開招標至5月3日止,預算金額新台幣56,770,848元,預計111年10月中旬完工。為提升客座學人宿舍服務品質,修訂「國立臺灣大學客座學人宿舍管理要點」部分條文,並將名稱修正為「國立臺灣大學講座客座學人宿舍管理要點」。另本校與旅館簽約,以校外飯店式公寓之形式,提供客座學人多元的住宿選擇,111年1月增加為4間旅館。
四、「溫羅汀日式宿舍調查研究及再利用可行性評估」案。本校「新生南路3段16巷3、3-1號」宿舍(紫藤廬旁),1月6日起文化局啟動此2戶文化資產價值鑑定程序,同步公告為暫定古蹟,1月26日配合辦理文化資產價值專案小組會勘,文化局依據專案小組現場勘查意見,初步建議登錄為歷史建築,續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提送4月25日「臺北市政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審議,決議此二戶登錄為歷史建築。
五、傅園整體景觀改善工程。第一期以斯年堂、方尖碑及水池等為主要整修範圍。於110年10月12日開工,12月16日完成斯年堂部分修復、12月20日舉辦追思紀念會,並於111年3月15日全部竣工,4月14日驗收合格。
六、配合推動專任計畫人員薪資統一報帳,已完成測試階段。由人事室、主計室、計資中心、出納組等單位成立工作小組,已進行五次會議,並由6位計畫主持人協助參與,出納組完成造冊作業,均於111年3月10日前陸續順利撥款,完成第一次統一報帳之測試。
七、新建工程方面,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已於111年1月21日申報完工,刻正申請使用執照中。人文大樓:4樓結構體工程進行中,土建標進度78.6%,機電標進度11.6%。植物育種溫室新建工程已取得使用執照。學生宿舍新建工程統包工程經3次上網公告皆無廠商投標而流標,111年2月報教育部調整預算核定中,3月獲教育部同意併行辦理招標作業,4月召開第2次(招標前)評選會議,5月重新上網公告。教職員宿舍新建工程全案6處基地興建計畫已通過教育部審查,並皆已取得建照,受疫情及物價波動影響,報部調整預算作業已核准,各基地上網招標等標期中。農業試驗場教研實習大樓新建工程基本設計已於111年4月27日通過校發會。禮賢樓地下劇場工程已於111年2月8日召開工程審查委員會議,並依會議討論修正招標文件中。
研究發展方面:
一、教育部於111年4月19日實地訪視本校過去4年(107-110年)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之執行成效,訪視作業含學校簡報、實地參訪、個別訪談及綜合座談,訪視內容包括主冊、附錄一、全校型及特色領域研究中心之考評。本校為使教育部委員更清楚本校執行成效,除進行簡報外,亦製作成果影片呈現亮點;當日實地訪視進行順利,多項措施亦獲委員肯定。
二、英國高等教育調查機構QS(Quacquarelli Symonds)於111年4月6日公布2022年「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by Subject」,本校五大主領域皆進入世界前百大,本年度共評比51個領域,本校有41個領域上榜,其中9個領域排名前50,36個領域排名前100。
三、為鼓勵本校教師參與永續環境、節能減碳相關之研究議題,促進跨領域合作,推出碳中和主題式計畫,於4月20日舉辦計畫徵求說明會,多位師長及研究人員人與會進行交流。此計畫將分為個人型計畫及團隊型計畫徵求,徵求至5月16日截止,將依審查結果核定補助。
四、新進教師創始補助經費為有效幫助新進教師建置獨立研究環境及提升研究能量,簡化整合各項申請流程,並提高整體補助額度。110年度到職新進教師申請創始經費補助共76件,核定約新臺幣6,025萬元;專題研究計畫案補助共15件,核定約新臺幣348萬元,核定總額共計新臺幣6,373萬元。111年2月到校教師申請創始經費補助共15件,核定約新臺幣1,235萬元。
五、110-2學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審議通過新申請案23人(補助期間111年3月至7月),續領案275人(補助期間111年2月至7月),總金額28,508,000元。
六、延攬玉山(青年)學者。今年4月向教育部提出申請玉山學者4名及青年學者17名,共21名;期藉由提供符合國際競爭之薪資待遇延攬國際優秀教研人才來校。
七、衍生新創亮點。本校衍生新創公司智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4月14日與老牌長照營運商鎧琳管顧舉辦合併簽約記者會,智齡科技為存續方,目前接受興櫃輔導,明後年有機會於興櫃市場交易。
八、本校111年度截至111年4月26日止核定之建教合作計畫合計1,441項,經費總額計新臺幣30億8,158萬元。
國際事務方面:
一、為促進臺灣與國際人才市場之鏈結,培養國際人才在地化,國立臺灣大學特別開辦國際學生暑期實習計畫—「臺大國際引路人計畫」。本計畫為全臺第一個專為國際生打造的師徒制實習計畫,特別邀請政府部門、駐臺外國機構、企業、新創公司、商會、研究機構與非營利組織等機關提供國際生暑期實習,並由組織高層擔任國際生之導師,讓國際生除了在實習過程中得以結合實務與理論,從做中學外,也有該領域導師帶領並探索生涯發展。於3月23日邀請所有參與臺大國際引路人計畫之企業/機構推派代表蒞臨參與「臺大國際引路人計畫啟動記者會暨合作意向書簽約儀式」,正式簽署合作意向書,以確立雙方合作關係。本次計畫共110名境外學生報名參加,包含國際學生申請件共計86件、僑生申請件共計24件。
二、 首度辦理在臺國際學生交流研習營。為有效宣傳在臺國際學生轉學招生,徵選國內優秀國際學位生參與3月25-26日為期兩天一夜的研習活動,內容包含專題講座、主題課程、校園導覽、意象動畫及在校生交流等活動。來自全臺13所大專院校的日本、尼加拉瓜、瓜地馬拉、印尼、貝里斯、坦尚尼亞、美國、菲律賓、越南、瑞士及蒲隆地共11國國際學生。
三、舉辦駐臺代表高峰會。於3月24日來自28國共84位駐臺大使、辦事處及學術機構代表與會,商討未來合作,加強國際招生與跨國研究。
四、學生出國交流計畫及成果。於海外教育計畫之推動,110學年度全校出國學生總計457名(包含交換學生375名、訪問學生32名、雙聯學位生39名、暑期/短期/實習學生11名),與109學年度相較成長85.77%。111-1學期出國學生預計有459名(包含交換學生447名、訪問學生9名、短期/實習學生3名),與去年同期相較成長43.89%。首度開辦111-2學期校級出國交換學生甄選,計有129名學生報名。
財務管理方面:
一、小額捐款自111年2月1日至111年4月15日,共計新臺幣15,481,872元、美金 233,154.50元。大額捐款(單筆滿新台幣1百萬元以上者)自111年2月1日至111年4月15日,共計新臺幣 36,000,000元、美金 1,604,234.58元,皆委請主計室依指定捐款用途分發予各受贈單位。
二、依投資管理小組擬定之投資業務方針、政策及資產配置原則,配合本校短、中、長期財務預算及現金周轉需求擬具111年度投資規劃。
(一)長期投資計畫:經濟持續復甦,惟仍須掌握最新病毒變種疫情、通膨影響經濟發展程度、俄烏戰爭、中美貿易戰、FED升息與縮表幅度等,密切注意貨幣政策與金融市場波動幅度,另因應低利率與永續發展趨勢,持續增加資金配置至具成長性、配息穩定與ESG特性之股票、基金ETF,並處分漲幅已高之標的,以確保獲利及滿足永續基金付息需求。
(二)中期資金投資計畫:穩定安全為首要考量,中期資金以長天期國內外定存為投資標的。
(三)短期資金投資計畫:以短天期定存與國內貨幣市場基金為主要投資標的,在考量風險、規模與績效等因素後,目前投資貨幣市場基金共4檔,以利短期資金操作,減少閒置資金與增加利息收入。
三、依校內實際狀況與參酌其他國立大學作法,更新本校「受贈收入收支管理要點」與「辦理自籌收入工作績效衡量要點」。
四、臺大與銀行合作舉行「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玉山臺大ESG百年計畫」啟動儀式,包含十萬柏木護玉山計畫以及信義鄉小米復育計畫。捐款總金額8,932萬元;發動「製作百歲紀念酒募集專案」,獲得認捐220個單位(約新臺幣1980萬元),作為百歲紀念酒的訂購基金。已於5月6日公告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預計於6月底決標。
共同教育中心方面:
一、推動院校學士學位。本校「院學士學位暨校學士學位設置準則」經110-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4月6日公布施行,教育部業於5月17日回函予以備查。有關校學士修業辦法(草案)暨審查小組設置辦法(草案),將提送110-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討論。為讓全校師生更了解校學士之理念與內涵,於111年4月14至15日與教務處共同辦理兩場線上說明會。
二、「個別型通識課程改進計畫」於110-2學期共補助中文授課課程89門、英文授課課程23門,共補助122門(140班次),另有基本能力10門及新生講座1門。核定補助之教學助理人數共計260人次。
三、「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運動場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已提送第3118次行政會議討論,依會議決議執行後續。另為改善校總區運動場館環境,活化戶外運動場地機能,體育室委請建築師事務所針對戶外游泳池及周邊運動場區整體改建方案擬具初步規劃構想,並於111年3月4日體育室及總務處召開研商會議,完成各樓層初步規劃構想空間配置。
四、統計教學中心與文教基金會合作,首次以非結構化問卷「畫測」方式,透過學童直觀繪畫著色結果,反映出學童當下情境。再藉由機器學習方法完成圖像色彩數位化以進行統計分析。並舉辦畫測調查問卷分析成果發表記者會。
圖書館方面:
一、推動「總圖書館自習室空間改造案」。為提供師生更優質的閱覽環境,圖書館全力推動總館自習室的空間改造規劃,預計將於今年完成,希冀解決管線老舊、光源不足之問題,打造嶄新使用空間及設備,提供學生優質的閱讀環境。並透過空間重新配置,改善24小時自習室的開放範圍,有效節約能源。
二、新增數位學習空間服務。為滿足同學數位學習需求,調整四樓多媒體服務中心卡座,於既有的影音聆賞服務之外,增設配有插座設備之筆電席位,提供讀者觀看線上學習資源與參與遠距課程。
三、建置「臺灣鏈結資源系統」。本校圖書館與國家圖書館共同建置「臺灣鏈結資源系統」於3月18日正式上線,當日舉辦系統發布會,共有118位圖書館同道參與,該系統提供全臺各圖書館共享共用,節省各圖書館的資源,更嘗試將正體華文資料與全球檢索系統串接。
四、推出新版學位論文上傳系統。預計於本學期上線新版電子學位論文上傳系統,期能大幅改善各項授權流程及資料上傳介面,便於研究生能更明確且迅速地選擇授權項目及上傳論文資料,以利提升論文審核效率。
五、推動「臺灣學術機構典藏(TAIR)計畫」。機構典藏(Institutional Repository,簡稱IR)是一個學術機構將本身的研究產出,如期刊及會議論文、研究報告、投影片、教材等,以數位的方法保存全文資料,並建立網路平臺,提供全文檢索與使用的系統。TAIR計畫是以「分散建置,整合使用」的運作機制,協助臺灣各大專院校及學術研究單位分別建置各別獨立的機構典藏系統;而為了彰顯各參與學術機構的研究成果,本計畫建置平臺系統,以OAI-PMH方式匯集各機構研究成果的書目資料(Metadata),並提供檢索及瀏覽服務。因此,各參與機構可以在TAIR平臺上明確地展現其本身的學術研究成果,並完整呈現臺灣整體學術研究能量。
截至111年4月,全國已有139個參與學校/單位,已完成安裝單位數為127所,計有56所大學校院、59所技職校院與12所其他類型機構。在資料收錄數量方面,目前各參與學校收錄總資料量逾236萬筆;其中全文數量超過156萬筆,約佔全部收錄數量之66%,且各單位機構典藏系統造訪人次合計超過4億2千餘萬人次。
本期計畫強化新一代NTU Scholars系統,並協助參與學校建置使用。截至111年4月有意願安裝NTU Scholars系統的單位共有23所學校,包含中山大學、中正大學、中央研究院及清華大學等單位皆已安裝完成。111年計畫規劃工作項目如下:
(一) TAIR參與單位維護。
(二) 新增異體字搜尋功能。
(三) 新增Funding架構。
(四) 圖形化呈現著作類型與年代。
(五) 研究成果結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六) 辦理教育訓練或工作坊。
六、辦理「馬偕來臺150週年」特展。今年正逢馬偕博士來臺150週年,校史館於3月4日至8月31日辦理「馬偕來臺150週年:世代傳承從臺灣到國際~時空阻擋不了的愛」特展。回顧馬偕家族世代傳承的貢獻,橫跨醫療、教育、宣教、女性教育、人權平等、歷史、文學、音樂等領域,本展覽希望用多元視角再認識馬偕與其家族。3月4日舉辦特展開幕式,4月起提供特展定時導覽服務,並每月辦理一次策展人深度解說。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方面:
一、推動社團活動資訊系統效能之改善。隨著學生社團日趨活躍,一學期三次預約社團活動使用場地需求同步快速成長,為了徹底解決預約場地時系統壅塞問題,也避免社團權益受損,規劃安排三步驟改善計畫:
(一)預約介面增設機器人驗證。
(二)場地開放期間,安排額外系統伺服器資源分流。
(三)資料庫伺服器升級搬遷。
110-2學期第二次場地開放,系統完全沒有延遲,順利達成一小時內超過2,000筆的場地預約(尖峰時段每分鐘約300筆預約,每秒9筆)。
二、建置臺灣大學中英文網站製作平台。提供校內單位及教授建置符合PC、手機、平板瀏覽之RWD (Responsive Web Design)自適應網站,除了快速建置RWD架構之網站,同時也導入Google站內搜尋(SEO)及網站流量(GA)、無障礙、多國語系、社群分享等功能。本期擴充功能主要為帳號異動申請、DNS/VM申請、網站部署等作業可線上申請或上傳,新增一二級單位網站管理人員系統,新增教授網站介接教授個人資料、研究計畫、論文、著作及課程等相關校務系統,自動帶入資料減少人工作業。並規劃舉辦8場共24小時教育訓練課程,供校內一、二級單位網站管理人員、教職員參訓。
三、NTU VM雲端虛擬主機租賃升級。為了提供更好的雲端運算、儲存環境供教學、研究、行政所需,透過雲端服務讓IT資源使用更好的分配,也讓教學,研究團隊將心力集中核心業務。虛擬主機租賃服務伺服器群於今年2月進行記憶體升級,共有6台伺服器升級。虛擬主機租賃服務已新添加一台伺服器主機,提供更高的計算能力和更好的服務品質。目前教學/研究單位租賃144台、行政單行租賃77台、總租賃單位台數400台以上。
四、進用優秀資訊專業人員。為推動校務資訊化、學習數位化及資通系統安全化,規劃通過資訊專業技術人員進用要點,提供具業界競爭力之薪資進用優秀資訊專業人員。分為資訊工程師、資深資訊工程師、技術經理、資深技術經理四級。進行制定資訊系統架構、建立軟體開發流程、引入創新技術、提升使用者體驗等工作。
五、網路電話支援遠距工作使用情況。111年3月下旬疫情逐漸升溫,校內同仁需要居家隔離的人數增加,網路電話號碼申請及使用隨之提升。計中網路電話服務適時支援校內同仁因異地/居家辦公期間之公務聯絡需求,並定期排程將離職/退休帳號之網路電話號碼刪除釋出。110年5月至111年4月期間網路電話號碼申請數量共約1,949次,包含與桌機同號(可共振接聽)及純網路電話,號碼刪除釋出數量共約388次。
六、規劃、建置與管理本校校園無線網路服務。為解決校園無線熱點問題,計中於109年底導入WiFi 6 (802.11ax)的無線網路規格來解決校園面對的熱點問題。WiFi 6(第六代) 最佳傳輸效率是WiFi 5(第五代) 802.11ac (1.2 Gbps)的四倍。已建置無線專用防火牆(Carrier-grade NAT),屬於電信等級防火牆,網路頻寬可達10Gbps,提升校園無線網路服務品質。至111年4月25日止共有3,387顆無線基地台(AP)。校內無線網路於111年1月26日至111年4月25日期間,平均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前10大建築物依序為:總圖書館、基礎醫學大樓、共同教學館、社會科學院大樓、管理學院二號館、普通教學館、新生教學館、綜合教學館、博雅教學館、博理館;前10大建築物之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占全校之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約為30%~35%,全校無線網路同時最多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約為23,000人(裝置)。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11103A)存查。
貳、確認111年3月19日會議紀錄及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一、民國111年3月19日校務會議紀錄,編號110201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遴選委員同意案部分,更正如下:
刪除「本案討論後,經舉手表決,以贊成106票通過『依慣例方式同意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之提名(同時一併通過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的提名任命) 』。」
更正為「本案有會議代表主張對委員名單進行個別表決,對此另有代表表達,應透過表決來決定是否就委員名單進行個別表決。終經擬定以『依慣例方式同意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之提名』之文字交付表決。
表決內容為制度屬性,主席裁示採用舉手表決。
最後經舉手表決,以贊成106票通過依慣例尊重校長所提出委員名單。」
會議紀錄依更正後全文確定。
二、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決議案情形報告(11103B)存查,94~110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11103C)存查。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一、程序委員會召集人王主任秘書根樹報告:
程序委員會報告請參考資料編號6(各單位書面報告)第19-1頁。
本委員會於111年5月12日召開會議,安排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收件日為111年5月6日,計收到1件同意案、2件報告案及7件提案。提案部分,包括校長交議案4件及學院提案1件及代表連署2件。經委員討論後,提案順序修正通過,程序表照案通過。
提案截止日後,又收到工學院提案(110217案)及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案(110218案),經委員討論後,兩案列入正式議程,惟須於校務會議前經專案審查委員會及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通過。另外,有關校務會議進行校長候選人推薦投票之日期及投票注意事項、選票樣式等相關事宜,請秘書室提案至本次校務會議討論(列入討論案第10案),提案內容須經程序委員會委員確認。
依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程序委員會決議:「為提升校務會議議事效 率,本會建議校務會議討論議案時,行政主管說明的時間與提案代表相同,除第1次說明時間不限外,後續每次發言以不超過3分鐘為限。此項議事規則請在每次校務會議前宣讀。」。另外,「同一主題每人發言以2次為限,每次3分鐘」之原則,自8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沿用至今。此外,依109年3月21日校務會議決議,禁止校務會議中進行直播。
二、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專案報告:
「教研實習大樓新建工程基本設計報告書案」:葛宇甯總務長簡報(簡報檔如11103F4.pdf)。
肆、同意案
一、編號:110207
本校「第19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18屆工作場所性別歧視申訴委員會」及「第17屆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聘任委員(校長、教務長、總務長、學務長為當然委員)。
(一)校長提名:
1.教師委員:陳明汝教授(動科系)、賴喜美教授(農化系)、
陳佳慧教授(護理系)、古允文教授(社工系)、
陳奕君教授(光電所)、姚開屏教授(心理系)、
王皇玉教授(法律系)、林奇秀教授(圖資系)、
陳俊任副教授(生技系)、楊馥菱教授(機械系)。
2.職工委員:胡淑君組長(教務處)、王漢旺工友(學務處)。
(二)學生委員: 林翁卍鮭魚卵卍(法律系)、田佩穎(地理系)、
余東栩(社會系)、林昀萱(社會系)、潘晴(建城所)。
決定:本案同意。
伍、報告案
一、編號:110208
稽核室報告:檢具本校110年度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1份(附件1),提會報告。
說明:
(一)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應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教育部備查。
(二)本案業經111年4月22日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110年度第1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
決議:110年度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報教育部。
二、編號:110209
重點科技研究學院報告:檢具「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創新計畫修正版」1份(附件2),提會報告。
說明:
(一)依據「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與人才培育創新條例」第13條規定:計畫內容如有變更時,應經管理會及監督會審議通過後,報主管機關召開審議會通過後核定。
(二)本案業經111年4月27日本院第一屆第5次管理會、111年4月29日第一屆第5次監督會及111年5月10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決議: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創新計畫修正版報教育部。
陸、討論提案
一、編號:110210
人事室提:本校「專任教師升等作業要點」第一、二、四點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專任教師升等作業要點」第一、二、四點修正如下:
一、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追求學術卓越、激勵學生學習及強化國際合作,[特]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規定,訂定本要點。
二、教師申請升等,由佔缺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辦理,校內合聘教師由主聘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及所屬學院(中心)辦理。
升等案應經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院(中心)、校三級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審查通過後,報教育部核定。
四、各學院(中心)應就申請升等教師之教學、研究、服務的整體表現進行評審。辦理各項審查作業[時],[除參考教師升等著作審查人之審查推薦意見外,並]應組成學術成就審查及教學服務評鑑[等相關升等審查]委員會進行之,對於外審學者專家就研究成果之專業審查意見,除能提出具有專業學術依據之具體理由,動搖該專業審查之可信度與正確性外,應尊重其判斷。另各[且得依]學院(中心)得依現況,提供申請升等教師報告或公開演講程序。
前項[升等審查]委員會[之]全部或部分成員應為各學院(中心)教評會委員,其組成方式,由各學院(中心)另定之。
二、編號:110211
生命科學院提:生命科學院申請112學年度增設「植物生物科技產學研發博士學位學程」。
決議:照案通過。生命科學院112學年度增設「植物生物科技產學研發博士學位學程」。
三、編號:110215
人事室提: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名稱及條文修正案。
決議: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名稱及條文修正如下:
國立臺灣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運作辦法
第壹[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設立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下稱本會),以辦理本校教師申訴案件之評議,依[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及國立臺灣大學[本校]組織規程第五十一條[之]第二項規定,[設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辦理本校教師申訴案件之評議]訂定本辦法。
第貳[二]章 組織
第二條 本會委員[其]名額分配及產生方式如下:
一、[(一)]教師代表:由各學院專任教師擔任之,凡教師人數二百人以上者推選二人,未滿二百人者推選一人。
二、[(二)]學者專家代表:由校長遴聘校外學者專家一人擔任之。
三、[(三)]地區教師組織代表:由本校教師會推薦一人擔任之;本校無教師會時,由他校大學教師會或台北市教師會推薦。
四、[(四)]社會公正人士代表:由校長遴聘校外社會公正人士一人擔任之。
五、[(五)]學校代表:由校長遴聘本校行政人員一人擔任之。
委員中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二。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學院推選二人者,應為不同性別。
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不得兼任本會委員。
本會執行秘書由校長就本校人員聘[調]兼之。
第三條 本會委員為無給職,依前條[點]規定產生後由校長聘任之,任期二年。
前條[點]第一項第一款委員為二人者,每年改選一人,自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起聘者實施。
委員因故出缺時,其繼任人選之產生依前條[點]規定辦理,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第四條 本會由校長或其指定之人員召集之。經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書面請求,召集人應於二十日內召集之。
本會置主席一人,由委員互選之,並主持會議,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
主席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由出席委員另行就教師[學校]代表委員中推選出代理主席。
第五條 本會開會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出席,除申訴評議決定應經出席投票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其餘事項之決議,以出席投票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前項決議出席委員人數之計算應扣除迴避委員。
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得指派或委託他人代理出席。
第六條 申訴人於案件開始評議前,得以書面附[陳明事實]理由申[聲]請與申訴案件有利害關係之委員迴避。
前項申請案應經本會決議。
委員對申訴案件有利害關係者,應自行迴避。未自行迴避者,主席得經委員會決議請該委員迴避。
第參[三]章 申訴之提起
第七條 本校專任教師對本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向本會提出申訴。
本校專任教師因本校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益者,亦得提起申訴;法令未規定應作為之期間者,其期間自本校受理申請之日起為二個月。
本校兼任教師對教師資格審定之申請、審查結果及本校有關其個人終止聘約、停止聘約執行、待遇、請假及退休金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向本會提出申訴。
第八條 教師申訴之提起應於接獲書面通知或知悉第七條[點]所指措施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為之。
前項期間,以本會收受申訴書之日期為準。
申訴人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致遲誤第一項之申訴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十日內,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校申請回復原狀。但遲誤申訴期間已逾一年者,不得為之。申請回復原狀,應同時補行期間內應為之申訴行為。
第九條 申訴應具申訴書,載明下列事項,由申訴人或代理人簽名或蓋章,並應檢附原措施文書、有關之文件及證據:
一、[(一)]申訴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服務單位及職稱、住居所、電話。
二、[(二)]有代理人或代表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所、電話。
三、[(三)]為原措施之單位。
四、[(四)]收受或知悉措施之年月日、申訴之事實及理由。
五、[(五)]希望獲得之具體補救。
六、[(六)]提起申訴之年月日。
七、[(七)]受理申訴之單位。
八、[(八)]載明就本申訴事件有無提起訴願、訴訟或勞資爭議處理;其有提起者,應載明向何機關或法院及提起之年月日。
依第七條[點]第二項規定提起申訴者,前項第三款、第四款所列事項,分別為應作為之單位、向該單位提出申請之年、月、日及法規依據,並附原申請書之影本及受理申請單位之收受證明。
提出[起]申訴說明及應具備之書件應以中文書寫;其書件引述外文者,必要時得譯成中文,並應附原外文資料。所提出之資料為錄音帶、錄影帶、電子郵件者,應檢附文字檔,並應載明其取得之時間、地點,及其無非法盜錄、截取之聲明。
提起[請]申訴不合前三項規定,其情形可補正者,應通知申訴人於二十日內補正。
第十條 申訴案件全部或一部之評議決定,以訴願、訴訟或勞資爭議處理之法律關係是否成立為據者,本會於訴願、訴訟或勞資爭議處理程序終結前,得停止評議,並以書面通知申訴人;於停止原因消滅後,經申訴人通知,或申評會知悉時,應繼續評議,並以書面通知申訴人。
教師依訴願法提起訴願後,復依教師法提起申訴者,申評會應停止評議,並以書面通知申訴人;於停止原因消滅後,經申訴人或主管機關通知,或申評會知悉時,應繼續評議,並以書面通知申訴人。
第肆[四]章 評議程序
第十一條 本會會議以不公開舉行為原則。但[,惟]評議時得經決議邀請申訴人、相對人、關係人及學者專家到會說明,並得偕同輔佐人一人至二人為之。
本會之議決以徵詢無異議、舉手或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為之,其評議過程及個別委員意見,出列席人員對外均應嚴守秘密。
前項表決方式及表決結果應載明於當次會議紀錄;採投票表決者,表決票應當場封緘,經會議主席及委員推選之監票委員簽名,由本會妥當保存。
第十二條 本會之評議決定,除有第十條[點]停止評議之情形外,自收受申訴書之次日起,應於三個月內為之。
前項作成評議決定之時間必要時得予延長一次,最長不得逾二個月,並通知申訴人。
前二項期間,於依第九條[點]第四項規定補正者,自補正之次日起算;未為補正者,自補正期限屆滿之次日起算;依第十條[點]規定停止評議者,自繼續評議之日起重行起算;於評議決定期間補具理由者,自收受最後補具理由之次日起算。
第十三條 申訴案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附理由為不受理之評議決定:
一、[(一)]申訴書不合第九條[點]規定且不能補正,或經通知限期補正而屆期未完成補正。
二、[(二)]提起申訴逾第八條[點]規定之期間。
三、[(三)]申訴人不適格。
四、[(四)]原措施已不存在或申訴已無實益[者]。
五、[(五)]依第七條[點]第二項提起之申訴,本校已為措施。
六、[(六)]對已決定或已撤回之申訴案件就同一原因事實重行提起申訴。
七、[(七)]依第十條[點]第二項規定繼續評議,其原措施屬行政處分。
八、[(八)]其他依法非屬教師申訴救濟範圍內之事項。
第十四條 本會委員會議於評議前認為必要時,得推派委員三人至五人審查,委員於詳閱卷證、研析事實及應行適用之法規後,向委員會議提出審查意見。
本會委員會議應審酌申訴案件之經過、申訴人所受損害及所希望獲得之補救、申訴雙方之理由、對公益之影響及其他相關情形,為評議決定。
第十五條 申訴無理由者,本會應為駁回之評議決定。
原措施所憑之理由雖屬不當,但依其他理由認原措施為正當者,應以申訴為無理由。
第十六條 申訴有理由者,本會應為有理由之評議決定;其有補救措施者,並應於評議書主文中載明。
前項評議決定撤銷原措施,發回原措施單位另為措施時,應指定相當期間命其為之。
依第七條[點]第二項提起之申訴,申評會認為有理由者,應指定相當期間,命應作為之單位速為一定之措施。
第十七條 申訴提起後,於評議書送達申訴人前,申訴人得撤回之。申訴經撤回者,本會無須評議,應即終結,並通知申訴人及相對人。
申訴人撤回申訴後,不得就同一原因事實重行提起申訴。
第十八條 對於教師聘任、聘期、升等、停聘、解聘及不續聘之申訴案件,本會認為申訴人申訴有理由者,該評議書應送原措施教師評審委員會處理,如有上一級教師評審委員會者,應同時副知。
第十九條 申訴人對校務會議所議決之事項,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其權益時,經向本會提出申訴而成立者,本會應以書面請校務會議就該事項再議。
申訴人不服該會再議之決定者,得向本會提出申訴,學校或申訴人不服其決定者,得向教育部提出再申訴。
第二十條 本會應依評議之結論推定委員一人草擬評議書,經提出討論通過後成立,評議書應由會議主席署名。
委員於評議中所持與評議決定不同之意見,經其請求者,應列入委員會紀錄。
第二十一條 評議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一)]申訴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服務單位及職稱、住所及居所。
二、[(二)]有代理人或代表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所或居所。
三、[(三)]原措施之單位。
四、[(四)]主文、事實及理由;其係不受理決定者,得不記載事實。
五、[(五)]本會主席署名,本會作成評議書時主席因故不能執行職務者,由代理主席署名,並記載其事由。
六、[(六)]評議書作成之年月日。
評議書應附記如不服評議決定,得於評議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教育部提起再申訴。
第二十二條 評議書應以本校名義為之並以足供存證查核之方式,於評議書作成後十五日內送達申訴人、相對人及教育部。
申訴案件有代表人或代理人者,除受送達之權限受有限制者外,前項評議書之送達,向該代表人或代理人為之;代表人或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送達得僅向其中一人為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要點]未盡事宜,依教師法、[或教育部頒]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 申訴人及相對人於本會評議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再申訴者,評議決定即為確定。評議決定確定後,應確實執行。但評議書建議之補救措施不得違反第十八條[點]或第十九條[點]規定之程序[者無效]。
申訴人或相對人如不服本會決定,應於評議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向教育部提起再申訴。
第伍[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對本會於程序進行中所為之程序上處置不服者,應併同評議決定依法提起救濟。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四、編號:110212
吳祈攸等提:建議校方推行校園路平專案,以保障用路人安全。
決議:請總務處與提案人確認校園道路平整不足及相關細節性問題後儘速改善。
五、編號:110214
張承宇等提:盡速於111年8月起,開始校園無汽車之時程擬訂,並於10年內達成校園無車化之目標。
決議:請校園規劃小組組成專案小組邀集師生及校內道路使用者等代表,檢討目前可改進的事項及長期性規劃,相關階段性成果提校務會議報告。
六、編號:110213
人事室提: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一條修正案。
決議: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一條修正如下:
第二十一條 本大學設置下列行政單位、主管:
一、教務處:置教務長一人、副教務長一至二人,掌理招生、註冊、課務、教學發展及其他教務事項。
二、學生事務處:置學生事務長一人、副學生事務長一至二人,掌理學生生活輔導、課外活動指導、學生全民國防教育及兵役行政、學生職涯輔導、僑陸生輔導、衛生保健及醫療、學生心理輔導、學生活動中心管理、學生住宿服務及其他輔導事項。
三、總務處:置總務長一人、副總務長一至二人,掌理文書、事務、出納、營繕、保管、採購、經營管理、教職員住宿服務及其他總務事項。
四、研究發展處:置研發長一人、副研發長一至二人,掌理學術研究之規劃、推動、研究計畫、技術移轉、產學合作、研究倫理審查及其他研究發展相關事項。
五、國際事務處:置國際事務長、副國際事務長各一人,掌理國際合作交流事務之統籌管理、國際學生之招生及輔導、外籍學者之來校協助等事項。
六、財務管理處:置財務長一人,掌理財務規劃、資金調度、募款及新事業開發、管理、投資等事項。
七、法務處:置法務長一人,掌理本校法制作業規範研擬、法律諮詢、協助處理公務訴訟、法律文件之審閱等事項。
八[七]、圖書館:置館長一人、副館長二人,辦理蒐集典藏教學研究資料,提供資訊服務等事項。
九[八]、秘書室:置主任秘書一人,辦理議事、公共關係、校友聯絡及綜合業務等事項。
十[九]、稽核室:置主任一人,負責校務基金各項內部控制稽核業務事項。
十一[十]、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置中心主任一人,負責提供教學、研究、行政等所需之計算機設備、網路及通訊服務等事項。
十二[十一]、出版中心:置中心主任一人,負責編輯出版、銷售發行學術出版品及智慧財產權諮詢服務等事項。
十三[十二]、環境保護暨[及]職業安全衛生中心:置中心主任一人、中心副主任一人,負責環境保護、職業安全、職業衛生及警衛安全等業務事項。
前項副主管之設置依教育部「大學一級行政單位設置副主管認定基準」規定辦理。
本大學因協助教學、研究、推廣業務之需要,得經校務會議決議設各種行政中心。
附帶決議:有關「法務諮議委員會設置辦法」中委員組成,請法務處再行評估修正。
主席宣布:有關「法務諮議委員會設置辦法」中委員組成修正提送行政會議時,須邀請學生代表列席。
七、編號:110216
國際學院提:國際學院申請112學年度增設「防災減害與韌性碩士學位學程」。
決議:照案通過。國際學院112學年度增設「防災減害與韌性碩士學位學程」。
八、編號:110217
工學院提:工學院申請112學年度增設「智慧工程科技全英語學士學位學程」。
決議:照案通過。工學院112學年度增設「智慧工程科技全英語學士學位學程」。
九、編號:110218
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生物資源暨農學院申請112學年度增設「生物科技與食品營養學士學位學程」。
決議:照案通過。生物資源暨農學院112學年度增設「生物科技與食品營養學士學位學程」。
十、編號:110219
秘書室提:因應校長遴選作業時程,有關校務會議進行校長候選人推薦投票之日期、程序表、選票樣式及「校務會議進行校長候選人推薦投票注意事項及補充規定」(含監票人員組成)等相關草案,擬參考前次處理程序,由本次校務會議及委請下學年度程序委員會分別決定事項案。
決議:
(一)因應校長遴選作業時程,選票樣式及「校務會議進行校長候選人推薦投票注意事項及補充規定」原則通過,提供下學年校務會議程序委員會參考。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會議進行校長候選人推薦投票注意事項及補充規定(草案)
壹、選票格式及圈選
一、每一校長候選人均單獨列名一張不同顏色之選票。
二、請就各候選人逐一投票,以專用圈選器於推薦欄位圈選是否推薦。
貳、監票人員工作事項
一、檢查投票箱、圈選處,彌封投票箱。
二、檢查並清點各組票數。(分三組領票清點)。
三、將清點妥之選票按組分送至各領票處。
四、監督全部投票過程,確認領票者將選票投入個別候選人之投票箱(未攜出會場)。
五、投票完畢,封存各組未領選票(未領選票註記於袋上),彌封處並加簽名。
六、逐一打開投票箱,監督全部開票過程:
(一)依候選人姓名筆畫順序進行開票。
(二)請推舉二位監票人員整理選票,認定為有效票後進行唱票及計票(唱票人員及計票人員由行政人員擔任)。
(三)開票時凡累計已足全體校務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推薦票數(視111學年度校務會議代表總額三分之一而定)之候選人即停止開票及計票。
(四)請推舉二位監票人員督導唱票及計票。
(五)無效票之疑義由監票組長會同監票人員認定。
七、前項程序完畢後整理並清點每位候選人選票,計算每位候選人已開之有效票、無效票及未開票數。
八、確認每位候選人票數無誤後,將已開之有效票、無效票及未開票分別統計(票數註記於袋上)、裝袋、彌封,並由監票組長簽名於封條上。
九、監票人員簽名於計票紙上,裝袋、彌封,並簽名於封條上。
十、將投票結果列表並簽名後向主席提出報告。
參、領票作業程序
一、驗證
(一)校務會議代表均應親自出席投票,包括當然代表,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二)領票時須提出有相片之有效證件(如國民身分證、教師證、職員證、服務證、學生證、健保卡或駕照等)。
(三)證件經核對無誤,移交管理簽名之同仁。
二、簽名
(一)注意簽名應與證件相符。
(二)證件移交管理發票之同仁。
三、發放選票
將選票及證件一併交付領票人,並告知以專用圈選器圈選及投票。
肆、分組領票表
採分組領票,依規定票匭投票。
組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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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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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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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文學院、社科學院、管理學院、法律學院、非屬學院單位、助教、研究人員、職員、工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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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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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院、生農學院、生命科學院、學生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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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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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院、工學院、公衛學院、電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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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現場秩序維持
會議當日投票時以不干擾投票程序進行及秘密投票為原則,適度維持現場秩序。
陸、其他
校務會議對個別校長候選人進行推薦投票,獲全體校務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推薦票數者為校務會議推薦校長候選人,校務會議推薦校長候選人至少應產生二人。校務會議推薦投票時每一候選人均單獨列名一張推薦票,開票時凡累計已足全體校務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推薦票數之候選人即為通過,通過或不通過均停止計票。擔任遴選委員或校長候選人之校務會議代表於推薦投票時應迴避。
前項推薦投票結果低於二人時,校務會議應於四週內就得票數低於全體校務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之候選人再次進行推薦投票,經校務會議再次推薦投票後,校務會議推薦校長候選人若仍低於二人時,校長遴選委員會應再次公開徵求校長人選後依程序再由校務會議進行推薦投票以補足校務會議推薦校長候選人至少二人。
柒、補充規定
監票人員由校務會議各學院代表(含當然代表、系所主管代表、教師代表)各一名,非屬學院單位代表、研究人員代表、助教代表一名,職工代表一名,學生代表一名擔任,並由校長指定其中一名擔任監票組長。
(選票樣式)
(二)為配合校長遴選作業期程,委請下學年度程序委員會於111年9月3日(六)至9月6日(二)間擇一日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辦理校長候選人推薦投票,同時決定程序表(分平日版及假日版),如有改變,由該程序委員會決定。
(程序表)

(三)程序委員會委員如為校長候選人者,建議開會時應迴避。
柒、臨時動議(無)
捌、散會(下午13時3分)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存查文件目錄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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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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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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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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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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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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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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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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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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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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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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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10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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