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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校發會紀錄及執行情形

102學年度第1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102學年度第1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102918(星期三)上午9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2行政大樓第4會議室

會議主持人:楊校長泮池                          記錄:柯佳恩

出席人員:楊校長泮池、陳副校長良基、張副校長慶瑞、副校長明哲、莊教務長榮輝(兼共同教育中心主任)、陳學務長聰富、王總務長根樹、李研發長芳仁

院長弱水、張院長慶瑞(郭鴻基代)、林院長惠玲(邱榮舉代)、張院長上淳、

院長家鈺、徐院長源泰(王亞男代)、郭院長瑞祥、陳院長為堅、

郭院長斯彥(許博文代)、謝院長銘洋、郭院長明良(張震東代)

廖主任咸興(吳慧芬代)、苑舉正教授、張淑英教授、熊怡教授、顧記華教授、

高振宏教授、吳文方教授、周瑞仁教授、鄭守夏教授、歐陽明教授

張震東教授、洪金枝秘書徐亦甫同學、賴彥任助理研究員

列席人員:林主秘達德、校園規劃小組黃召集人麗玲、吳莉莉小姐、吳慈葳小姐、

彭嘉玲小姐、徐副總務長炳義、保管組張組長麗珍、梁次震中心陳主任丕燊、

基因體暨蛋白體醫學研究所陳所長信孚、大元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仲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請假人員:吳聰敏教授、錢宗良教授、陳尊賢教授、胡星陽教授、蔡宗珍教授

應到委員:38    實到委員:33    請假委員:5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會議紀要)102510日-102918日)

本小組於102510日至102918,共召開4次會議(會議紀錄如附件1報告案3件,討論案5件,討論通過案件4件。茲簡述案件如下:

(一)報告案

1. 教學二期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書變更報告(總務處營繕組)

決定:同意備查。

2. 竹北及雲林分部業務報告(總務處營繕組)

決定:同意備查。

3. 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規劃設計變更報告(總務處營繕組)

決定:同意備查。

(二)討論案

1. 宇宙學中心大樓新建工程規劃構想書(梁次震宇宙學與粒子天文物理學研究中心)

決議(1)本案通過,提送校發會。

(2)請規劃單位在送校發會之前,到海洋所辦說明會,針對海洋所師生對於施工疑慮或其他想法了解與溝通。

(3)規劃單位於本案提送校發會討論時,請建築師把基地規劃準則,以及未來可能彈性發展的可能性,一併向校發會報告。

2. 原子與分子科學研究所外牆整修案(中央研究院)

決議(1)本案原則通過。

(2)因為目前現場委員人數不足,會後將請不在場的四位委員將報告書內容進行審閱,若有任何建議,請校規小組送原分所參考。

3. 雲林分部生態教育推廣中心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書(實驗林管理處)

決議:本案通過,請規劃單位依委員意見進行修正後,續進行細部設計。

4. 卓越聯合大樓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書變更設計(總務處營繕組)

決議:本案通過,後續請建築師依委員意見修正報告書內容。

5. 植物育種溫室新建工程可行性評估(總務處營繕組)

決議(1)本案不通過,請規劃單位補充以下評估資料後再提會討論。

(2)請總務處協助提供全校整體溫室使用與整合資料,並將本案選址過程,補充於報告書。

(3)本階段請考量如何透過溫室開窗達自然降溫,大型風扇運轉噪音音量評估與因應方式,以及因應環境景觀、節能、適應微氣候之生態建築規劃設計原則。

(4)請依使用需求考量行人、腳踏車、卸貨車之動線規劃。

(5)請補充說明經費來源、推動時程。

(6)建議本案案名修改為國立臺灣大學植物培育溫室新建工程

(7)本案請補充鄰近宿舍區之景觀、動線規劃說明,且應避免影響住戶安寧。

(三)通過案件簡介

1. 宇宙學中心大樓新建工程規劃構想書(梁次震宇宙學與粒子天文物理學研究中心)

本工程由梁次震先生捐贈35仟萬元,在男十三宿舍原址興建約3,000坪之宇宙學中心大樓。除地下約400 坪停車空間交本校統籌使用外,其餘地面空間之一半(約1,250 坪)由梁次震中心(研究空間約700坪、演講廳約150 坪)及國家理論中心北區(400坪)共同使用。其餘約1,300 坪提供服務設施,包括教授交流中心、學生餐廳、商店、 計畫辦公室等。

本案基地面積為3,115平方公尺,建築面積約841平方公尺,建蔽率約為27%,小於40%;總樓地板面積約2,950坪(9,764.5平方公尺),計入容積部分約2,243 坪(7,424平方公尺);容積率約為239%,小於240%;開挖率約為43%,小於50%。預計興建地上9層樓,地下2層樓,建築高度約36.3公尺。本基地位於規劃小區7,為避免影響小區7 其他開發,故擬將基地面積劃設為小區71,獨立檢討小區之建蔽率、容積率、開挖率。

本基地位於醉月湖北側,與小區7之凝態物理館、天文數學館、海洋所及全球變遷中心,共同形塑醉月湖北側之天際線景觀。考量本興建案與周邊環境整體性及醉月湖天際線景觀,案內提出4 個醉月湖畔周邊空間規劃原則,及4個未來整體規劃構想SCHEME ABCD方案。整體規劃構想於現階段僅為初步想法,提供學校後續規劃之參考,後續尚須循校內相關程序討論。本工程案內須預留未來與周邊系所空間彈性銜接之可能性。

此外,本案對於周邊系所關心之交通與救災動線改善議題,提出交通動線調整構想方案,惟方案內容對於體育館廣場及既有動線皆有影響,校規小組委員會建議應與全校師生討論,確定可行性。

本案前於1011031日提送101學年度第3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本案不通過,請於二週內確認使用計畫內容,再提下次校規會討論。」。

本案於10265日提送101學年度第9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如下:

(1)本案通過,提送校發會。

(2)請規劃單位在送校發會之前,到海洋所辦說明會,針對海洋所師生對於施工疑慮或其他想法了解與溝通。

(3)規劃單位於本案提送校發會討論時,請建築師把基地規劃準則,以及未來可能彈性發展的可能性,一併向校發會報告。

2. 原子與分子科學研究所外牆整修案(中央研究院)

中央研究院原子與分子科學研究所於74年竣工至今已28年,其外牆配合臺大校園整體風格沿用13溝磚。惟因13溝磚吸水率高、防水材料老舊失效、建物氯離子含量偏高、設備及管線增加等各種因素,導致建築物受損及滲漏水、磁磚膨拱、掉落等狀況。

為維護使用者及校園行人之安全、提供舒適的研究環境與品質,以配合本校整體校園景觀為前提進行規劃設計,擬全面整修外牆及增加建材強度解決各項待改善的問題:

(1)配合外牆更新,於外牆收邊處及建物頂部設置滴水線。

(2)外牆面磚延續原有色彩風格,維持現有色系。並延續現有拱廊、圓窗、羅馬柱及基座、花格磚等歷史元素。

(3)外牆新作採乾式施工法,固定性強、不易掉落,形成第2道防水耐候絕緣體,表面平順、整齊美觀。

(4)配合外牆更新設計,並結合設備位置重新調整遷移管線,外露之排水管/排氣管採刷同外牆色系塗料美化。

(5)冷氣主機移至屋頂,冷氣管線採隱藏式設計,美化外觀。

本案於10265日提送101學年度第9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如下:

(1)本案原則通過。

(2)因為目前現場委員人數不足,會後將請不在場的四位委員將報告書內容進行審閱,若有任何建議,請校規小組送原分所參考。

3. 雲林分部生態教育推廣中心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書(實驗林管理處)

本案基地位於臺雲林分部,新建工程規劃構想書前經102417101學年度第7次校規小組委員會及102418101學年度第4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

本案後續委託進行規劃設計,建築物量體為複合式建築,1樓主要空間為展示空間、餐飲、賣店及會議空間等,2樓空間為研究室、休憩空間。樓地板面積1樓為1,500平方公尺,2樓為600平方公尺,合計共2,100平方公尺。建蔽率為5%,容積率為7%,建築物高度為10.5公尺。開放空間部分,設計生態水池、景觀綠美化及停車場空間,提供生態教育中心使用。

本案於102618日提送101學年度第10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本案通過,請規劃單位依委員意見進行修正後,續進行細部設計。」。

4. 卓越聯合大樓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書變更設計(總務處營繕組)

本案前經102320101學年度第6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1)本案通過。(2)請建築師在A方案和D方案作一個綜合的處理,幫我們調出一個合適的方案。即使明天送都審大會,後續大家還是可以繼續討論立面發展。」

本案後續提送台北市政府相關審查,因受保護樹木審查幹事會審查意見,要求原地保留受保護樹木正榕,因此須重新修正設計內容,本次調整內容如下:

(1)平面部分

a.調整平面配置,正榕原地保留,減少辦公空間及商業空間,將二樓中餐廳移至一樓。

b.二樓平面調整,減少學生餐廳使用面積。

c.三樓平面調整,減少會議室空間,增設貴賓接待室。

d.四樓減少露臺空間。

(2)立面部分:

a.因應平面調整,做量體上的修改。

(3)景觀部分:

a.原地保留之正榕,增設樹蔭下休憩平台。

b.配合都市設計審查意見,將建築物向西側移一公尺,種植欒樹以延續欒樹道意象。

本案於102730日提送101學年度第11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本案通過,後續請建築師依委員意見修正報告書內容。」

 

二、秘書室報告:

()10268日校務會議101222案決議:「由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成立專案小組,妥善規劃與處理本校徐州路法學院老院區歷史文化古蹟保留與活化。專案小組應邀請社科院、法律學院、管理學院師生及校友參與。」。專案小組召集人業經校長(主任委員)指派張副校長慶瑞擔任,經張召集人推薦王總務長根樹、社會科學院林院長惠玲、法律學院謝院長銘洋、管理學院郭院長瑞祥、文學院苑舉正教授、社會科學院吳聰敏教授、醫學院錢宗良教授、管理學院胡星陽教授、法律學院蔡宗珍教授、學生委員徐亦甫同學及社會科學院邱榮舉教授擔任專案小組成員。

()專案小組第1次會議於102916日上午930分於社會科學院第1會議室召開,並請社會科學院、法律學院、管理學院各推派學生代表、校友代表各1位列席會議。

三、總務處報告:有關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鄭麗君等4位委員所提主決議第48案:「國立臺灣大學向居國內大學龍頭,其座落於臺北市區之龐大校產更屬得天獨厚,然近年諸多事件顯示該校空間管理能力有待改善。此如該校所管理眾多已獲指定或具潛力之文化資產,在資源分配不當下往往任其傾頹;如校區內空間配置缺乏通盤考量,將土地分配交予募款能力決定,使募款能力較弱卻擔負通識教育責任之院系難以改善教學環境;又如部分未由臺大直接使用之校產,在收回改建時臺大並未探究落實社會責任的一切可能。查臺灣大學於1982年虞兆中校長任內成立校園規劃小組,除了確立校園環境發展目標與政策,並建立校園發展的整體架構,針對土地發展的優先順序、活動動線、環境與建築形式加以規劃。在臺灣大學校總區建蔽率已近大專院校40%上限且建物高層化引發諸多爭議的此刻,國立臺灣大學應在取得校內最大共識之前提下,於六個月內就包括校總區在內之大臺北地區所有校地的空間運用提出整體規劃,並將規劃報告以書面提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茲檢具本校大臺北地區校地空間運用整體規劃書面報告如附件2,提會報告後擬提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就本校規劃現況予以說明。

決議:請依與會委員意見修正書面報告。

執行情形:刻正依委員意見修正書面報告內容中。

參、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宇宙學中心大樓新建工程」案,茲檢具先期規劃構想書1(附件3),提請討論。(梁次震宇宙學與粒子天文物理學研究中心 提)

  明:

一、為進一步提昇本校在宇宙學領域的國際競爭力,本校與廣達電腦梁次震副董事長於101621日簽訂「台大梁次震宇宙學與粒子天文物理學中心」永續捐贈合約書,其中包括實物捐贈「宇宙學中心大樓」,在男十三宿舍原址興建。

二、本案估計建坪約為2,950(含公設),其中約400坪為地下停車位,850坪由梁次震中心使用(包括約150坪之演講廳),400坪由校方研究空間使用,其餘約1100坪為計畫辦公室空間, 200坪設置服務設施,作為教授交流中心、學生餐廳及商業設施等。

三、本案業經10265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

  議:通過,同意劃設獨立小區7-1委員所提建議,請納入後續規劃設計之參考。

執行情形:刻正進行後續規劃設計。

 

案由二:有關「卓越聯合中心新建工程」規劃設計變更案,茲檢具規劃設計書1(附件4),提請討論。(總務處 提)

  明:

一、本案基地北側有1受保護樹木榕樹,原規劃移植至雅頌坊旁空地,但多次提送文化局受保護樹木幹事會審議均建議本校現地保留,經校內檢討後,擬重新修正立面,保留榕樹。

二、本案業經102730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

  議: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受保護樹木移植及保護計畫書業經文化局102115日受保護樹木委員會討論修正通過,刻正辦理計畫書送文化局核備程序中。

 

案由三:有關醫學院基因體暨蛋白體醫學研究所申請104學年度增設碩士班案,提請討論。(醫學院 提)

  明:

一、本案業經102827日本校第2775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及10295日專案審查委員會修正通過。

二、檢附專案審查委員會決議及計畫書1份如附件5,請 參閱。

  議: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1021019日本校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中午1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