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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校務會議紀錄

9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會議紀錄

國立台灣大學九十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九十一年三月十六日(星期六)上午九時

地點:第二學生活動中心國際會議廳

主席:陳校長維昭             記錄:江若慧

出席人員:會議代表總額三0五人(軍訓室主任由代理學長黃宏斌兼任,建教合作中心主任由研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吳靜雄兼任,商研所所長由工管系主任陳家聲兼任),實到一九二人(詳見簽到簿)。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三0五位,已完成報到者有一五五位,已超過半數,現在開始開會。首先報告上次校務會議至今學校的各項校務

教務方面:

本校奉准於九十一學年度增設「高分子科學與工程學研究所」,其三名師資員額經行政院同意「核實照列」,因此,該所將如期於九十一學年度設立並招收新生。進修學士班應用英語學系擬更名為「外國語文學系」乙案,業經教育部核示應於九十二學年度增設、調整系所班組及招生名額總量審核案陳報教育部。

本校為配合「國家矽導計畫」及「專案擴增大學資訊、電子、電機、光電與電信等科技系所招生名額計畫」,已由電機資訊學院各系所提出申請計畫表共九件,擬增招研究生合計為一四四名,申請核撥教師員額為二十八名,各案申請表已報請教育部審核中。

為使本校「教學優良教師與獎勵辦法」第六條有關:「獲『教學傑出』獎後五年內不再予重覆推薦」之語意更為明確,並明訂「終身教學傑出」之資格,已將該條條文修正為:「『教學傑出』獎一次核予五年,獲獎者五年之內不再推薦;『教學優良』獎獲獎次數不限。兩次獲頒『教學傑出』獎者,視為終身教學傑出,嗣後不再推薦。」。

本校九十學年度教學優良教師遴選,全校應選出「教學傑出」獎十九名,「教學優良」獎八十八名,各學院及共同教育委員會應於四月底前將複選結果送校,以便於六月初辦理頒獎及公開表揚。

為因應廿一世紀各種新的學術及產業領域不斷出現,本校應深入檢討現行的課程結構是否能面對未來十年或二十年的發展需求,因此課程檢討為本校今年重點工作項目,請同仁多費心。

此外,為鼓勵優秀外國研究生來校就讀,加速本校國際化腳步,已制定「國立台灣大學優秀外國研究生獎學金設置要點」,依其規定,本校每年將設有四十名獎學金名額,經核定獲獎者,每月各發給新台幣二萬元獎學金。

本校九十學年度杜鵑花節「學系博覽會」活動,已於三月九、十日在綜合體育館三樓舉行,為鼓勵各學系努力做好本項活動,仍依往例辦理博覽會競賽,並將英文網頁製作加入為評審項目之

本校為拓展學生視野,增進國際學術合作,已制定「國立臺灣大學與國外大學分別授予博士學位辦法」,該辦法並已陳報教育部核定中。

本校與中央研究院為培養跨領域研究人才,共同簽訂合作辦理國際研究生學程協定,依據該協定,本校已將國際研究生學程試辦計畫陳報教育部,預定自九十一學年度招收「化學生物學與分子生物物理學程」研究生八名,「分子動力學與光譜學學程」研究生六名。

方面:

處已將本校男舍一、二樓、男七舍四樓以及二舍轉為大男生及大女生宿舍;另外,為輔導大學生,現正規劃「大宿舍同儕輔導方案」,結合宿舍學長、學姐的力量,幫助大學弟、學妹適應學校環境。

VISION二○○二校園徵才活動」於九十一年三月至五月辦理,內容包括企業博覽會、公司說明會、校友座談會及公司參訪等活動,計有台積電等績優企業共一百四十三家參與。

為更新導師制度,由學長邀集各院導師代表組成導師制議小組,經過一年討論,制訂「本校導師制實施辦法」草案與「本校優良導師評選及獎勵辦法」草案,該二草案業經學生事務規章修小組審查通過,將提請學生輔導委員會審議。

總務方面:

為解決本校長期以來用電量超出契約容量,並支付鉅額超約用電罰款,經總務處與台電協商後,台電同意本校部分負載迴路改分戶處理,將可節省新建總配電站工程龐大自籌費用。同時為抑制用電持續大幅成長,總務處已規劃裝設各館舍電錶,希望加強節流與用電管理,全案並已報奉教育部核准辦理,兩件工程將於四月與暑假開始執行。

文書組公文公告系統九十年度上網公告件數共計七七二件,約為前年同期二倍,掃瞄頁數共三七○五頁,較傳統作法節省紙張約七十四萬張,目前訂閱公告人數已增至○三八人。

為節省學校經費及爭取修繕時效,總務處於九十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及三月五日舉辦兩梯次「技工友水電簡易修護課程」,各單位職員及技工友皆踴躍參加研習,盼能學以致用,減少學校不必要的開支。

南投縣內湖國小擬遷建於實驗林地案:內湖國小遷校用地經專業工程顧問公司評估石公坪造林地較有水坑一七四號地安全,教育部及九二一重建執行委員會業依評估報告於九十年十二月三日會議決議,擇定石公坪造林地為內湖國小遷校用地,現正由南投縣政府進行周邊環境整治。

國立編譯館借地:該館已取得新館使用執照,預計三月底完成搬遷,將館舍點交本校。

本校重大工程進度方面電機資工館部分,該館規劃設計報告書已於九十一年元月十八日奉教育部函示審查通過同意辦理,目前向市政府都發局申請都市設計審議,二月十八日都發局幹事會議意見修正中,近日送委員會審查另配合本興建案之機械系臨時工廠增建工程已取得建造執照,二月廿七日已決標,預定六月底完工。鹿鳴廣場土木工程及後續植裁工程,預計三月底完工。

為改善校園周邊汽機車停車需求,並配合推動校園人本交通計畫,將校園停車周邊化,總務處經營管理組已積極就現有辛亥路及基隆路停車場規劃設置「自走式立體停車場」進行可行性評估,對於相關法規適用問題,已函請市府協助解決。

共同教育委員會方面:

為創造校園文化,提昇本校師生對通識教育的認識,本學期通識教育講座主題《我的學思歷程》,共計舉辦四場,二月二十六日邀請國家衛生研究院及總統府顧問林宗義教授;三月二十日邀請中央研究院院士暨和信醫院院長宋瑞樓教授;三月二十八日邀請華大學及東吳大學講座勞思光教授;五月七日邀請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學與哲學研究講座暨東吳大學端木講座劉述先教授等分別發表演講,請大家鼓勵學生踴躍參加。

研究發展委員會方面:

教育部為鼓勵大學透過校內整合、校際整合、大學系統、大學整等方式,在學術領域形成實力堅強的研究團隊,以提昇教學及研究品質,以專案經費支持國內各大學進行整合並提出研究型大學整合規劃書。有關校內整合部分,本人已召集各學院院長議,進行規劃,經討論第一階段以進行校內跨學科領域的整合為主,並設立九個功能性校級研究中心。目前九個研究中心已分別由負責之學院院長召集規劃,預定於三月二十九日向教育部提出本校推動研究型大學整合計畫構想書。另校際整合及大學系統部分亦同時並行規劃中。

台大創新育成公司歷時一年多籌備,已於九十一年元月完成設立,訂於三月十八日上午十時在水源校區創新育成中心舉行成立酒會。會中除正式向業界宣告公司成立外,本校亦將與台大創新育成中心進行策略聯盟並簽約。未來台大創新公司與本校合作,共同推廣台大師生研發成果及創新育成業務。

研發會智慧財產權辦公室,九十年度工作績效獲國科會肯定,九十一年度繼續辦理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計畫等相關等事務。該辦公室自九十年設立以來,至九十一年二月下旬已辦理研究成果申請專利及技術移轉事宜有:專利申請案八十六件(校內八十四件,校外委託四件),經過學術審查、專利權益委員會審議通過,合於申請專利者五十四件(校內五十二件,校外二件),審查中有二十一件。技術移轉案十九件,完成簽約九件,一件免費提供學術界使用,其餘辦理中。

人事方面:

有關本校八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請校教評會依據自然科學、生命科學、人文學科、與社會科學等四大領域進行檢討組成專案研究小組,就目前本校研究成果審查制度運作所產生之問題,進行深入檢討乙案,校教評會已依決議組成專案小組並分自然科學、生命科學、人文學科、社會科學等四個分組,各分組已於九十年十、十一月間陸續召開分組會議,各提出分組討論結果,並於九十年十二月及九十一年一月間召開二次專案小組會議彙整結論,待三月底送校教評會討論後再送校務會議。

九十一學年度專任教師升等案,業經行政會議通過助理教授升等副教授名額取消往例三分之二限制,將有助於提升助理教授士氣。

本校九十一年度績優職員選拔評選結果,計選出「特優」人員五名,「優良」人員二十二名,本校將擇期公開表揚績優人員。

會計方面:

九十年度決算概況:

本校部分經常收支方面:本年度經常收入數計新台幣九六億四、0五八萬四千元,包括教育部補助教學研究經費新台幣四一億二、四六三萬三千元,總收入之四二.七八%,自籌收入新台幣五五億一、五九五萬一千元;經常支出數計新台幣九七億七、八九七萬一千元,收支相抵產生新台幣一億三千八百餘萬元短,主要係提撥報廢財產導致。

資本支出方面:本年度法定預算數計新台幣五億七、四一0萬元,連同上年度保留數新台幣二億四、二二二萬三千元,本年度可用預算新台幣八億一、六三二萬三千元,執行新台幣六億五、六0七萬一千元,執行率八0.三七%,另有保留經費新台幣千六百餘萬元,執行率未達百分之九十,原因係土地補償費地主拒領、標餘款及興建學人宿舍案仍在教育部審查中。

附設農林作業組織部分:

本年度補助其教學研究經費新台幣一億一、八四二萬七千元,另農林作業組織賸餘新台幣八八七萬八千元。

實驗林場遭九二一震災及桃芝颱風風災損失慘重,八十九年度獲追加預算新台幣一億八、三八0萬六千元九十年度特別預算新台幣七、一三八萬七千元及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核定補助新台幣五億元(包括教育部一億元、農委會三億元、觀光局五千萬元及本校五千萬元,不過本校補助五千萬元部分仍有困難),合計重建經費新台幣七億五、五一九萬三千元,依工程進度已核撥新台幣一億七千八百餘萬元,觀光局之五千萬補助款亦已撥校轉撥實驗林使用。

九十一年度至二月底收支概況,請各位參考書面資料。以上報告,謝謝大家。

貳、確認九十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校務會議紀錄及該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略)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經費稽核委員會召集人張靜二教授報告:

校長、各位代表,經費稽核委員會從民國九十年十一月起至九十一年二月底止,總共召開二次委員會議、一次臨時會議。經邀請本校相關單位派員列席說明後,提供了一些相關建議或決議。這些建議或決議的摘要都已列在報告資料中,請各位過目。我在此要特別強調的計有四點:

一、本會有二位委員自九十一年二月一日起退休,而本屆委員任期至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請在本次校務會議上辦理補選事宜。補選單位為(一)電資學院,(二)體育教師、研究人員及助教代表。

二、有關經費稽核委員會施行細則,目前仍在處理中,可望提交下次校務會議討論。

本會在稽核的過程中關鍵的因素就是資料的取得。本會目前碰到的諸多困難中,也以資料的取得不易最為棘手。

本校目前以實現研究型大學為政策,以朝向世界一流大學發展為目標。因此,希望各單位在經費的編列與運用上都能在積極提昇教學研究品質與增進教學研究績效的同時,力求配合學校的政策與目標。

肆、選舉(補選經費稽核委員會委員)

選舉結果:

   一、電機資訊學院委員:李學智教授

   二、體育室、研究人員、助教代表互選之委員:林昭吟副研究員

伍、討論提案

第一案                            校長交議(主辦單位:凝態科學研究中心)

案由:檢具「國立臺灣大學凝態科學研究中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乙份(附件一),提請討論。

說明:本案業經九十一年一月十五日本校第二二二八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決議:通過,報教育部核定。

第二案                            校長交議(主辦單位:人事室)

案由:檢具本校教授休假研究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乙份(附件二),提請討論。

說明:本案業經九十一年二月十九日本校第二二三二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決議:通過。

陸、臨時動議(無)

、散會(上午十時四十六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