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108學年度第4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109年2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2行政大樓第4會議室
會議主持人:管校長中閔 紀錄:柯佳恩
出列席人員:管校長中閔、羅副校長清華、陳副校長銘憲、周副校長家蓓(林淑靜代)、
丁教務長詩同(吳義華代)、沈學務長瓊桃、葛總務長宇甯、李研發長百祺、
蘇主任以文、黃院長慕萱、吳院長俊傑(林楨家代)、王院長泓仁(張佑宗代)、
倪院長衍玄、陳院長文章(周中哲代)、盧院長虎生、胡院長星陽、詹院長長權、
張院長耀文(吳宗霖代)、陳院長聰富、鄭院長石通、廖院長咸興、徐富昌教授、
李賢中教授、張寶棣教授、詹迺立教授、江茂雄教授、沈弘俊教授、張俊彥教授、
陳林祈教授、鄭雅文教授、吳宗霖教授、謝煜偉副教授、傅昭銘教授、
陳基發組長、凃峻清同學、
胡宜珍組長、校園規劃小組王召集人根樹、吳莉莉副理、吳慈葳幹事、
彭嘉玲幹事、實驗林管理處周百位組長、保管組游惟智組長、吳汝婷股長、
楊詩韻編審、課務組胡淑君組長、職涯中心劉春梅執行長、許珮如輔導員
請假委員:古允文教授、謝松蒼教授、林俊昇教授、施秀惠教授
應到委員:39位 實到委員:34位 請假委員:4位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會議紀要)
本小組自108年12月4日至109年2月19日止,共召開2次會議(會議紀錄如附件1),報告案1件,討論案3件,討論通過案件1件。茲簡述案件如下:
(一)報告案
1. 博雅教學館「LIBERAL」裝置藝術設置案(提案單位:教務處課務組)
決定:同意備查。
(二)討論案
1. 國立臺灣大學校園規劃報告書(2019年版)第 4、5 章(提案單位:校園規劃小組)
決議:請參酌委員意見修改本章草案內容後,寄給所有委員們提供意見。
2. 望樂樓開放空間命名(提案單位:學務處學生職業生涯發展中心)
決議:通過,續提送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與校務會議。
3. 國立臺灣大學校園規劃報告書(2019年版)第6章暨第10章(提案單位:校園規劃小組)
決議:請參酌委員及相關單位意見修改草案內容。
(三)案件簡介
1. 博雅教學館「LIBERAL」裝置藝術設置案(提案單位:教務處課務組)
教務處管轄的5棟教學館不只是老師授課的場所,更是學生自我學習和專案討論的環境,因此課務組盡力在教學館的各角落規劃學生可以閱讀與討論的環境,也與藝文中心合作讓環境更加優質、美化、友善,其中包含教學館的中英文標示。
由藝文中心邀請藝術家於博雅教學館入口處設置館舍英文名稱之藝術作品「Liberal Walker」。LIBERAL取自博雅教育(拉丁語:artes liberales,英語:liberal arts),又譯為人文或通識教育,代表來自不同背景的莘莘學子在博雅教學館廣泛的學習與共同成長,傳達學生在各個領域中探索的自由初心。充滿趣味的簍空字母創作中,富涵藝術家的巧思。從正面看,以彎曲與錯位的金屬線條組成LIBERAL字樣,由側面看,明顯跳出行徑中背著書包的一群可愛小女孩。
依本校「公共藝術推動辦法」第8條:「由校內單位主辦或與校外單位合辦之臨時性藝術設置案、藝術創作活動等計畫內容應於辦理前,提送校園規劃小組。校園規劃小組得視活動內容與規模,要求提送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
本案提送108年12月25日108學年度第5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報告,決定:「同意備查。」
2. 國立臺灣大學校園規劃報告書(2019年版)第 4、5 章(提案單位:校園規劃小組)
國立臺灣大學校園規劃報告書(2019年版)內容包含「歷史與現況篇」、「課題與對策篇」、「策略性計劃篇」及「制度與執行篇」4個篇章。其中「課題與對策篇」分為「第3章 校園規劃目標、課題與對策」、「第4章 校園成長管理」及「第5章 校級服務空間問題診斷與建議」。本次將「第4章 校園成長管理」及「第5章 校級服務空間問題診斷與建議」草稿內容提請委員會討論。
第4章校園成長管理分為:4.1分區治理原則、4.2成長管理與永續發展、4.3建築高度管制、4.4周轉空間計畫、4.5再發展區域。本章節內容係規範校園開發建設之土地開發強度、土地使用分區、建築高度管制、景觀高度管制等各項管制原則,及校內周轉空間與再發展區域,藉以達到校園永續治理之目標。
第5章校級服務空間問題診斷與建議分為:5.1校總區教學研究設施、5.2校總區住宿設施、5.3校總區服務設施(含:校總區藝文設施、體育設施、休閒與飲食設施、交通設施、停車外圍化與自行車管理)。本章節內容係整理目前校級服務空間之現況,並提出問題與相關建議。
本案提送108年12月25日108學年度第5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請參酌委員意見修改本章草案內容後,寄給所有委員們提供意見。」
3. 望樂樓開放空間命名(提案單位:學務處學生職業生涯發展中心)
望樂樓中庭業經美光科技基金會捐贈修繕,已於日前完成修繕施工,未來除做為開放空間供全校師生休憩使用外,亦將規劃為企業或系所交流活動空間,營造一個學生、師長、專家及企業直接請益互動的平台。希望透過園地的命名及未來的推廣,能夠強化其互動交流的內涵,增加使用效益。本案經學務處內部討論,擬將之命名為「舞雩」,「舞雩」二字以《論語》典故最富盛名,有知時處世、自在逍遙的涵義,呼應望樂樓學生心理輔導中心與學生職業生涯發展中心二單位功能,鼓勵學生從己身興趣出發尋找志向,並愉快地與同儕相處。
本案由校園規劃小組邀集相關單位於108年11月22日召開會議討論決議:「1.經討論廣場名稱合適,後續將辦理公聽會,並依相關行政程序報校同意。2.有關美光標誌牌,建議於職涯中心外牆設置尺寸合宜之說明牌,內容包含廣場名稱及捐贈單位說明。」,續於108年12月11日召開全校公開說明會。後續依本校「開放空間命名原則」第3條規定,提送109年1月8日108學年度第6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通過,續提送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與校務會議。」
4. 國立臺灣大學校園規劃報告書(2019年版)第6章暨第10章(提案單位:校園規劃小組)
本案將本校校園規劃報告書(2019年版)「策略性計劃篇」之「第6章校園規劃策略性構想」與「制度與執行篇」之「第10章結論」草稿內容提請委員會討論。
第6章校園規劃策略性構想分為:6.1資產導向式規劃、6.2文化校園、6.3藝術校園、6.4生態與永續校園、6.5友善校園、6.6智慧校園。
本案提送109年1月8日108學年度第6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請參酌委員及相關單位意見修改草案內容。」
決議:洽悉。
二、實驗林管理處報告:表列各單位原使用本校實驗林土地作為公共設施用地,因契約期限將屆,仍有業務需要,函請繼續使用。案經本處評估其繼續使用尚不影響林地經營,報請同意續約,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9年第1次會議決議同意續約5年,檢具受理林地供公共設施續約案件如下(計8筆契約),提會報告。
編號
|
使用單位
|
營林區林班地
契約編號
|
面積
(公頃)
|
用途
|
原約使用期間
原約之管理維護費
(元/年)
|
續約期
續約管理維護費(元/年)
|
1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通信分公司臺中營運處、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和社42林班地內
534
|
0.0018
|
共構行動電話業務基地臺
|
1060901~1090229
60,000
|
續約5年
63,000
|
2
|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
和社33林班地內
502
|
0.0179
|
高山環保公廁
|
1040401~1090331
3,947
|
續約5年
4,144
|
3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六大隊
|
對高岳29林班地內
503
|
0.0646
|
雪峰分隊待命宿舍、車庫及廚房設施用地
|
1040601~1090531
24,927
|
續約5年
26,173
|
4
|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
內茅埔21林班地內
442
|
0.0530
|
社區托兒所
|
1040701~1090630
無償
|
續約5年
無償
|
5
|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
和社27林班地內
412
|
0.1448
|
和社派出所
|
1040401~1090331
無償
|
續約5年
無償
|
6
|
南投縣信義鄉衛生所
|
和社27林班地內
413
|
0.0100
|
神木村衛生室
|
1040601~1090531
無償
|
續約5年
無償
|
7
|
南投縣信義鄉衛生所
|
內茅埔23林班地內
353、364、402
|
0.0416
|
自強村衛生室
|
1050101~1091231
無償
|
續約5年
無償
|
8
|
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
|
對高岳29林班地內
504
|
0.0186
|
雪峰派出所廳舍
|
1040601~1090531
無償
|
續約5年
無償
|
決議:洽悉。
參、討論事項
案由一:南投縣政府申請借用實驗林和社營林區30林班402、444號合作造林地及一般林地等3筆(地籍編桐林段249、250、257、258地號內),面積0.1132公頃,暫訂契約編號587-1~3號,作為廣場、移動式預鑄廁所及欄杆等設施用地,是否同意,提請討論。(實驗林管理處 提)
說 明:
一、南投縣政府為辦理南投縣信義鄉玉山腳下環境營造計畫,擬使用上揭林地,以改善草坪頭周邊之遊憩環境及設施服務品質。工區1為30林班402號合作造林地內,面積0.004公頃;工區2為30林班444號合作造林地內,面積0.0145公頃;工區3為30林班一般林地內,面積0.0947公頃;擬施設移動式預鑄廁所、欄杆及廣場鋪面。
二、案經實驗林管理處勘查該3處申請施設位置皆無損及造林木,涉及合作造林地部分南投縣政府業已取得契約人放棄同意書,報請同意簽約5年。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9年第1次會議討論通過,檢附土地使用契約書草案如附件2,請參閱。
決 議:通過。
執行情形:已與南投縣政府辦理土地使用契約書簽訂事宜,並於109年3月9日以實管字第1090001786號函送土地使用契約書予南投縣政府,請該府依契約規定善盡使用人之義務。
案由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申請使用本校行遠樓10、11、12樓空間,作為辦公空間使用案,是否同意,提請討論。(總務處 提)
說 明:
一、國教署因增設學前教育組急需辦公空間,申請使用本校行遠樓10-12樓3個樓層。考量國教署為執行國家教育政策需要,急需辦公空間使用,擬同意提供該署使用2年。
二、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9年第1次會議討論通過,檢附房地使用契約書草案如附件3,請參閱。
決 議:通過。
執行情形:已於109年4月29日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房地使用契約書公證作業。
案由三:有關本校廁所(坐式、蹲式馬桶、沖水器等)設置原則,提請討論。(校園規劃小組 提)
說 明:
一、有關本校新建大樓廁所設置方式,於108學年度第3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臨時動議討論決議:「請校園規劃小組考量各方面需求,研擬廁所(坐式、蹲式馬桶、沖水器等)設置原則,提會討論。」
二、校園規劃小組於109年1月7日邀集相關單位討論,議題包括推動設置祈禱室、廁所廁間內設置沖水器等國際友善措施,並蒐集相關案例及考量國際使用需求,建議坐式與蹲式馬桶比例原則。
三、檢附廁所設置原則報告1份(附件4),請參閱。
決 議:修正通過(坐式與蹲式馬桶以2:1之比例設置,若廁間數量不足時,以設置坐式馬桶為原則)。
執行情形:已於本校校園規劃報告書「6.5友善校園」之「6.5.2無障礙空間/設施/性別友善空間」章節納入本校廁所(坐式、蹲式馬桶、沖水器等)設置原則,供本校未來新建、修繕工程參照辦理。
案由四:有關望樂樓中庭開放空間,擬命名為「舞雩」,提請討論。(學生事務處 提)
說 明:
一、望樂樓中庭業經美光科技基金會捐贈修繕經費新臺幣320萬元,已於日前完成修繕,本園地未來除做為開放空間供全校師生休憩使用外,亦將規劃企業、系所交流活動,營造學生、師長、專家及企業直接互動請益之平台,希望透過命名,強化其互動交流內涵,增加使用效益。
二、本案經學務處討論,擬將之命名為「舞雩」,出自論語,有知時處世、自在逍遙的涵義,呼應望樂樓學生心理輔導中心與學生職業生涯發展中心功能,鼓勵學生從己身興趣出發,尋找志向,並自在愉快地與同儕相處。
三、本案業經校園規劃小組108年11月22日召開討論會議、12月11日舉辦公開說明會及109年1月8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依本校「開放空間命名原則」第3條規定,提會審議。
決 議:請學務處再與師生討論後再提會。
執行情形:已初擬望樂樓中庭命名公開徵件計畫,俟奉核後公開徵求校內教職員生提供命名建議,再重新提報校規小組依校內命名行政程序討論。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上午10時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