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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校發會紀錄及執行情形

107學年度第2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107學年度第2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1071213星期四)上午9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2行政大樓第4會議室

會議主持人:林副校長達德                               記錄:王麗婷

出席人員:郭代理校長大維(林達德代)、郭副校長瑞祥、教務長婉君(兼共同教育中心主任) (吳義華代)、陳學務長佳慧(汪信君代)、葛總務長宇甯(徐炳義)、李研發長芳仁(吳益群)、黃院長慕萱、劉院長緒宗、王院長泓仁(王欣元代)、張院長上淳(鄭素芳)、陳院長文章、盧院長虎生、郭院長瑞祥、詹院長長權(鄭守夏代)、張院長耀文(逄愛君)院長宛如(沈冠伶代)、鄭院長石通、廖院長咸興徐富昌教授、林楨家教授、陳敏慧教授、鄭素芳教授謝尚賢教授、黃漢邦教授蔣丙煌教授、任立中教授、沈冠伶教授、張素娟專門委員、賴進貴教授吳奕柔同學

列席人員:李主任秘書心予、校園規劃小組林召集人俊全、吳副理莉莉、吳幹事慈葳、彭幹事嘉玲、校務研究辦公室蔡副執行長旻樺、實驗林管理處黃組長憶汝總務處保管組游編審惟智、校園校舍空間分配小組陳組長基發、吳股長汝婷、新竹生醫園區分院籌備處江副院長伯倫吳執行秘書三隆、彭技正繼賢、營繕組洪組長耀聰、羅技正健榮、陳幹事億菁、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譚副院長慶鼎、余經理珮琦、建築師事務所林建築師福原

請假人員:張副校長慶瑞、李賢中教授、鄭麗珍教授、林裕彬教授、季瑋珠教授、林恭如教授、胡哲明教授

應到委員:37    實到委員:30    請假委員:7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會議紀要)(107912─1071213)

本小組於107912日至1071213日,共召開3次會議(會議紀錄如附件1報告案1,討論案2件,討論通過案件2件,臨時動議1件,竹北及雲林校區參訪。茲簡述案件如下:

()報告案

1.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環境改善工程執行情形(提案單位:校園規劃小組)

決定:(1)本次校規會並邀請各學院代表參加討論,與會人員一致的共識,希望促成本案盡快完成。建議三一矮牆上銘刻陳文成博士生平,文字內容請依與會意見修正。其他如家屬陳述等以其他方式呈現。

(2)會後若各位委員以及各學院校務會議代表有其他意見,歡迎再提供給本小組列入會議紀錄。

()討論案

1.國立臺灣大學校園規劃報告書(2018年版)大綱討論(提案單位:校園規劃小組)

決議:請依委員意見修正調整校園規劃報告書目錄。

2.新竹生醫園區分院第二期新建工程研究大樓暨國際醫療中心規劃設計書(提案單位:新竹生醫園區籌備處)

決議:本案通過,續提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

()臨時動議

1.創校90年校慶花壇設計(提案單位:學生會)

決議:(1)未來類似案件要更小心處理並提會討論,若時間緊迫將採用電子郵件詢問委員的意見以供決策參考。

(2)建議本案待完工後,再檢視是否有需改進的地方,若需改進請學生會及研究生協會提出建議。

()竹北及雲林校區參訪

1.竹北校區發展現況

(1)竹北校區面積約22公頃,校園整體規劃現況是以9412894學年度第2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通過及經教育部核准之「竹北分部整體規劃修正案」版本推動。

(2)竹北分部「校園整體規劃報告書」與「開發環境影響說明書」前業奉主管機關教育部核定在案,惟為符合節能減碳的原則,從事節能綠校園的設計,建立具特色的校園,吸引更多的產學合作單位進駐使用,藉以積極推動本校最重要的分校校地建設,遂於98年委請城鄉基金會進行檢討生態校園規劃案,並經9891898學年度第1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通過。

(3)因整體規劃的調整需依環評相關法規賡續辦理後續事宜,開發時程勢必有所延宕,學校在面臨地方政府要求積極開發壓力下,考量全區開發經費龐大及時程,故「生態校園規劃」版本並未提送新竹縣政府及教育部,現況是以經教育部核定版本採分區開發方式進行,若分區內規劃有所調整,則以分區提報新竹縣政府同意。

(4)經新竹縣政府、周邊居民與校方三方協調,於校區外圍退縮部份用地興建環狀綠色步道,委託實驗林規劃施作。

(5)現地除碧禎館、足球場外,進修推廣學院未來將於竹北校區興建進修教育推廣大樓,刻正進行規劃設計,預計於108年度工程招標。

(6)校門預定地正對勝利二路,對面為十興國小,目前暫以大型看板將校總區大門影像輸出的方式意象呈現,未來辦理方式將另案討論。

2.雲林校區發展現況

(1)雲林校區面積約54公頃,校園整體規劃以92年經教育部核定版本推動。

(2)現況有臺大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院區第一期醫療大樓、虎尾院區醫護宿舍大樓、雲林分部農業推廣中心(鋤禾館),預定107年底完成示範農場區域開發。

(3)後續預定開發項目:雲林分院虎尾院區二期大樓、醫護宿舍二期大樓、校門、球場、前瞻農業試驗場-新世代農業示範基地。

(4)校區中軸線端點及區段,建議自主入口廣場延伸至體育館兼活動中心區,與西側至北側向之幹道交會。

(5)校區大門目前暫以大型看板將校總區大門影像輸出的方式意象呈現。107103日由行政副校長主持召開雲林校區校門討論會議,總務處、校園規劃小組、雲林分部籌備小組共同討論。會議結論略以:

A.雲林校門規劃設計建議直接委託技術服務廠商協助進行初步設計,達共識後,續進行細部設計。

B.雲林校門型式建議以校總區之校門風格、型式及元素,做為思考基礎,請技服廠商進行初步設計後進行討論。

()通過案件簡介

1.國立臺灣大學校園規劃報告書(2018年版)大綱討論(提案單位:校園規劃小組)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校園規劃原則第三條:「本校校園整體規劃宜由校園規劃小組協助該校區使用、經管、籌備單位共同負責規劃相關事宜。校園整體規劃應以五年通盤檢討一次為原則」。國立臺灣大學校園規劃報告書版本曾製作1983年版、1991年版、1995年版、2001年版、2009年版共計5個版本,本次更新版(2018年版)擬依據2009年版本架構進行調整。

國立臺灣大學校園規劃報告書(2018年版)大綱內容包含「歷史與現況篇」、「課題與對策篇」、「策略性計劃篇」及「制度與執行篇」四個篇章。其中「歷史與現況篇」及「制度與執行篇」係延續2009年版之架構,並將2009年版之「校園規劃與發展之課題與對策」自「歷史與現況篇」中改納入新增之「課題與對策篇」,並加入「校園成長管理」、「校級服務空間問題診斷與建議」章節。另將原「規劃與發展篇」調整為「策略性計劃篇」,依資產導向式規劃方向,含括文化校園、藝術校園、生態校園、友善校園,分別綜整校園發展現況並嘗試提出策略性構想。

本案於107926日提送107學年度第2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會議決議:「請依委員意見修正調整校園規劃報告書目錄。」

2.新竹生醫園區分院第二期新建工程研究大樓暨國際醫療中心規劃設計書(提案單位:新竹生醫園區籌備處)

本案規劃構想書於1021127日提送102學年度第4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會議決議:「本案原則通過,財務計畫請提案單位進一步評估」。於1021211日提送102學年度第2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會議決議:本案通過,附帶決議如下:一、本校於新竹縣校區及生醫園區醫院之發展,依102823日與新竹縣政府之四點共識進行,並維持本校尊嚴。二、生醫園區醫院應儘量爭取無須支付租金或以研究經費補助方式,並儘量爭取土地移撥及醫院運作所需員額。三、以分基金的方式籌措經費,倘需動用臺大醫院之經費,應有公開明確的機制。四、請籌備小組規劃經費籌措方式後提會報告。

新竹生醫園區分院第二期新建工程位於第一期醫療大樓西側,基地鄰近高鐵新竹站,基地面約38.2公頃,基地依都市計畫地區「新竹生物醫學園區計劃範圍」辦理,並依「高鐵新竹車站特定區土地使用管制要點」編定為「醫療專業區」專一區醫療復合區。本案擬規劃地下2層,地上9層之宿舍、研究中心、行政中心、會議中心及國際醫療中心,總樓地板面積37,046㎡。大樓地下層為機電擴充空間及醫護行政人員停車場。待第二期研究大樓工程完成,原第一期醫療大樓之醫護宿舍、行政區域及部分研究空間等將遷移至研究大樓,並進行第一期醫療大樓之2樓眼科及耳鼻喉科門診、4樓婦幼中心及生殖醫學中心、8樓臨時辦公室、6樓至8樓病房之裝修工程。待第二期研究大樓開發完成後,將增加病床348床,醫護行政人員789人,宿舍空間增至11,720㎡,門診人次增至2,200人。本案初步評估應可取得綠建築銀級標章。

本案於1071128日提送107學年度第4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會議決議:「本案通過,續提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

二、校務研究辦公室報告

1079月至11月主要工作報告如下:

()籌劃及撰寫科技部全球事務與科學發展中心計畫

()臺大與京都大學研究表現與研發策略國際比較

()畢業生薪資與就業概況分析

()本國生出國交換問卷設計與前後測資料彙整

參、討論事項

案由一: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為辦理塔塔加遊客中心入口意象設施營造工程,擬增借使用和社營林區33林班394號公共設施用地範圍,作為辦理改善遊客中心入口廣場、觀景台、步道設施及設置無障礙通道、指示牌等用地1案,是否同意,提請討論。(實驗林管理處 )

  明:

一、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原使用上述土地作為遊客服務中心及辦公室用地,面積0.3368公頃,但遊客中心周邊早期已有施作道路、步道及觀景台等設施卻未納入契約,今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原契約編號394號公共設施用地範圍增加使用0.2公頃,俾以辦理改善遊客中心入口廣場、觀景台、步道設施及設置無障礙通道、指示牌等工程。案經實驗林管理處勘查評估該施設尚不影響管理處施業經營,且有助改善該區域整體景觀意象,報請同意簽約5年。

二、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7年第3次會議討論修正通過,檢附土地使用契約書草案如附件2,請參閱。

  議: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完成契約簽訂竣事,並於108116日以實管字第1080000431號函送土地使用契約書予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及本校相關單位。

案由二:南投縣政府為改善溪頭教育園區園外人行道,擬使用溪頭營林區6林班林地9筆(契約暫編575號),面積0.247公頃,作為人行道及廣場用地1案,是否同意,提請討論。(實驗林管理處 )

  明:

一、南投縣政府為辦理「106年提升道路品質計畫-鹿谷鄉溪頭教育園區園外人行道改善工程」,擬使用上述林地作為人行道及廣場用地,俾提升道路環境與觀光品質。使用範圍內原有6林班8號合作造林地,縣府亦已取得契約人簽署放棄同意書(0.017公頃)。案經實驗林管理處勘查評估該施設範圍皆位於道路路側,尚不影響管理處施業經營,且有助提升該區域人行空間及遊憩品質,報請同意簽約5年。

二、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7年第3次會議討論通過,檢附土地使用契約書草案如附件3,請參閱。

  議:通過。委員所提建議請提供南投縣政府參考。

執行情形:本案已完成契約簽訂竣事,並於108111日以實管字第1080000348號函送土地使用契約書予南投縣政府及本校相關單位。

案由三:鹿谷鄉公所為改善鹿谷鄉內湖國小及麒麟潭人行道周邊道路,擬使用溪頭營林區4林班林地1筆(契約暫編576號),面積0.0641公頃,作為內湖國小周邊人行道及廣場用地1案,是否同意,提請討論。(實驗林管理處 )

  明:

一、鹿谷鄉公所為辦理「106年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南投縣鹿谷鄉內湖國小及麒麟潭人行道周邊道路改善工程」,擬使用上述林地作為新建人行道及改善廣場用地。案經實驗林管理處勘查評估施設範圍皆位於道路路側現有排水溝上方空間,尚不影響管理處施業經營,且有助提升該區域人行空間及遊憩品質,報請同意簽約5年。

二、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7年第3次會議討論通過,檢附土地使用契約書草案如附件4,請參閱。

  議: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完成契約簽訂竣事,並於108111日以實管字第1080000349號函送土地使用契約書予南投縣鹿谷鄉公所及本校相關單位。

案由四:南投縣政府為辦理信義鄉賞梅賞櫻遊憩據點特色加值計畫,擬使用和社營林區30林班林地2筆(契約暫編577578號),面積0.0335公頃,作為涼亭、景觀迴廊、公廁及水池棧道、護欄等設施用地1案,是否同意,提請討論。(實驗林管理處 )

  明:

一、南投縣政府表示因信義鄉草坪頭、風櫃斗及牛稠坑上之舊涼亭、景觀台及步道等公共設施已設置多年且多數不堪使用,為維護公共安全擬將既有老舊公共設施納入修繕計畫。使用範圍內原有30林班444號合作造林地,縣府亦已取得契約人簽署放棄同意書(0.0125公頃)。案經實驗林管理處勘查評估該設施皆為舊有但未辦理書面契約,公共設施修繕及改善尚不影響管理處施業經營,且有助維護公共安全及提升觀光遊憩品質,報請同意簽約5年。

二、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7年第3次會議討論通過,檢附土地使用契約書草案如附件5,請參閱。

  議: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完成契約簽訂竣事,並於108111日以實管字第1080000350號函送土地使用契約書予南投縣政府及本校相關單位。

案由五: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申請使用本校行遠樓1112樓空間案,是否同意,提請討論。(總務處 )

  明:

一、行遠樓10~12樓原係提供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所轄台灣颱風洪水研究中心使用,今據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來函(附件6)表示,因科技部107323日函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與台灣颱風洪水研究中心進行整併,並於107年底前完成整併事宜,整併後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將接收台灣颱風洪水研究中心相關人員、財產、研究計畫及辦公空間,由於台灣颱風洪水研究中心續留人員減少,檢討後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僅需向本校申請使用11122個樓層,使用期間暫訂1年。

二、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與本校亦已簽訂「災防科技研究與應用合作協議」(附件6-1),整併台灣颱風洪水研究中心後可加強與本校合作事項。

三、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7年第3次會議討論修正通過,檢附合作協議書草案如附件6-2,請參閱。

  議:通過。

執行情形:已於1071225日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辦理合作協議書公證作業。

案由六: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申請續用本校校友會館部分空間及附設停車場案,是否同意,提請討論。(總務處 )

  明:

一、 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與本校簽訂之5年合作協議書前於106122日屆滿時,因合作協議內容尚待雙方溝通協調,故經簽奉校長核准簽訂短期合作協議書,契約期限將於1071231日屆滿(附件7)。現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來函申請續訂合作協議書,使用期限自10811日起至1121231日止,共計5(附件7-1)

二、查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向來致力於學術文化事業,凝聚師生與校友情感,於旨揭場地舉辦各種演講、募款、展覽、學術研討會及參訪人士聚會、聯誼等活動,有助於與本校與畢業校友間之互動連結。

三、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7年第3次會議討論修正通過,檢附合作協議書草案如附件7-2,請參閱

  議:通過。

執行情形:已於1071225日與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辦理合作協議書公證作業。

案由七:有關「新竹生醫園區分院第二期新建工程研究大樓暨國際醫療中心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茲檢具規劃設計書1(附件8),提請討論。(醫學院 提)

  明:

一、 有鑑於新竹地區雖為國家經濟發展重要根據地,惟區域醫療資源仍顯不足,為利國家永續發展,新設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生醫園區分院提供服務。

二、新竹生醫園區基地面積約為78,512.29㎡,法定建蔽率50%,法定容積率200%,本案屬第二期工程,建築面積約4,605.35㎡,總樓地板面積約37,986.16㎡,建蔽率約5.87%,容積率34.63%

三、本案經1071128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

  議: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將陳報基本設計之必要圖說至教育部核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理審查。

案由八:有關「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環境改善工程」案,茲檢具規劃設計報告書1(附件9),提請討論。(校園規劃小組 提)

  明:

一、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規劃設計主要採用競圖作品第1名「空」之黑色方盒量體為主軸;廣場現況植栽配合設計內容部分移植及移除;自行車停車位調整至廣場左右兩側,以利廣場之整體性;三一矮牆配合坡道長度設置,矮牆上銘刻陳文成博士生平;黑色方盒量體為3m*3m,其動線設計為單一出入口。

二、本案業經10713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修正通過。10732日提送106學年度第3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決議:「本案撤案,俟新校長就任後再提會討論」。於1071020日提送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經討論後本案撤回,仍依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決議進行。續於1071128日提送107學年度第4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報告,決定︰「1.本次校規會並邀請各學院代表參加討論,與會人員一致的共識,希望促成本案盡快完成。建議三一矮牆上銘刻陳文成博士生平,文字內容請依與會意見修正。其他如家屬陳述等以其他方式呈現。2.會後若各位委員以及各學院校務會議代表有其他意見,歡迎再提供給本小組列入會議紀錄。」

  議: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業於10815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進行本委員會專案報告。

肆、  臨時動議

案由:精準健康研究中心有意承租本校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一定空間案,茲檢具房地使用契約書草案1(附件10)是否同意,提請討論。(醫學院 )

說明:

一、 本校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以提供癌症診療服務為核心業務,期望透過醫界與產業、學界、社會的合作結盟,使整合型癌症治療中心的服務更趨完善。

二、 依據精準健康研究中心的規劃,將打造為預防醫學及精準健康管理之產學研究及教育平台,期望結合本校之醫療與學術研究力量,推動預防醫學、精準健康、醫療AI應用、智慧醫院管理系統等研究發展。

三、 經由雙方互補合作,已累積相當之資源與經驗,若能與本校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進行密切合作,共同發展全人的癌症診治服務與研究,將有利於無縫接軌、快速發展建立整合型癌醫中心,發展多元領域之醫療健康專業、建置健康數據庫、產學研究及教育平台,期能加速在智慧醫療與大數據分析領域之起步與發展,建立華人頂尖的精準健康示範平臺。

四、 精準健康研究中心將成立為醫療法人,尚未完成設立時由該中心主持人財團法人永齡基金會陳基宏醫師為簽約代表人,並擬申請租用本校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面積3804.3平方公尺,使用期限自10931日起至119228日止,共計10年。

決議:本案緩議,應審慎考量各委員所提意見,於下次會議作更完整報告,如有必要急迫性,可召開臨時會議。

執行情形:本案刻正依本委員會決議,洽精準健康研究中心研訂研究合作意向書草案,並就房地使用契約書有關租金、立契約書人及契約年限等妥適修訂後,再提本委員會審議。

伍、散會(上午11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