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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校務會議紀錄

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1015(星期六)上午9

地點:博雅教學館101教室

主席:管校長中閔                      紀錄:李潔茹

出席人員:應到代表總額172人,實到135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列席人員:21人,名單詳如出列席名單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172人,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90人,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9點,開始開會。首先報告學校過去一年的校務情況 (簡報檔如11110F1.pdf)

一般學術與行政方面:

一、永續辦公室

()11111日成立永續辦公室,自成立至9月已召開4次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會議:

1.為利推動本校2048碳中和目標,已舉辦降低電力排碳係數工作坊與負碳技術工作坊。

2.通過臺大碳中和路徑圖,2048碳中和路徑,以節能、提高能源效率、去碳能源及電力化作為短期主要策略,並布局農業、林業與地質碳封存等負碳技術,針對再生能源、農林負碳與碳捕捉、封存、再利用(CCUS)等技術,將組成跨院工作團隊加速落實;為推動近零能源建築,將選擇合適館舍作為示範場域。

()1116月底發布本校第三本社會責任與永續報告書,內容以「內建校園永續力,外擴社會影響力」為脈絡,彙整本校教學、研究、環境治理及各項福國利民的措施與成果,並委請第三方確信驗證,提高報告書資訊的可信度。

()為建立大學知識分享交流網絡,共享大學永續治理相關資訊、知識與經驗,特與全臺北中南東9所學校(臺大、臺師大、臺科大、中央、海大、東華、中興、中山與屏科大)成立「臺灣永續治理大學聯盟」。

()為廣納學生創意發想,打造永續校園,永續辦公室與學務處主辦 ESG永續校園學生創意競賽」,共計49組學生隊伍報名參加,業於8月選出8隊進入決賽,並訂於11月舉辦決賽成果發表,經評選後確定得獎隊伍。

()天下雜誌USR大學公民調查」:109-111年連續三年掄元,榮獲公立一般大型大學組第一名。

二、創新創業推動情形

()創新設計學院:推動未來大學,創新領域學士學位學程第一屆招生:40位申請,通過15位,111學年度共計有25位學生(17位雙主修,8位轉­)。另陪伴引導及跨域交流機制,包括期初師生交流會於824日舉辦;學習教練,由「設計你的人生」教練擔任學習引導;專題實作期中發表:1027日預計與Minerva學生分享。

1. 探索學習計畫:110-2學期探索學習:15位學生參與,529日期末線上分享會,分享學習心得與發現;111-1學期探索學習:13位學生參與,915日期初交流會;111-2學期探索學習:11月中宣傳起跑。

2.產業學苑

(1)行動方案1NTU112(臺大專屬求職求才平台)+領域專長業界觀點,調查臺大學生找實習與工作經驗,收回 747 份問卷,完成8位在學生/畢業生訪談,推廣領域專長至業界並  瞭解其觀點,研議明年校級徵才博覽會參展企業以領域專長作為徵才條件。

(2)行動方案2:大師給問(全年度中小型產學互動活動),與校友及外部資源合作。

(3)行動方案3:職涯手冊活化(社群小編、多媒體經營),與職涯中心合作協助2023 年度職涯手冊訪談跟拍側紀。

()國際產學聯盟辦公室:與麻省理工學院產業聯絡計畫(MIT ILP)合作4場聯合線上研討會;主導本校參與728日至312022 BioAsia亞洲生技大展,與本校生物技術研究中心、SPARK辦公室、附設醫院、臺科大、臺師大及長庚大學合作,共同展出50組技術。

三、國際學院新設「防災減害與韌性碩士學位學程」已獲教育部核准成立,開始進行招生,成為國際學院第四個設立之學位學程。優華語計畫國際合作:2022夏季及秋季班共13名學生來本校研習華語,來自Indiana U.Temple U.UT AustinSt Andrews。為配合 2030 雙語國家政策,學生亦至雙北小學及國中進行英語交流活動。秋季學期薦送2名華語教師及3名教學助理赴合作大學協助華語教學,包括 Indiana U.Temple U.UT AustinWUSTL

四、雙語教育中心:協助推動院設全英學士學位學程,通過「智慧工程科技」及「生物科技與食品營養」,將於112 學年度入學;成立EMI教學資源中心,以協助提升他校EMI師資培訓、EMI線上模組共享及網站社群設立;推動學院EMI 種子教師制度,以協助學院內教師開授英授課程,並活化本校雙語教學的師資與環境;另與教發中心及英文科師資培育生合作,為希望入學學生開設英文口語加強班;推動全英培力課程計畫,設計學生修讀EMI前之英文銜接課程,強化學生對EMI課程之準備,未來將成為大一英文之模組課程。

五、行政單位法規及表單英譯專案

()第一期已辦理完成

1.教務處、學務處、研發處之法規及表單英譯,於10912月委外翻譯及校內複審作業,至1114月底完成,總字數約52.4萬餘字。

2.為讓本校法規英譯用語精確並有一致性,本案辦理期間,審視彙整建置「校級通用語彙」、「各單位行政專業語彙」、「英文法規首條格式」、「英文法規末條及沿革格式」等英譯之根基,均已公告在秘書室網頁。

()第二期辦理情形

進行國際處、人事室、總務處之法規及表單英譯,總字數約27萬字,於4月開始進行翻譯及校內複審作業,預計於11月底前完成。

()第三期規劃

             本期將納入所有尚未辦理法規英譯之一級行政單位,包含圖書館、計資中心、共教中心、環安衛中心等,預計於12月開始進行翻譯作業。

六、推動官網首頁版型更新,規劃改版以符合現代網站樣貌及使用者需求,經徵求教務處等一級行政單位,以及學生代表、校友代表、家長志工代表提供意見後規劃網頁版型架構,並提報行政團隊會議確認後,目前已委託廠商進行整體視覺設計。完成後將由計中進行後續網站建置與資安維護事宜,官網預計於111年底前上線。

七、為籌辦本校創校100年校慶活動,由各一級行政單位主管、各學院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共同組成校慶籌備委員會,籌備初期先將各項校慶工作概分為校級活動及院級活動,並依類型優先挑選出10類校級活動與校慶亮點進行整合及規劃:指標建築、出版品類、紀念品類、紀念酒類、特展類、國際會議或研討會類、學生活動類、校友活動類、藝文活動類、校慶之標語及主視覺。經1101028日、111224日、91日共召開3次校慶籌備委員會會議後,已擬定前述10類活動之具體規劃及執行期程,並將於11112月第4次會議報告執行進度。

八、臺大系統

()國立臺灣大學系統自103-2110-2學期「校際選課」統計:

三校校際課程開放數總計為1795課程,跨校選課人次為32800人次。

()為加強國立臺灣大學系統三校學術合作,培育具有研究潛力之優秀年輕學者,辦理年輕學者創新性合作計畫。111年共補助6件,總補助金額為新台幣450萬元整。112年輕學者創新性合作計畫,目前公開徵求計畫書中。

()臺大國際處建製三校"境外招生 Overseas Admissions"網頁,並於914日三校國際處及系統官網同步正式上線,供大眾連結瀏覽。

九、臺大-中研院聯合辦公室業務

預計於112年度執行之創新性合作計畫,已於111512日發文函送本校及中研院各單位公開徵求計畫書,共有27件計畫申請案,12月底前可公告審查結果,計畫執行期間自11211日至1131231日共2年。鑒於本合作計畫自104年起已持續執行多年,除延續性研究課題外,本次徵求將著重鼓勵雙方學者組成全新合作團隊及跨領域研究主題,以符合本計畫創新性及互補性之訴求。

十、學校分部總辦事處

() 竹北分部

1. 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及竹北分部校門案:工程案於1117月至8月經兩次公開招標均無廠商投標,已於111920日召開會議檢討,決議延長工期及部分項目減項施作調整,待簽准調整採購案內容後預計10月重新上網公告。

2. 110學年學程畢業生撥穗典禮已於111723日假集思國際會議廳舉行。另寒假科學育樂營活動:因應疫情發展與實際需求,擬規劃科學秋季班活動,預計於11月、12月之周末舉辦,對象為國小學生。

()雲林分部:

1. 「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興建工程」已於815日舉行開工動土典禮。

2. 臺大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醫院醫療大樓及職務宿舍新建工程案於819日行政院秘書長召開「臺大雲林分院二期改用RC建築議題討論會議」。會議結論:(1)預算維持工程經費99.6億,構造型式改採鋼筋混凝土(RC)(2)考量醫院工程甚為專業,為避免統包方式由營造廠主導,而忽略設計建築師專業意見,建議院方可另行評估採傳統標,即設計完成再發包之可行性。(3)請工程會協助教育部與院方評估合理工程期程。

3. 學府東路停車場新建工程於617日、 719日二次上網公告皆流標。824日經檢討設計圖說與預算,決議修改停車場鋪面設計比照虎尾宿舍停車場高壓磚透水鋪面方式,建築師刻正修改設計圖說。

十一、教職員工全人關懷服務方案,有關愛心健檢,今年900名全部受檢完畢,檢出癌症7人,檢後提供聯合健康諮詢服務。8月底推出低劑量肺部斷層掃瞄優惠方案,由臺大癌醫中心跟北市聯醫提供服務,同仁自行與醫院端預約受檢。另有關平時健康促進之推動,心理諮商協談持續由華人心理治療研究發展基金會提供服務;運動班、體驗課程、農場休閒、藝文饗宴、名人講座、行動書車、葛萊美行動、職場健康、專題講座/工作坊/座談會等實體及線上活動,持續辦理中。方案官網(www.care.ntu.edu.tw)LINE帳號(@ntucares)持續服務。

十二、校友返校學習 NTU AR進修推廣學院於920日啟動「校友返校學習NTU AR 二部曲」;校友免費線上課程,截至930日,共2,051位校友登錄,Tranclass線上課程進行中,2,898造訪數;校友免費隨班附讀,111-1學期課程進行中;依校友許願池陸續推出精選課程,校友享學費優惠。

十三、本校畢業校友人數約316,132人。校友證目前已發行124,803張,並持續辦理應屆畢業生及各重聚辦證之優惠專案。校友資訊系統更新預計於11110月完成。協助籌辦於111123日及4日舉辦之B76B77三十重聚;111124日及115日舉辦之B66B67四十重聚。另策劃將於112427日及28日舉辦B57B58校友五十重聚。而B55B56校友重聚延至114年及115年,改辦五五重聚。

教務方面:

一、 112學年度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及招生名額總量:經教育部核定招收學士班3,467人,碩士班3,869人,碩士在職專班530人,博士班678人,合計8,544人;並核定本校增設工學院「智慧工程科技全英語學士學位學程」、生物資源暨農學院「生物科技與食品營養學士學位學程」、公共衛生學院「健康數據拓析統計研究所」、國際學院「防災減害與韌性碩士學位學程」、生命科學院「植物生物科技產學研發博士學位學程」、醫學院「醫療器材與醫學影像研究所博士班」等6案。

二、臺大校長獎

為提昇本校學士班學生學習風氣,鼓勵學業優異表現,自111學年度起頒發臺大校長獎,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  獎勵對象及資格:學士班二年級至修業年限最高年級之在學學生(不含延畢生),前一學年學業表現優異且未受懲處者。

()  獎勵名額:各學系(學位學程)前一學年具正式學籍之非應屆畢業在學人數百分之二計算。111學年度預計全校獲獎人數246人。

(三)  獎勵方式:每學年頒獎一次,頒予獲獎者獎狀及發給與獲獎者所屬學系前一學年學雜費全額相同之獎學金。

三、 博士生獎學金:為鼓勵優秀人才就讀博士班並發揮潛能,本校依科技部 (現已改名國科會) 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試辦方案,設立「博士生獎學金」,本獎學金自108學年起試辦,111學年起更擴大辦理原優秀博士生獎學金已更名為椰林優秀博士生獎學金,並增設學校名額11另設立勤學獎學金57。本校已召開獎學金審議委員會核定獲獎名單。111學年度本校獲國科會核定優秀博士生獎學金名額58名。另設立鑫淼重點科技博士生獎學金5(3/月,獎勵3)及逕博獎學金(2.8萬元/月;110-2學期前入學為2.4萬元/月,獎勵3)110-1學期核定補助新申請100名,續領201名,110-2學期核定補助新申請23名,續領275名,111-1學期核定補助新申請108名,續領232名。

四、 擴大希望、爭取菁英

    執行本校招生策略,訂定「希望獎學金」及「傅鐘獎學金」招生獎學金,並持續增加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招生名額,此三項措施說明如下:

()希望獎學金:為協助學士班經濟不利及特殊境遇學生就學,本校提供該類一年級新生入學當學年、舊生第二學年起至修業年限期間前一學年成績排名學系30%以內者,低收入戶每人每學年10萬元、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每人每學年6萬元獎學金,111學年度已召開審查委員會審議獲獎名單。

()傅鐘獎學金:為鼓勵優秀高中畢業生就讀本校,學生具有優秀表現經學院及本校審查核定後,每人每學期獎學金10萬元,入學後每學期符合學系自訂科目排名10%以內可續領,最高8學期共80萬元,111學年度已召開審查委員會審議獲獎名單,將辦理頒獎典禮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擴大弱勢生招生:為善盡社會責任,本校逐年提高弱勢生招生人數,並於學士班個人申請增加希望組。112學年度希望入學單招預計招收50名,個人申請希望組預計招收57名。

五、 推動領域專長629日公告領域專長模組計畫徵件,自111-1學期起,所提領專須包含1門總整課程,鼓勵教學單位邀請業師共同規劃領專課程與授課,以及跨教學單位合作開設領專。111-1學期全校共有56個教學單位推出230個領域專長;有關領專優化計畫於110-2學期共計11個領域專長通過審查,每案核定2萬元。

六、學習規劃辦公室,111學年度計有375人次學生申請初談,占學士班學生比例1.92%。規劃辦公室為建立優質服務環境及持續擴大推廣服務,並於912日辦理揭牌典禮。

七、推動學士榮譽學程,以提供學生及早研究與深化本校學習的管道,自109學年度起實施,已有17個學系提案通過,2個學系申請中:戲劇學系、生命科學系 (1014日教務會議討論)。邀請數學系分享經驗,影片已發布於本校 YouTube EDU頻道,並持續拜訪學系,協助擬訂辦法。

八、推動院校學士,以領域專長/跨域專長/學分學程為基礎,在現有系所學科框架下,提供具有彈性的跨學系知識整合,並授予學士學位,對象為本校學士班學生。已通過本校「院學士學位暨校學士學位設置準則」,校學士學位已於111學年度開始執行,計有13人申請,1人錄取雙主修,6人錄取校學士修業資格;院學士學位目前有3學院 (醫學院、工學院、生科院)籌辦中。

九、數位教與學環境提升與優化

() 111-1學期起NTU COOL正式接手 CEIBA 角色,成為本校唯一教學平臺,截至930日計有5,421門課程於 NTU COOL 開課,將持續協助師生順利進行新舊平臺轉移,提供文字與影片指引,以及電話、信件與實體諮詢。

()課程自動錄播系統:協助教師錄製課程並自動上傳NTU COOL,設置於綜合教學館 21 間教室、共同教學館16間教室、以及博雅教學館22間教室,111-1學期共有171 門課程使用

()智慧遠距教室:綜合教學館606及博雅教學館308智慧遠距教室已於 111-1學期啟用,提供教師可自行簡易操作的遠距教學場域。

()未來教室:111-1學期開學前完成三間未來教室斷網並更換防火牆密碼,以及完成三間教室設備使用培訓及開放教學演練。另持續追蹤與協助各院系申請及建置。

學務方面:

 一、導師精進措施-設立系所關懷導師

() 推動各系所設立至少1名關懷導師,協助處理特殊狀況之學生,進行聯繫晤談或輔導轉介。本學期共有67系所推薦70位關懷導師,並辦理研習座談會,以強化導師功能。

() 推動成立導師社群,111年度共成立13個導師社群,計畫執行期間至11月底。舉辦學生暖心關懷輔導講座,共有20學系參與,計畫執行期間至11月底;並有學生輔導資源圖,彙整學生輔導相關單位重點業務、聯絡電話及網頁連結,其中包含校安中心及駐警隊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並有電腦及手機之中英文版,網址:https://reurl.cc/W1Mb4e

二、為讓全校師生更認識學輔中心、學輔專員制度,110學年於僑陸生工作院系所說明會、交通安全宣導說明會、管理學院教師分享會、文學院導師工作委員會、關懷導師座談會、導師營進行學輔宣傳活動。110學年由四位學輔專員合計六院狀況,自1109月底至1119月直接服務人次共計1,000人次,協助聯繫周邊資源、系所單位等間接服務次數共計3,014次。111-1學期起增聘2名並駐點理學院、電機資訊學院、土木工程學系。並推動學生輔導的創新整合,將學輔中心、校安中心及資源教室整合位處1樓而貼近師生,以肩負學生安全與輔導的責任。為讓更多師生知道新辦公室的位置,於913日辦理新辦公室揭牌暨「安輔你心,伴你同行」活動,成為學生校園適應及資源連結的第一線,宣示學生輔導進入新的里程碑。

三、新生學習入門書院

() 111學年度因應學期週數調整及疫情考量,規劃實體與線上並進活動形式,實體方面改由實境解謎、社團市集、主題逛攤及座談會形式進行,新生對創新形式活動反應熱烈,需要事前報名的活動報名人數超過2,100人,3天活動總實體人流約4,300人次,線上活動則以社團藝廊網頁、新鮮人指南影片提供新生選課、住宿、教學館、美食、社團迎新等資訊。

()新生開學典禮於828日舉行,以「#臺大新生活」為主題,增加社團表演、新生及師長互動,並讓學生代表及師長進行座談,以多元而活潑的風貌呈現,進場觀禮人數超過3,000人。

四、學務創新與精進-資訊安全:為加強資訊安全防護,學務處持續導入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MS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本年6月份完成資訊資產盤點、弱點掃描與滲透測試,7~8月執行風險評鑑與管理,9月辦理業務衝擊分析與營運持續演練,並修訂ISO相關文件。10月進行內部稽核、11月召開管理審查會議,12月「導生綜合資料系統」、「新生身心普查系統」、「諮商管理系統」、「學生安全守護網」及「國立臺灣大學一般體格檢查系統」五大核心資通系統,將接受ISO 270012013資訊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提供師生更安全及穩定的服務。

 五、第二學生活動中心Global Lounge場地設施無法滿足同學社團活動使用需求,為有效改善空間利用,自111年初開始進行空間整修規劃,將該空間改造為兼具靜態展、動態活動、個人自習、公共閱覽、團體討論、召開會議、放鬆小憩等多功能複合式空間;本工程案已自913日上網公告辦理公開招標,預計112130日竣工。

 六、執行國立臺灣大學校園餐廳豬肉牛肉食品品質管理計畫

()強化餐食場所肉品來源產地驗證及標示之實地查察項目:原產地標示、肉品原產地證明文件、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錄平臺原產地標示。

()肉品內乙型受體素抽驗工作檢測:自11032日起,抽檢校園內餐食攤位販售之肉品,至111831止已抽樣送驗540件,檢驗結果均未檢出全數合格,並將結果公布於膳委會網頁。

七、112年校園徵才系列活動同步規劃實體與線上虛擬數位博覽會活動,實體博覽會預定於11234日舉行,37日至24日辦理公司說明會及公司參訪活動,線上虛擬數位博覽會34日至31日辦理。

總務方面:

 一、推動教職員離職線上簽核系統,減少親跑離職程序辛勞,與人事室討論作業之流程與細節,由計資中心建置系統,出納組已完成測試教職員離職線上簽核系統中薪資及離職儲金項目。

 二、協調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與微笑單車公司於校總區16(1處增站)YouBike2.0站點進行第二階段增站增柱,共增設281柱位,於111820日設置完成。91日起持續提供本校學生騎乘YouBike2.0消費累計達500(含以上),校方補貼100元儲值金。

 三、推動電動交通車:本校校區間交通車已於11195日起,由委外廠商欣欣客運提供電動交通車,服務城中校區至校總區中午時段部分班次,以期達到減碳及校園永續發展之目標。

 四、積極推展電子公文線上簽核,本年度至8月止,線上簽核率77.54%,統計11學院平均達80.44%。校內紙本發送件數,呈現逐年下降趨勢。電子發文自109年起無論在發送數與文件數都逐年增加。校內紙本與電子發文數量消長,呈現本校公文電子化推展成果逐步顯現,其後續效益不僅有助於公文傳遞效率,也減少列印公文的用紙量而達到減紙減碳環保愛地球的目的,間接因電子文發送,大量減少實體公文傳遞,兼顧防疫之效果,另外電子文也不受限於時空,增加公文之收受者便利性,能隨時做多方資訊運用。

 五、辦理溫州街1615號、溫州街222號等2棟客座學人宿舍內部重新規劃設計及全棟裝修工程,俾提供本校客座教授及國際學人舒適優質的住宿環境。全棟裝修工程於524日辦理價格標開標,以標價4568萬元決標,於11166日開工,履約期150個日曆天。

 六、臺靜農故居紀念建築修復及再利用工程,預計1122日辦理工地查核會議及1223日辦理完工剪綵活動。

  「溫羅汀日式宿舍調查研究及再利用可行性評估」案
本校「新生南路31633-1號」宿舍(紫藤廬旁)111530日登錄為歷史建築,預計於1130日前完成本案管理維護計畫。另本案修復及再利用計畫總金額新臺幣120萬元,經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同意補助90萬元(75),餘30萬元(25)由本校自籌,本校將辦理後續招標事宜。

 八推動帳務、會計e化專案,赴環保署實地觀摩出納相關資訊化運作實務,針對該署「會計系統電子化」重點簡報進行各項意見交流。並由業務單位分別實地對口討論及上機演示,對該署之收據電子化、報帳、出納系統的業務運作現況進行瞭解及互動。

 九、新建工程方面

()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已於111121申報完工,並於815日取得使用執照,刻正進行驗收程序中。

()人文大樓:5樓結構體工程進行中,土建標進度84,機電標進度21

()學生宿舍新建工程:1115月教育部同意調增整體預算經費,修正預算後經3次上網公告(5-8)皆流標,已檢討重新於整體預算額度內進行調增統包工程費,於91日再次上網公告中。

() 教職員宿舍新建工程:6案中之基地6已於1118月決標並於92日開工,預定113622日完工。另客座學人宿舍結合校外飯店式公寓合作專案,總計提供65間房間供客座學人租賃。111年截至8月底止,共有13位客座學人申請,入住校外飯店式公寓。

研究發展方面:

 一、提送之校教研人員及學生獲獎情形

()教育部第25屆國家講座得獎人共7名,本校有4位教授獲獎。

()教育部第65屆學術獎得獎人共10名,本校有3位教授獲獎。

()國科會110年度傑出研究獎,本校獲獎人員共26位。

()國科會111年度吳大猷先生紀念獎,本校獲獎人員共10位。

()國科會110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研究創作獎,本校共計有37位學生獲獎。

()國科會核定111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本校共計227件。

 二111811日舉辦「學術生涯發展研究計畫暨新進教師跨領域交流會」,共120位師長與會,36位深耕型計畫主持人分享計畫成果、45位新進教師研究主題海報展覽,各類研究主題精彩多元。亦邀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林敏聰副主任委員及4位資深教授與新進教師分享申請校內外計畫的經驗,鼓勵獨創性研究,並遵守學術倫理規範。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期培育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研究生發揮研究潛力,已提高逕讀博班獎助金111-1學期核定補助新申請108名,續領232名。相較108年度第1學期新申請案79件與續領案107件,新申請案與續領案成長率各為27%88%

  新進教師創始補助經費簡化整合各項申請流程(創始研究、創始計畫及空間建置經費),並提高整體補助額度,讓教師可一次申請。110年度到職新進教師已全數申請,共計80件,核定約新臺幣6,445萬元;專題研究計畫案補助共19件,核定約新臺幣588萬元,核定總額共計新臺幣7,033萬元。111年度到職新進教師踴躍申請中,現已申請61件。

  鼓勵本校教師聚焦低碳轉型、永續環境及節能減碳相關研究議題,111年首次徵求碳中和主題式計畫。全校申請案共計12件,其中深耕型7件、核心研究群5件,經核定補助深耕型4件、核心研究群5件,共計9件。總經費補助深耕型計畫540萬元,核心研究群3,355萬元。

  為鼓勵本校各領域獲較少外部研究經費補助之專任教研人員,提升其研究動能,推動拾玉計畫,挹注研究資源。110年度拾玉計畫補助33件,核定經費14,918,323元整,執行期間為11081日至111731日;111年度拾玉計畫補助29件,核定經費13,441,777元整,計畫執行期間為11181日至112731日。

  本校111年度截至111914日止核定之建教合作計畫合計3,220項,經費總額計新臺幣661,778萬元。

國際事務方面:

 一、推動國際引路人計畫

() 為全臺第一個專為國際生打造的師徒制實習計畫,由臺大特別邀請政府部門、駐臺外國機構、企業、新創公司、商會、研究機構與非營利組織等機關提供國際生暑期實習,並由組織高層擔任國際生之導師,讓國際生除了在實習過程中得以結合實務與理論,從做中學外,也有該領域導師帶領並探索生涯發展。

() 本屆參與機構總共開放之職缺共計171個,符合資格並繳納完整申請件共計110件。本計畫實習期間為111627日至94日。最終媒合總計58位境外學生(來自22個國家、10個學院、33個系所)40間不同企業機構實習。

二、為深化本校與姊妹校之教研合作,並促進國際研究流,本校建立國際合作種子計畫,鼓勵本校師生參與國際學術交流。111年度共補助26件合作計畫,計畫預計執行期間至1121231日。本校補助案件包含文學院5件、理學院1件、社會科學院3件、醫學院2件、工學院2件、生農學院6件、公共衛生學院3件、電資學院1件及生命科學院1件。合作姐妹校包含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日本東京大學和筑波大學、以色列臺拉維夫大學以及澳洲雪梨大學等。

三、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畫(新南向計畫),聚焦特定國家進行重點拓展合作

() 拓點行銷:因應電資領域及半導體人才在全球的需求,由電資學院的招生影片作為拓點行銷的重點,並以印尼及印度為重點國家,配合虛擬實境館,吸引新南向優秀人才來校就讀。影片預計在1125月完成。

() 學術活動:由公衛學院老師第二度拿下學術活動的核定項目,續第一年度探討新冠疫情下的新興蟲媒及人畜共傳染的的成果,第一年度共計170名師生參與,學生多來自印尼及越南;第二年度的計畫更將呼應SDG的用續發展倡議,並邀集印尼、越南、法國等研究員及學生參與,促成全球衛生與國際化的連結。

四、111-1學期國際學位生新生:總計1,132(1,496)申請,錄取527人,錄取率46.55%

() 學士班:445(685)申請,錄取187

() 碩士班:553(659)申請,錄取272

() 博士班:134(152)申請,錄取68

() 註冊:學士班121人、碩士班172人、博士班62人,總計355人。

五、110學年度本校出國學生總計458(包含交換學生375名、訪問學生33名、雙聯學位生39名、暑期/短期/實習學生11),與109學年度相較成長86.18%希望出航獎學金,於2019年設置,透過校友捐款獎助清寒學生出國交換,每人補助至多24萬,110學年度共計獎助13人,總計222萬;111學年度預計獎助20人,總計327萬。

財務管理方面:

   一、小額捐款自11091日至111831日,共計新臺幣169,178,935元、美金983,631.5元。大額捐款(單筆滿新台幣1百萬元以上者),自11091日至111831日,共計新臺幣571,904,507元、美金2,784,524.21元,委請主計室依指定捐款用途分發予各受贈單位。

   依投資管理小組擬定之投資業務方針、政策及資產配置原則,配合本校短、中、長期財務預算及現金周轉需求擬具年度責任投資政策與規劃。

()長期投資計畫:受地緣政治緊張、新冠疫情變異病毒肆虐,造成獲利下滑,企業不時發出財務預警,經濟已現衰退跡象。另因通膨嚴重,各國央行實施緊縮貨幣政策造成資金緊縮,利率上漲趨勢不變,預期金融市場波動幅度將更為劇烈。因應高利率與永續發展趨勢,增加資金配置至具成長性、配息穩定與具ESG特性之股票、基金ETF等金融商品,並處分漲幅已高與成長性受限之標的,以確保獲利及滿足永續基金付息需求。

()中期資金投資計畫:穩定安全為首要考量,中期資金以長天期國內外定存為投資標的。

() 短期資金投資計畫:以短天期定存與國內貨幣市場基金為主要投資標的,在考量風險、規模與績效等因素後,目前投資貨幣市場基金共6檔,以利短期資金操作,減少閒置資金與增加利息收入。

  三、推動「創校百年願景基金」設置致謝牌專案。為實現百年願景和永續承諾,善盡USR大學的社會責任,邀請校友和各界支持單筆捐款達NT$10萬,即為捐贈人於校園戶外公共區域的休閒椅上設置致謝牌,以為紀念,愛留校園,傳承美好,共約100張,由總務處負責管理與維護,至2028年底。目標為1,000($10X100)

共同教育中心方面:

一、共教中心業管本校專責教學專案計畫教師共計21名,111-1學期有18個單位新()19名教師,共計開設106門課程(含合授),其中27門通識課程,38門英授課程,16門課程開放100(以上選課,共計提供5,825名學生選課

二、個別型通識課程改進計畫於本學期共補助130門課程 (165個班次),含討論課程共37門課程、實習課程共17門課程、一般課程62門課程、語文類課程 14門,核定補助之教學助理人數共計296人次,其中包含基本能力課程、新生講座課程或個別課程之需求,補助教學助理共計36人次。

三、國立臺灣大學運動場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於111511日實施。另體育場館優化線上系統於111101日上線啟用及上線後系統調校。

四、111學年度73屆全校運動會訂於111122-3(-)兩天舉行。

圖書館方面:

一、推展「臺大總圖書館空間與服務重塑計畫」

()總圖書館為本校極富代表性之參訪空間,其中一樓向為門面,經過數年的前期規劃,以館舍永續使用、空間活化、服務多元創新三大主軸,推展「臺大總圖書館空間與服務重塑計畫」,改造區域涵蓋一樓及二樓部份空間,於一樓打造多功能學習暨交誼的多元共享區,家具、隔間及設備皆保有彈性,可隨時調整,同時滿足讀者閱覽、討論、研究、休憩及展演等多樣化學習空間的使用需求。改造工程定於10月開工,112年完工,期盼帶給校內師生耳目一新的臺大總圖。正籌備一樓空間改造後擴大範圍之輕閱讀區館藏,廣泛徵集心理勵志、自然科普、社會科學、商管財經、人文史地、文學等多元主題之熱門休閒讀物,營造如書店般輕鬆閱讀的氛圍。

()另影響使用者感受甚鉅之廁所基礎設施及設備今年度擬配合空間重塑計劃予以改善,預訂整修一樓男廁、女廁、無障礙廁所,並將單側改建為性別友善廁所,以隱私廁格提升包容度,打破傳統二元性別分立框架,並改善女廁數量不足之現況,預計11112月底完工。

二、推行NTU Topics研究支援資訊服務:為協助本校教師綜觀校內各單位研究人員聚焦的研究議題,以利發掘校內潛在合作對象,規劃以本校教師近5(2017-2021)著作進行主題分析,建置NTU Topics研究支援資訊服務平台。繪製主題相似度網絡並視覺化呈現個人及單位主題比率,透過互動篩選功能由教師線上自行操作探索,提供本校教師跨領域及跨單位合作資訊餐考。

三、圖書館資訊系統導入ISO27001國際標準:配合政府政策,規劃圖書館各系統及軟硬體設施IOS27001認證,於1119月開始執行,先進行各系統的盤點及評估,以兩階段方式於1124月完成。建立資訊安全標準、資安管理流程等作業,全面性架構圖書館的資訊安全管理,建立系統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配合導入ISO27001認證,檢視圖書館各式網站漏洞分析及進行模組版本更新、進行弱點補強,維護網站資訊安全。並更新各項業務系統應用程式及作業系統,包括讀者單一驗證系統(SSO)、尋書系統、校外人士換證系統、薦購服務系統及文獻複印傳遞系統(JADE)等多項系統主機更新,程式升級。

四、落實無紙化作業機制:為提供讀者更多元及便利使用圖書館資源的方式,整合原有各系統所規畫各項服務和作業的無紙化工作,除簡化流程、保全個資外也為環保盡份心力。各項功能於11110月開發完成並將配合1樓空間重整計畫於1123月正式推出。

五、推出新版學位論文上傳系統:於10月底上線新版電子學位論文上傳系統,期能大幅改善各項授權流程及資料上傳介面,便於研究生能更明確且迅速地選擇授權項目及上傳論文資料,以利提升論文審核效率。

六、重新佈置社科圖二樓的「心靈療癒書房」空間,改舖上綠色人工草皮,配合沙發座椅,打造一處溫馨、舒適,可讓人放鬆的地方,提供學生一個自我療癒心靈的場所。

七、醫圖歷時7年的空間改造專案全面完工,於627日舉辦竣工典禮、95日正式營運。未來醫學圖書館為一個活用的有機體,期能滿足醫學校區師生同仁的多元需求。已製作「圖書館也有 餐廳! 開箱新開幕LABrary! 」、「各期空間改造意象」、「希望工程最終章」、「幕後英雄」、「一日醫圖」等宣傳影片,紀錄空間改造工程之過程與成果,並推廣至電子報與各社群平台。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方面:

一、教師報到系統英文版新進教師報到系統原本只有中文版,造成新進外籍老師使用上的困擾,為方便外籍教師使用報到系統,增加英文版(中英文併呈)的方式提供外籍教師使用報到系統。已於11171日上線。

二、開發著作原創性檢查服務111831日累計3,342/20,873篇,8月新增153/1,194篇。配合教務處新規定:學位論文繳交前須進行論文原創性比對一事,新增職員權限,讓系辦同仁也能協助畢業生完成程序。

三、改善myNTU大人入口網體驗,已與學生會討論改版方向及合作方式,82日發送使用者體驗問卷,822日收回2722份回饋,95日著手規劃架構中,後續時程及上線日期在討論中。

四、郵件安全過濾機制計中郵件安全防護系統持續為本校使用者電子郵件信箱防堵垃圾及病毒郵件,並且因應來自網際網路上日益增加且不斷變化的惡意郵件,即時更新防護規則及阻攔條件,以加強郵件防護效果。1116~9月期間的信件防護結果,因寄信來源伺服器可疑、垃圾信、病毒信、及客製化過濾條件被攔阻的具威脅性信件約93.7%,皆已被拒絕傳送,其他如廣告行銷信件約3.2%,已於主旨加上標籤提醒使用者注意,最後確認安全的正常信件約3.1%,才會傳送到使用者信箱。

五、因應資安法及行政院資安要求,停用舊版TLS加密協定,強化電子郵件系統認證及信件內容傳遞之安全性。轉換信箱資料庫硬碟格式,去除重複資料以節省20%儲存空間。規劃信箱可用空間擴充所需硬體設備並進行採購,以解決教職員信箱空間不足之需求。

六、規劃、建置與管理本校校園無線網路服務

()為解決校園無線熱點問題,計中於109年底導入WiFi 6 (802.11ax)的無線網路規格來解決校園面對的熱點問題。WiFi 6(第六代) 最佳傳輸效率是WiFi 5(第五代) 802.11ac (1.2 Gbps)的四倍。已建置無線專用防火牆(Carrier-grade NAT),屬於電信等級防火牆,網路頻寬可達10Gbps,提升校園無線網路服務品質。至111425日止共有3,388顆無線基地台(AP)在升級基地台方面,1115月至1119月,於校級教室(共同教學館、新生教學館、普通教學館及博雅教學館)更新WiFi 6規格共157個無線基地台,於師培中心升級8個無線基地台。

()校內無線網路於111126日至111913日期間,平均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10大建築物依序為:總圖書館、基礎醫學大樓、共同教學館、社會科學院大樓、管理學院二號館、普通教學館、新生教學館、綜合教學館、博雅教學館、博理館;其中,前10大建築物之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占全校之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約為30%~35%。整體而言,全校無線網路同時最多使用人數(無線裝置數)約為29,000(裝置)

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11110A)存查。

教務處報告事項(本校學則修正案)補充資料(11110A1)存查。

貳、確認111528日及96日會議紀錄及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一、民國111528日及96日校務會議紀錄依原文確定。

二、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11110B)存查,94~110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11110C)存查。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一、 程序委員會召集人王主任秘書根樹報告:

   程序委員會報告請參考資料編號7(各單位書面報告)20-1頁。

 本會110學年度分別110107日、126日、1223日、11133日、512日共召開5次會議,安排各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

本會另於111928日召開會議,安排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收件日為111923日,計收到2件報告案及3件提案。提案部分,為校長交議案3件。另於提案截止日後,又收到人事室提案(111106),經927日行政會議通過後已完成行政程序,經委員討論後,列入正式議程,程序表修正通過,提案順序照案通過。

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程序委員會決議:「為提升校務會議議事效率,本會建議校務會議討論議案時,行政主管說明的時間與提案代表相同,除第1次說明時間不限外,後續每次發言以不超過3分鐘為限。此項議事規則請在每次校務會議前宣讀。」。另外,「同一主題每人發言以2次為限,每次3分鐘」之原則,自8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沿用至今。此外,依109321日校務會議決議,禁止校務會議中進行直播。

二、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專案報告:

()四號館至共同教學館東側通道環境改善工程」案:陳彥儒建築師事務所陳彥儒建築師簡報。(簡報檔如11110F2.pdf)

()「敏盛護理健康大樓新建工程」案: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林章鍊建築師簡報。(簡報檔如11110F3.pdf)

肆、報告案

    一、編號:111101

人事室報告:本校組織規程第十二條附表一「國立臺灣大學學院、學系()、研究所及學位學程組織系統表」修正如下,業經教育部111818日臺教高()字第1110077883號函核定,並自11181日生效,依規定提會備查:

說明:

() 新增1研究所、3學位學程:

1. 統計與數據科學研究所。

2. 智慧聯網國際研究生博士學位學程。

3. 國際體育運動事務學士學位學程。

4. 智慧醫療與健康資訊碩士學位學程。

()  新增分組:

1. 「電機工程學系博士班」分組新增為「一般組」、「資訊安全組」。

2. 「藥學系博士班」分組新增「產學研發組」。

    二、編號:111102

財務管理處報告:檢具本校112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1(附件1),提會報告。

說明:

()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5條規定,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應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教育部備查。

()本案業經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111年度第2次會議修正通過。

    決定:112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報教育部。

    三、編號:111106

人事室報告:本校組織規程第24條及第32條附表二「國立臺灣大學組織系統表」修正案。

說明:配合教育部11174日臺教高()字第1110061276號函核定本校「環境保護及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自11181日起更名為「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中心」,經111927日第3130次行政會議通過,依規定提會備查。

決定:本校組織規程第24條及第32條附表二「國立臺灣大學組織系統表」修正案報教育部。

伍、討論提案

一、編號111103

教務處提:本校「教學研究單位之增設、變更、合併、停辦審核標準及作業辦法」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教學研究單位之增設、變更、合併、停辦審核標準及作業辦法」名稱及條文修正如下:

國立臺灣大學教學研究單位[]增設[]變更[]合併[]停辦申請及審核[標準及作業]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國立臺灣大學組織規程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九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三條

教學研究單位之增設、變更、合併、停辦應考[]下列原則:

一、國際觀及前瞻性。

二、 國家社會發展之需要。

三、本校長程學術及重點發展之需要。

四、提昇本校教學品質或研究水準之需要。

五、提昇本校校務運作效率之需要。

六、本校可用之空間、人力、財力等資源之合理分配。

七、 合於校內外單位評鑑之標準,並能反[]評鑑之結果。

第四條

教學研究單位之增設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學院之增設:

()  []至少有五個教學單位,包括學系、獨立研究所、學位學程。但因學術領域特殊,必須成立學院以利協調發展者不在此限。

()應充分考慮[協調]相關系所之同時整合,並以學院為核心,協調學院整體教師員額、課程規劃及開設、招生名額調整、教學資源及經費合理分配等,建立資源統整、彈性配置及調整機制,俾使師生及學院獲得跨領域之學習與發展。

()擬增設學院之各教學單位近五年之教學績效與研究成果應符合下列[規定]標準

1. 師資質量標準:生師比[]教師數量等應符合[教育部定之「]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相關規定。

2. 教學研究單位評鑑:所屬教學研究單位皆通過評鑑且無重大缺失。

3. 教師評鑑:以全體教師評鑑未通過比例不得高於近五年全校未通過百分比為原則。

4. 學術表現:各相關學門之表現應以本校標竿學校為評估參考。

5. 研究成果:所屬教學研究單位研究計畫及著作成果應以本校標竿學校為評估參考。

二、 學系、科、所、組及學位學程之增設及增班:

() 應確實因應該領域人才培育之需求。

()應與本校已有教學單位之學術領域有明顯差異,並具備學術領域之專精特色。

()獨立系且學士班招生為一班者,至少應有十二位編制教師員額;系所合一且學士班招生為一班者,至少應有十八位編制教師員額;學士班招生每增一班,至少應增加十二位編制教師員額;獨立所或本校組織規程明列之組至少應有七位編制教師員額。學位學程[之增設,應於增設計畫書中列明申請單位或共同辦理該學程各單位之支援學程專任教師名單,其總人數]實聘專任師資應達二人以上,且實聘及系所支援之專任師資條件、質量基準及相關生師比應符合教育部規定;所需空間、經費、行政管理人力及招生名額等,以設置學位學程之學院、系、所自行調配為原則。

()增設碩士班或博士班除應符合本款前三目之條件外,並應有足夠水準之師資、圖書、儀器及設備等,且應[]提具符合前款第三目[之規定提具]所定標準之教學績效及研究成果等佐證資料。

三、研究中心之增設:

[以具]須為明顯跨院、系、所、科、學位學程之領域,並確實符合提昇教學或研究水準之需要[為基本條件],且有足夠之相關院、系、所、科、學位學程現任專任教師參與。

教學研究單位之變更,準用前項之規定。

本校為促進學術發展,因應世界及社會發展趨勢,提升本校校務管理及運作效率,得設專業學院[、國際學院]或校級功能性學院,其設置[要點]規定另定之。

第五條

教學研究單位之增設及增班,應提具計畫書,並於計畫書中載明下列事項:

一、  發展方向:應敘明於學院發展之定位及與現有單位之競合。

二、 人才需求評估:應敘明所屬領域之研究及人才培育對國家、社會之前瞻性及重要性。以招收國際學生為主者,應敘明與鄰近國家大學相關單位之競合。

三、 師資現況及延攬規[][需要新聘或由現有教學研究單位轉任師資者,]應詳盡規劃師資人才來源及人事隸屬[]具體作法,如須新聘師資或由現有教學研究單位轉任師資等

四、課程規劃。

五、 圖書及儀器設備相關規劃。

六、 空間規劃:空間之大小應符合教育部之規定及本校一般標準。[]調整或增加空間、建築及重大設備者,應經總務處及校園規劃委員會充分審查認定可行,並不得損害現有單位之營運。

七、 應參酌[]近五年內該單位或相關單位之評鑑報告具體建議。

八、 足以證明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相關規定]所定條件之佐證資料及說明。

第六條

教學研究單位之運作不符第三條所定原則,或經評鑑結果顯示有合併或停辦之必要者,應由校長指定相關單位會商考慮予以變更、合併或停辦。

教學研究單位自認有變更、合併或停辦之必要者,得敘明具體理由,簽經所屬一級單位[送校]依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

第七條

教學研究單位[]增設、變更、合併、停辦計畫之[提出及]審議作業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由校長指定之單位或由相關學院依第三條之原則及第四條之條件或第六條會商之決議,依第五條規定提具計畫書向教務處提出申請。]院務會議:計畫書應經[相關]院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始得送校審[]但跨學院合作之申請案得由其他合作學院院務會議委任代表參與申請案主責單位所屬學院院務會議共同審議通過後,送校審議。

二、 [各申請案應經相關院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始得送校審查。]計畫書檢覈:教務處收到前款院務會議通過之計畫書後,應分送總務處及研究發展處[]就各管業務範圍詳加檢閱計畫書內容,並提出具體[]意見,再由教務處彙整後請副校長、校長決定是否續行專案審查委員會程序。

三、  [教務處、總務處及研究發展處應就各管業務範圍詳加審查其內容,並提出具體之意見。]專案審查委員會:專案審查委員會由校長推薦之校內外專家學者四至六人及副校長[一人]組成,並由副校長擔任召集。審[]時應請教務長、總務長及研發長列席,並得請提出計畫單位主管及其推薦之教授列席說明,或提送補充資料。必要時專案審查委員會得赴相關單位實地訪視。但對教學研究單位之變更、合併及停辦計畫,如為內容簡單而不[]增加學校預算員額、使用空間及經費者,得由副校長室請校長核准後免送專案審查委員會審[]

四、[由教務處提至行政會議討論。行政會議得請提送單位補充資料或說明,或建議提送單位修改計畫內容。]行政會議:副校長室提行政會議審議

五、 [行政會議審查通過者交由專案審查委員會審查。但對教學研究單位之變更、合併及停辦計畫,如為內容簡單而不需增加學校預算員額、使用空間及經費者,得經行政會議決定免送專案審查委員會審查。]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由秘書室提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審[]

六、 [專案審查委員會由校長推薦之校內外專家學者四至六人及副校長一人組成,並由副校長召集。專案審查委員會應依本審核標準審查。並得聘請專家學者協助審查,其結論並向校長提出報告。審查時應請教務長、總務長及研發長列席,並得請提出計畫單位主管及其推薦之教授列席說明,或提送補充資料。必要時專案審查委員會得赴相關單位實地訪視。]校務會議:由秘書室提校務會議審議。

七、[校長應參酌前列各款資料提出意見。]

八、 [由秘書室將計畫書、審查委員會審查報告及校長意見作成校長交議案提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送校務會議審議。]

二、編號111104

教務處提:本校「教師評鑑準則」及「專任專業技術人員評鑑辦法」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教師評鑑準則」及「專任專業技術人員評鑑辦法」條文修正如下:

()教師評鑑準則: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稱本校)為評鑑教師之教學、研究、服務各項成效,[]依大學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及教師法第十六條規定,訂定[本準則]國立臺灣大學教師評鑑準則(下稱本準則)

第二條 凡本校支薪之專任教師均應接受教學、研究及服務評鑑;未支薪之專任教師是否接受評鑑,由各學院自行規定。

           本準則所稱[]學院,除本校各學院外,亦包括共同教育中心。

第三條 各級教師評鑑期程如下:

一、講師:民國(下同)八十七年一月九日()以前聘任者,每五年內應由各學院實施一次評鑑;八十七年一月十日()以後聘任者,應於來校服務五年內由各學院實施第一次評鑑,評鑑通過者,其後每三年內應由各學院實施一次評鑑。

二、助理教授:八十七年一月九日()以前聘任者,每五年內應由各學院實施一次評鑑;八十七年一月十日()以後至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以前聘任者,應於來校服務五年內由各學院實施第一次評鑑,評鑑通過者,其後每三年內應由各學院實施一次評鑑;一[]五年八月一日()以後聘任者,依第六條相關規定實施評鑑

三、副教授及教授每五年內應由各學院實施一次評鑑。

教師為自本校其他單位轉入現職單位者,其應受評期限應將於原單位服務之時間計入。

副教授()以下教師如併計於本校以外之他機構資歷已符合升等年資,而主動要求提早評鑑者,經現職單位同意後,得辦理評鑑。

教師於升等通過後,應接受評鑑之期限,自該次升等通過後當學期重新起算。

各學院對於第一項至第四項有更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四條 本校教師應經評鑑通過,始得提請升等[]但一[]五年八月一日()以後聘任之助理教授依第六條之規定辦理評鑑。

[]五年七月三十一日()以前聘任之助理教授任職八年()以上仍未升等者,視為覆評不通過,並依各學院相關規定辦理。

助理教授獲准延後評鑑及留職停薪期間,不計入[前項]未升等之年數。

第五條 評鑑不通過者,學院應敘明具體理由通知受評教師並就其教學、研究、服務方向及成果提出改善建議,且由學院協調學系(所、學位學程)給予協助於二年內(自評鑑未過之次學期起算)由學院進行覆評,覆評仍不通過時,依大學法及教師法規定,提院教師評審委員會(下稱教評會)[]校教[][審委員][(以下簡稱教評會)]決議不予續聘或資遣[][]五年八月一日()以後聘任之助理教授第一次評鑑不通過時,應依第六條相關規定辦理。

                未於評鑑期限內接受評鑑或所附資料不實致影響評鑑結果者,視為評鑑不通過。

第六條 []五年八月一日()以後聘任之助理教授其評鑑辦理方式如下:

一、為協助助理教授如期完成升等,由學院於助理教授來校服務第三年,通知其就教學、研究、服務各方面之進展提出書面說明送學系(所、學位學程)教評會,學系(所、學位學程)教評會應就其說明內容進行職涯評量並給予具體建議,並提院教評會報告。

二、各學院應自下列兩種評鑑期程擇一辦理:

()於來校服務第五年應提請升等者,升等通過,同時視為評鑑通過;升等不通過或未於期限內提請升等,視為評鑑不通過。第四年()以前提請升等者,升等通過依第三條第四項辦理,升等不通過,不列入評鑑紀錄。

()於來校服務第六年應提請升等者,升等通過,同時視為評鑑通過;升等不通過或未於期限內提請升等,視為評鑑不通過。第五年()以前提請升等者,升等通過依第三條第四項辦理,升等不通過,不列入評鑑紀錄。

三、各級教評會對前款評鑑不通過之教師,應敘明具體理由通知受評教師並就其教學、研究、服務方向及成果提出改善建議,且由學院協調學系(所、學位學程)給予協助於來校服務第七年進行覆評;覆評時應提請升等,升等通過者同時視為覆評通過,升等不通過或未於期限內提請升等,視為覆評不通過。

四、在等待覆評期間,提前申請升等者,升等通過依第三條第四項辦理,升等不通過,不列入評鑑紀錄。

五、覆評仍不通過時,不得再提升等,且學院應依大學法及教師法規定,提院[]教評會及校教評會決議不予續聘或資遣。

六、各學院於評鑑結果確定後一個月內,將評鑑結果及相關會議紀錄報校備查。

各學院對於前項第一款至第[]款有更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八條 凡最近一次評鑑不通過者,不得申請教授、副教授休假研究,且自次一學年起不予晉薪、不得在外兼職、兼課或借調,亦不得延長服務或擔任校內各級教評會委員或行政、學術主管。
經覆評通過後,即恢復兼職、兼課、借調之權利,且自次學年起恢復晉薪[]至前項所列其他權利之恢復,應符合其相關規定。

第九條 審議教師免辦評鑑資格案,本校應設[]國立臺灣大學教師免評鑑資格審議小組[]([][]稱審議小組),其成員包括校教評會主席、教務長、各學院院長及共同教育中心主任,校教評會主席為審議小組召集人。

審議小組於完成審議後,結果由校教評會主席核定。
[]審議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另定之,[並提]經行政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第十條 教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而欲申請免辦評鑑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經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簽報所屬院評鑑小組或委員會審查後,由所屬學院向[校方]本校推薦為免評鑑教師

一、 獲選為中央研究院院士者。

二、 曾獲頒教育部學術獎或國家講座者。

三、 曾擔任國內外著名大學講座教授經本校認可者。

四、 獲聘為本校特聘教授者。

五、 曾獲本校教學優良獎十五次者(一次教學傑出獎等同本校五次教學優良獎、一次教育部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或師鐸獎等同本校十次教學優良獎)

六、 曾獲頒[科技部(原國科會,以下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科技部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下稱國科會)傑出研究獎二次()以上且教學、服務表現優良者。

七、 曾獲[科技部]國科會等獎項或執行研究計畫,折算後累計達十分()以上且教學、服務表現優良者。

八、 其他教學、研究或服務表現傑出,曾獲國際傑出獎項且相當於上述一至六款資格,經院評鑑小組或委員會審議討論通過,送[校免評鑑資格]審議小組決議採計者。

各學院教師免辦評鑑申請之審查,除符合第一項各款申請條件之一外,並應就其教學、研究及服務三項綜合審查,且其各項審查標準及所占比例,應自訂於各學院教師評鑑辦法。

第一項第七款獎項與計畫之採計與折算方式,於審議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另定之。

第十一條 教師經核定免辦評鑑後,如有違反教師法或聘書所定教師應負義務,由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檢具佐證資料,送經院評鑑小組或委員會及本校[教師免評鑑資格]審議小組[確認]審議並報校長核定後,取消其免評鑑資格。經取消免評鑑資格者,應於次學年接受評鑑,且三年()(自取消免評鑑資格之次學期起算)不得申請免辦評鑑。

第十二條 因故獲准留職停薪教師,留職停薪期間不計入應接受評鑑年限內。

教師於應接受評鑑之週期內,因分娩或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得檢具證明文件簽經所屬學院及[校方]本校核准後,自應接受評鑑當學期起算延後一年接受評鑑。但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延後評鑑以一次為限。

教師於應接受評鑑之週期內,因遭受重大變故,得檢具證明文件簽經所屬學院及[校方]本校核准後,自應接受評鑑當學期起算延後一年接受評鑑。同一評鑑週期內以遭受重大變故申請延後評鑑者,以二次為限。

各學院對於第二項至第三項有更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各學院應依本準則訂定評鑑辦法,規定各級人員受評項目、通過評鑑之標準及程序等項,[並報校核備]經行政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第十四條 各學院除一[]五年八月一日()以後聘任之助理教授評鑑方式應依第六條相關規定辦理外,其餘各級教師應於評鑑期限內辦理評鑑,並於每年四月底前完成作業,且將評鑑結果及評鑑會議紀錄報校備查。
各學院如依其評鑑辦法授權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自辦評鑑者,學系(所、學位學程)應於評鑑完成後將結果報院[核定]審核,並由學院將[核定]審核結果通知受評鑑教師。
經評鑑未通過者,學院應通知受評鑑教師,得依本準則第七條規定提起申訴或訴願。

第十五條 本校擔任教學專任專業技術人員之評鑑另定之。
各研究中心各級研究人員之評鑑,由所屬一級單位準用本準則規定自行辦理。

第十七條 [本準則修正通過施行後,各學院教師評鑑辦法應依本準則文字修正,報校核備後,自發布日施行。]

第十[] 本準則經校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但第十條規定,自11081日施行。]

   ()專任專業技術人員評鑑辦法: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稱本校)為提升專任專業技術人員之教學品質與水準,[]依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訂定國立臺灣大學專任專業技術人員評鑑辦法(下稱本辦法)

第二條 各學院凡依本校[]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作業要點[]聘任之編制內專任專業技術人員均應接受評鑑。

    本辦法所稱[]學院除本校各學院外,亦包括共同教育中心。

第三條 各級專任專業技術人員評鑑期程如下:

一、講師級專任專業技術人員應於來校服務五年內由各學院實施第一次評鑑,評鑑通過者,其後每三年內應由各學院實施一次評鑑。

二、助理教授級專任專業技術人員應於來校服務五年內由各學院實施第一次評鑑,評鑑通過者,其後每三年內應由各學院實施一次評鑑。

三、副教授級及教授級專任專業技術人員每五年內應由各學院實施一次評鑑。

專任專業技術人員為自本校其他單位轉入現職單位者,其於原單位身分為專任教師或專任專業技術人員之服務時間,應計入受評期限計算。

副教授級()以下專任專業技術人員如併計於本校以外之他機構資歷已符合升等年資,而主動要求提早評鑑者,經現職單位同意後,得辦理評鑑。
專任專業技術人員於升等通過後,應接受評鑑之期限,自該次升等通過後當學期重新起算。

各學院對於第一項至第四項有更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五條 評鑑不通過者,學院應敘明具體理由通知受評專任專業技術人員並就其教學、研究、服務方向及成果提出改善建議,且由學院協調學系(所、學位學程)給予協助於二年內(自評鑑未過之次學期起算)由學院進行覆評,覆評仍不通過時,比照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提院[、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稱教評會)及校教評會決議不予續聘或資遣。
未於評鑑期限內接受評鑑或所附資料不實致影響評鑑結果者,視為評鑑不通過。

第七條 凡最近一次評鑑不通過者,不得申請教授、副教授休假研究,且自次一學年起不予晉薪、不得在外兼職、兼課或借調,亦不得延長服務或擔任校內各級教評會委員或行政、學術主管。
經覆評通過後,即恢復兼職、兼課、借調之權利,且自次學年起恢復晉薪[]至前項所列其他權利之恢復,應符合其相關規定。

第八條 [副教授級及]教授級專任專業技術人員免評鑑申請與審議,準用本校教師評鑑準則及教師免評鑑資格審議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第九條 專任專業技術人員經核定免辦評鑑後,如有違反聘約所定專業技術人員應負義務,由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檢具佐證資料,送經院評鑑小組或委員會及本校教師免評鑑資格審議小組[確認]審議並報校長核定後,取消其免評鑑資格。
經取消免評鑑資格者,應於次學年接受評鑑,且三年()(自取消免評鑑資格之次學期起算)不得申請免辦評鑑。

第十條 因故獲准留職停薪專任專業技術人員,留職停薪期間不計入應接受評鑑年限內。

專任專業技術人員於應接受評鑑之週期內,因分娩或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得檢具證明文件簽經所屬學院及[校方]本校核准後,自應接受評鑑當學期起算延後一年接受評鑑。但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延後評鑑以一次為限。

專任專業技術人員於應接受評鑑之週期內,因遭受重大變故,得檢具證明文件簽經所屬學院及[校方]本校核准後,自應接受評鑑當學期起算延後一年接受評鑑。同一評鑑週期內以遭受重大變故申請延後評鑑者,以二次為限。
各學院對於第二項及第三項有更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十一條 各學院應依本辦法訂定專任專業技術人員評鑑辦法,規定各級專任專業技術人員受評項目、通過評鑑之標準及程序等項,[並報校核備]經行政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第十二條 各學院各級專任專業技術人員應於評鑑期限內辦理評鑑,並於每年四月底前完成作業,且將評鑑結果及評鑑會議紀錄報校備查。
各學院如依其評鑑辦法授權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自辦評鑑者,學系(所、學位學程)應於評鑑完成後將結果報院[核定]審核,並由學院將[核定]審核結果通知受評鑑專任專業技術人員。
經評鑑未通過者,學院應通知受評鑑專任專業技術人員,得依本辦法第六條規定提起申訴或訴願。

三、編號111105

人事室提:本校「教師懲處要點」修正案。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教師懲處要點」條文修正如下:

一、本[要點][本校]國立臺灣大學組織規程(下稱本校組織規程)第四十七條第四項規定訂定[]本要點

二、本校編制內專任教師[疑似]違反聘約或相關[規定,或於借調期間執行職務涉有違失,經借調機關建議懲處時,應]法規之事件,依下列規定由相關單位進行調查:

()屬學術倫理事件,依國立臺灣大學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屬性別事件,依國立臺灣大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要點、國立臺灣大學性騷擾防治要點、國立臺灣大學工作場所性別歧視案件處理要點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前二款以外之事件,由學院(中心)籌組調查小組[,經程序及實體查證後,審酌個案違反情節,依本校組織規程四十七條第三項各款處分或處置。]進行調查

[依前項調查結果,如無具體事證不予懲處,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報告;如擬予懲處,其為組織規程第四十七條第三項第一款之處分時,須提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其餘處分逕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前項第二款所稱性別事件,係指有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一第一項或第三項所定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之事件,包括該法第二條第三款至第五款、第七款、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及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所定行為之事件。

[有關教師涉性平爭議及學術倫理案件,另依相關規定辦理。]教師涉教師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之停聘(含暫時停聘)案件,由相關單位簽提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作業流程另訂定之,經行政會議通過後施行。]

三、本校相關單位針對編制內專任教師[疑似]違反聘約或相關[規定,或於借調期間執行 職務涉有違失,經借調機關建議懲處時,]法規之事件進行調查後,[由學院(中心)籌組調查小組,經程序及實體查證後,審酌個案違反情節,依本校組織規程四十七條第三項各款處分或處置。]審酌個案違失情節,依下列程序辦理:

()屬學術倫理事件者,依國立臺灣大學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屬性別事件者,如成立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或違反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七條規定之專業倫理,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依本校組織規程第四十七條第三項規定及相關法規擬具適當之處分或處置建議,並簽提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前二款以外之事件:

1. 如有具體事證,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擬依本校組織規程第四十七條第三項第一款規定予以處分者,由學院(中心)簽提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擬依本校組織規程第四十七條第三項第二款至第六款規定予以處分者,由學院(中心)簽提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2.[依前項調查結果,]如無具體事證,或雖有具體事證但情節輕微,建議不予懲處時,由學院(中心)簽陳副校長同意。

、本校編制內專任研究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及研究人員之懲處,比照本要點規定[]理。

、各學院(中心)、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有更嚴格規定者,從其規定。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規定辦理。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送]校務會議[報告]通過,自發布日施行。

陸、臨時動議()

柒、散會(上午1032)

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存查文件目錄

編號

文件名稱

1

11110A

國立臺灣大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

2

11110A1

教務處報告事項(本校學則修正案)補充資料

3

11110B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4

11110C

94~110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