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103學年度第4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104年5月6日(星期三)上午9時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2行政大樓第4會議室
會議主持人:楊校長泮池 記錄:柯佳恩
出席人員:楊校長泮池、陳副校長良基、張副校長慶瑞、李副校長書行、莊教務長榮輝(兼
共同教育中心主任)(吳義華代)、陳學務長聰富、王總務長根樹、李研發長芳仁、
劉院長緒宗、林院長惠玲(邱榮舉代)、張院長上淳、顏院長家鈺(陳文章代)、
徐院長源泰、郭院長瑞祥、陳院長為堅、郭院長斯彥(張耀文代)、謝院長銘洋、
郭院長明良、廖主任咸興、林瑋嬪教授、邱榮舉教授、何弘能教授、
李財坤教授、王大銘教授、張聖琳教授、劉振軒教授、楊恩誠教授、
蔡益坤教授、王文宇教授、吳義華秘書、王日暄同學
列席人員:林主秘達德、校園規劃小組黃召集人麗玲、吳莉莉小姐、吳慈葳小姐、
胡皓瑋先生、實驗林管理處張組長維國、臨床醫學所王弘毅副教授、
農業試驗場張場長育森、徐副總務長炳義、保管組林組長春成、
物理治療系曹主任昭懿、陳譽仁助理教授、健管所鄭所長守夏、
附設醫院林副院長明燦、蔡副主任易豐、林副主任美淑、粟韻丞小姐、
宗邁建築師事務所
請假人員:陳院長弱水、苑舉正教授、張顏暉教授、陳志傑教授、歐陽明教授、
胡哲明副教授、王介鼎助理研究員
應到委員:38位 實到委員:31位 請假委員:7位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會議紀要)(104年2月26日-104年5月6日)
本小組於104年2月26日至104年5月6日,共召開2次會議(會議紀錄如附件1),討論案4件,討論通過案件2件。茲簡述案件如下:
(一)討論案
1. 第21屆臺大藝術季(學生事務處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
決議:本案通過。請臺大藝術季團隊參考委員意見辦理。涉及安全部分,須審慎處理。
2. 健康大樓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書(醫學院附設醫院)
決議:本案通過,提送校發會審議。有關委員提到需做資料補充的部分,在文資探勘、樹保、公共藝術、機電、交通等議題,於提送校發會的報告書中依委員意見續做文字補充。
3. 輻射科學暨質子治療中心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
決議:本案暫不通過。請於二週內與動物醫院、獸醫專業學院、學生宿舍等周邊單位就工程施工、質子輻射安全性等事宜溝通說明,並將資料補充完備後再提下次校規會討論。
4. 體育室新生籃球場廣告刊登(體育室)
決議:考量本案性質,以及本次會議時間限制,徵求委員同意後,改以書面寄送審查。
(二)通過案件簡介
1. 第21屆臺大藝術季(學生事務處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
本案依據本校「公共藝術推動辦法」第8條:「由校內單位主辦或與校外單位合辦之臨時性藝術設置案、藝術創作活動等計畫內容應於辦理前,提送校園規劃小組。校園規劃小組得視活動內容與規模,要求提送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提會討論。
第21屆臺大藝術季以「經典、綠色、數位、觀念」為主題,規劃一系列結合視覺藝術、表演藝術、聲音藝術、行為藝術之展演活動,並以裝置藝術概念結合校園美化及活動行銷,於校園重要軸線與空間節點展現濃烈藝術氣息。本活動預計於104年5月8日至5月31日期間舉辦。
本案業經104年3月4日103學年度第5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本案通過。請臺大藝術季團隊參考委員意見辦理。涉及安全部分,須審慎處理。」。
2. 健康大樓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書(醫學院附設醫院)
本案基地選址為臺大醫院西址北區第3期基地(第1、2期為機電中心及兒童醫療大樓,已完工啟用),擬拆除西址8東及9東現址老舊之建築,並於該處新建地上14層、地下4層之健康大樓。地下各層均與兒醫大樓相通,地上6樓亦以空中走廊與兒醫大樓相連,藉此整合兩棟大樓手術室人員及資源需求。
本案規劃構想書前經103年4月30日102學年度第12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本案通過。有關中央走廊設計、建築立面、及內部動線、受保護樹木審查等課題,請參酌委員意見,作為下階段規劃設計參考。」,續提送103年5月16日102學年度第4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決議:「通過,有關本大樓與古蹟及兒醫大樓間之色調協調、動線銜接、通道遮蔽及中央走廊等設計,請依委員意見修正。」。
本次規劃設計書略微調整建蔽率、容積率與開挖率(以西址北區計算):於前階段經校發會通過之規劃構想書建蔽率為39.46%,容積率為335.46%,開挖率為44.32%;調整後建蔽率為39.90%,容積率為359.60%,開挖率為44%。調整後仍於醫療及衛生用地之使用強度規定上限內。
本案受保護樹木保護計畫及移植與復育計畫業經104年3月24日臺北市樹木保護委員會審議通過,同意將3株達受保護樹木標準的白千層樹木於基地內移植。有關中央走廊設計、建築立面與古蹟及兒醫大樓間之色調協調、動線銜接等設計,已參酌規劃構想書階段之審查意見修正。
本案規劃設計書業經104年4月22日103學年度第6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本案通過,提送校發會審議。有關委員提到需做資料補充的部分,在文資探勘、樹保、公共藝術、機電、交通等議題,於提送校發會的報告書中依委員意見續做文字補充。」。
二、實驗林管理處報告:表列各單位原使用本校實驗林土地作為公共設施用地,契約期限將屆,因仍有業務需要,函請繼續使用。案經本處評估其繼續使用尚不影響林地之經營管理,報請同意續約,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4年第2次會議決議同意續約5年,檢具受理林地供公共設施續約案件如下(計14筆契約),提會報告。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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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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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林區林班地
契約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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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
(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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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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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約使用期間
原約之管理維護費(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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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期
續約管理維護費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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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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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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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頭4林班地內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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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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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鳳凰淨水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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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1~1041231
(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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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5年
(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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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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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鹿谷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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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頭5林班地內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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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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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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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1~1041231
(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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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5年
(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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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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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服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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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頭6林班地內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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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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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場兼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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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1~1041231
(15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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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5年
(16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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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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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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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頭6林班地內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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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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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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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1~1041231
(3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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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5年
(3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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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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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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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頭6林班地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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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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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頭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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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1~1041231
(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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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5年
(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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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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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南區電信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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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頭6林班地內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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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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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頭電信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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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1~1041231
(7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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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5年
(8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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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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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水里鄉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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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里15林班內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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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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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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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1~1041231
(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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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5年
(1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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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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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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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里14、15林班內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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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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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電話反射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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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1~1041231
(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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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5年
(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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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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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明潭發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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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里14、15、16林班內4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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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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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電話反射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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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1~1041231
(3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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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5年
(4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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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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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水里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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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里15林班內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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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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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子頭簡易自來水蓄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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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1~1041231
(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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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5年
(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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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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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水里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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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里15林班內38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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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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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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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1~1041231
(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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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5年
(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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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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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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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茅埔21林班內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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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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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林產物集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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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1~1041231
(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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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5年
(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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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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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信義鄉衛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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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茅埔23林班內353、36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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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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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強村衛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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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1~1041231
(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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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5年
(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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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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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信義鄉衛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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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社27林班內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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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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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村衛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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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1~1041231
(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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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5年
(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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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醫學院臨床醫學研究所博士班外科醫學組申請整併案,提請討論。(醫學院 提)
說 明:
一、本案業經104年3月10日第2850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
二、檢附計畫書1份如附件2,請 參閱。
決議: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104年6月6日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案由二:台大后花園公司擬租用本校安康分場安康段437、438、438-1地號共3筆土地,是否同意,提請討論。(農業試驗場 提)
說 明:
一、旨揭3筆土地原為軍備局所管,本校於96年3月13日因安康BOT案聯外道路需求申請撥用,於97年1月25日完成撥用並辦理新管理機關登記而成本校所管土地。
二、該3筆土地因於招商後撥用,依財政部促參司函釋:不得依促參法逕交付民間機構使用,倘得依其他法令規定併同提供民間機構使用,請就個案事實本於權責審酌認定。
三、依據本校103年9月18日校生農字第1030067040號函(附件3-1)說明三:「…請貴公司函文本校申請租用該土地,由本校農業試驗場為提案單位,依本校校產外借程序,經過校產維護專案小組及校發會同意後,得依租用方式提供貴公司使用。」台大后花園公司於103年10月17日來函申請租用。
四、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3年第5次會議討論,結論:「…華城路出入口另有后花園公司以私人名義所買的土地,請管理單位及朋博法律事務所速與該公司進行協商,以維護本校未來通行之權益,協商內容(含土地外借契約書草案)送請委員閱悉。…本案請提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審議。」(參附件3-2)
五、檢附台大后花園公司修正之承諾書及本校外借契約書草案如附件3-3,請 參閱。
決 議:本案暫緩審議,請農試場儘速洽商后花園公司修正承諾書,以維本校權益,並就本BOT案履約爭議及整體效益審慎評估後,再提會討論。
執行情形:
一、已於104年5月18日將本案決議函知后花園公司,並與該公司洽商修正承諾書之部分內容。該公司104年5月26日函復:「請貴校先行函復確認本次提送之修正版承諾書是否為最終定案之版本,倘為貴校提出最終定案之承諾書,本公司同意貴校提送之承諾書始有其必要性。」。為求慎重,農業試驗場請朋博法律事務所再次修正承諾書,並出具法律意見。
二、已於6月9日將修正版之后花園公司承諾書以電郵及傳真請校產維護專案小組委員閱悉,並請委員於6月15日前回傳意見回覆表。
三、已於6月15日與總務處說明溝通安康BOT案履約爭議相關事宜。
四、本案再次提送104年6月25日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
案由三:南投縣水里鄉公所原使用本校實驗林水里營林區第18林班內(地籍編南投縣水里鄉興隆段122、123地號)土地,契約編號380號,面積計0.0756公頃,作為興隆村集會所用地,今擬變更使用目的為停車場用地,是否同意,提請討論。(實驗林管理處 提)
說 明:
一、旨揭用地原提供作為興隆村集會所,因建物年久不堪使用現已拆除,水里鄉公所函謂該土地現供興隆村集會時停車之用,故尚有續借使用需求。
二、案經實驗林管理處評估其使用尚不影響管理處林地之經營,報請同意簽約5年。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4年第2次會議討論通過,檢附土地使用契約書草案如附件4,請 參閱。
決 議:通過。
執行情形:已於104年6月8日以實管字第1040004336號函與南投縣水里鄉公所完成訂約。
案由四: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函請同意續借本校經管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一小段820、821地號土地地上建物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97號10~12樓(行遠樓,含地下一層汽車停車位6位、機車停車位18位),是否同意,提請討論。(總務處 提)
說 明:
一、本校經管前述房地提供該院使用(10樓使用期間自103年4月1日至104年7月31日止;11、12樓等使用期間自99年8月1日至104年7月31日止),學術合作協議書期限均於本(104)年7月31日屆滿,為雙方共同研究發展相關領域學術合作計畫仍有使用旨揭空間需求,再請同意續借5年至109年7月31日止。
二、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4年第2次會議討論通過,檢附學術合作協議書草案等如附件5,請 參閱。
決 議: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俟國家實驗研究院完成法人變更登記後辦理簽約公證。
案由五:有關醫學院物理治療學系申請105學年度調整為六年制案,提請討論。(醫學院 提)
說 明:
一、本案業經104年2月3日第2846次行政會議及104年4月13日專案審查委員會修正通過。
二、檢附專案審查委員會決議及計畫書1份如附件6,請 參閱。
決 議: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104年6月6日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案由六:有關公共衛生學院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申請105學年度增設「高階經營碩士在職專班」案,提請討論。(公共衛生學院 提)
說 明:
一、本案業經104年3月3日第2849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及104年4月17日專案審查委員會修正通過。
二、檢附專案審查委員會決議及計畫書1份如附件7,請 參閱。
決 議: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104年6月6日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案由七:有關進修推廣部申請105學年度增設「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案,提請討論。(進修推廣部 提)
說 明:
一、本案業經104年3月31日第2853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及104年4月20日專案審查委員會修正通過。
二、檢附專案審查委員會決議及計畫書1份如附件8,請 參閱。
決 議:依委員意見修正計畫書(第42頁先修科目學分說明及法務類必修課程)後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104年6月6日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案由八:檢具本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執行追蹤考核作業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9-1),同時擬廢止本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執行追蹤考核實施要點」(附件9-2),提請討論。(學術副校長室 提)
說 明:
一、本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之追蹤考核,原訂有「執行追蹤考核作業要點」及「執行追蹤考核實施要點」。基於本校教學研究單位評鑑機制已相當完善,各受評單位時有反應期能免除重複評鑑,擬於作業要點中依執行單位之類別與性質(行政單位、教學研究單位、分部及附設單位)分別規範其適用之現行法規或法源(詳說明二),不再另訂校級考評與校級外評等辦法。
二、行政單位之考評依本校行政品質評鑑暨評鑑委員會設置辦法辦理;教學研究單位依本校「教學研究單位評鑑辦法」辦理(該辦法第11條學院應接受綜合評鑑之項目中已包括中長程發展計畫與執行成果,詳附件9-3);分部及附設單位必要時始進行之,由行政副校長室辦理,相關辦法另訂之。
三、擬將現行「實施要點」之重點條文併入「作業要點」,「實施要點」同時廢止。
四、本案業經104年4月28日第2856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決 議:通過本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執行追蹤考核作業要點」修正案,並廢止本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執行追蹤考核實施要點」。
執行情形:本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執行追蹤考核作業要點」係置於秘書室法規彙編網頁綜合性法規之43,已於104年5月12日更新為修正後版本;本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執行追蹤考核實施要點」原置於秘書室法規彙編網頁綜合性法規之44,已於104年5月12日廢止並下架。
案由九:有關「健康大樓新建工程」案,茲檢具規劃設計書1份(附件10),提請討論。(醫學院 提)
說 明:
一、本案基地位置為附設醫院西址8東至9東處,建築量體為地上14層、地下4層,1F規劃為藥局及掛號批價空間,2~5樓為門診,6~7樓為手術室、加護病房及供應室,病房則位於8~12樓,13~14樓為教學研究空間。本案整合外科系之教學、研究及服務於同棟大樓內,有效提昇醫療品質、研究能量及教學功能;此外基於西址物流及資源整合之構想,本大樓亦規劃一卸貨區,使健康大樓成為西址物流之轉運站及後勤支援中心,提昇附設醫院東西址間之傳送效能。
二、本案興建完成後,除可將附設醫院西址發展為門診、婦幼及輕症治療中心外,東址更可規劃成為完整之急重症醫療大樓,為重症病人提供高效率及高品質的醫療服務。
三、本案業經104年4月22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
決 議:通過,與會委員所提本大樓與兒醫大樓1樓間之動線銜接及通道遮蔽等意見,請納入後續細部設計之參考。
執行情形:
一、因附設醫院西址北區建蔽率已使用殆盡,現階段並無足夠建築面積可於地面層再闢建通道,惟將來健康大樓施工時,中央走廊全段將配合整修成封閉式通道,如此往來於西址各大樓(含兒醫)間之行人將可免受風吹雨淋之苦;另考量施工次序,短期內無法全面整修中央走廊,而為了界面、功能整合及意象的一致性,該走廊兒醫段也無法先行整修,因此擬先行於走廊屋頂兩側加裝垂壁,以達擋雨功能,將來走廊全面整修時,再一併整修成封閉式通道。
二、因附設醫院西址北區建蔽率始終處於臨界狀態,興建地面通道即壓縮了建物之可建建築面積,故西址北區主計劃中,即規劃將各建物之地下室相連,以將物流及人流導引至地下之室內通道通行,健康大樓之規劃亦依循此一原則辦理,將來行人除可藉封閉式中央走廊行走至兒醫外,也可由地下室直接走到兒醫,二者皆可確保行人暢行無阻。
三、有關封閉式中央走廊及本大樓地下通道之建置細節,將納入細部設計辦理,結果亦將依程序提請校規小組委員會核備。
肆、臨時動議
案由:有關工學院高分子科學與工程學研究所申請105學年度增設「綠色材料與精密元件博士學位學程」案,提請討論。(工學院 提)
說明:
一、本案業經104年4月14日第2854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及104年5月1日專案審查委員會修正通過。
二、檢附專案審查委員會決議及計畫書1份如附件11,請 參閱。
決議: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104年6月6日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伍、散會(上午11時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