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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校發會紀錄及執行情形

96學年度第5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96學年度第5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9757(星期三)下午2時整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2行政大樓第4會議室(農化新館5)

會議主持人:李校長嗣涔                          紀錄:陳雅薰

出席人員:李校長嗣涔、陳副校長泰然、包副校長宗和、副校長明哲、

蔣教務長丙煌(兼共同教育中心主任)、馮學務長燕、洪總務長宏基、

陳研發長基旺(羅舒欣 代)葉院長國良、羅院長清華、趙院長永茂

楊院長泮池、葛院長煥彰、陳院長保基、貝院長蘇章、蔡院長明誠(林明昕 代)、

院長竹芳(莊榮輝 代)黃代主任崇興(吳慧芬 代)、夏長樸教授、曾漢塘教授、周素卿教授、侯維恕教授、何弘能教授、吳文方教授、徐源泰教授、

詹長權教授、張文章教授、洪泰雄秘書、李維仁同學

列席人員:傅主秘立成、林峰田教授附設醫院蔡克嵩副院長、李龍騰教授、雲林分院

黃院長世傑、李能賢技士、蔡技佐崇恆、丁為技士、謝尚賢教授、呂育道教授(許博文教授)、社科院陳秘書玲玉、王專員欣元、校園規劃小組吳莉莉小姐、營繕組洪技正耀聰、羅股長健榮、保管組洪組長金枝、李股長錦鑾、實驗林管理處賴技士靖融、建築師事務所楊世昌先生、朱光華先生、蘇成基先生

請假人員:洪院長茂蔚、江院長東亮、林萬億教授、郭明良教授、吳乃立教授、張尊國教授、郭瑞祥教授、王兆鵬教授

應到委員:38    實到委員:29   請假委員:9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會議紀要)

小組於97.01.16-97.03.26,共召開1次會議(會議紀錄詳附件1),提會報告案件共2件、討論案共2件。通過4件,茲簡述案件如下:

()報告案

1原子與分子科學研究所大樓增設無障礙電梯案(中央研究院原子與分子科學研究所)通過備查

2國立臺灣大學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校園規劃小組)依決議辦理

()討論案

1臺大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院區醫護宿舍大樓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案(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

本案原則通過,委員意見提供總務處後續辦理參考。

2社會科學院新建工程基本設計案(社會科學院)

原則同意在目前的量體之下發展的設計案,請提案單位參考各委員意見(量體資料詳附件2)。

3「國立臺灣大學校園規劃原則修正草案」及「國立臺灣大學開放空間劃定及開發使用原則說明草案」(校規小組)

該案原訂於97.3.26提送96學年度第8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議討論。惟因時間因素無法於當次會議討論,故順延至第9次委員會議討論。

()通過案簡介

1原子與分子科學研究所大樓增設無障礙電梯案

本案於97.3.26提送96學年度第8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議報告,簡介如下

原分所大樓於75年完工使用,當時無障礙設施並未完善,因應目前法令規定無障礙空間設置要求,故將於實驗大樓左側(原分所與化學系共用圖書館)階梯教室外增設無障礙電梯乙座。電梯外觀部分將以貼十三溝面磚方式處理,以維護建築物外觀之一致性及協調性,並配合無障礙空間動線,以期增加無障礙空間之方便性。

會議決議:本案同意備查。

2國立臺灣大學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

本案於97.3.26提送96學年度第8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議報告,簡介如下:

96學年度第7次校規小組委員會(97.01.09)中,有關社會科學院新建工程基本設計案使用綠地範圍乙事因仍須考量,提送至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公決。會議決議如下:

(1)同意96117案社會科學院新建工程先期規劃設計案圖書館閱覽廳部分使用之綠地範圍。(綠地範圍以本次校務會議所提設計案為限)

(2)社會科學院新建工程仍應依程序繼續辦理。

(3)校園規劃小組就綠地使用相關問題再行檢討後,送校務會議報告。

另官俊教授等人所提「本校應修訂『校園規劃小組』之組織與運作辦法及相關決策程序」至9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討論。會議決議如下:

(1)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關於校園規劃與空間分配之重大決議事項,應向校務會議專案報告。

(2)由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及96119案提案人代表2名,就本校校園規劃小組運作模式、校園規劃與空間分配相關問題的決策程序檢討後,提校務會議報告。

會議決議:依該會議決議辦理。

3臺大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院區醫護宿舍大樓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案

本案於97.3.26提送96學年度第8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議報告,簡介如下

本案先前進行規劃階段,其籌建規劃書於94.10.26提至本小組委員會審議,並於95.2.17校務發展委員會通過。本案現進行至規劃設計階段,業已依94.10.262次校規小組委員會審議、97.2.22總務處及本小組審查意見修正。

本案位於臺大雲林校區之東北側,與已完工營運之醫療大樓相連,將提供臺大醫院雲林分院之醫療人員住宿使用。由於目前雲林校區僅有臺大醫院雲林分院已確定施工,本案之規劃設計為雲林校區首批建物之一,亦將引領日後校區的建築風格與規劃型式,故提請委員會議討論審議。

會議決議:本案原則通過,請提案單位及總務處參考委員意見辦理後續事宜。

4社會科學院新建工程基本設計案

本案前於96學年度97.01.097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如下:

(1)閱覽室之建築設計具有創意,惟對綠地造成重大影響,將來之節能及維護也須進一步考量;本案建議提請校務會議公決。

(2)餘其他事項請依前次(96學年度第5次會議)會議紀錄決議辦理。

針對上述議題,提案單位研提基本設計說明及節能評估,並於97.3.26提送96學年度第8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議提請審議。

會議決議

(1)原則同意在目前的量體之下發展的設計案,請提案單位參考各委員意見。

(2)若有縮減量體之必要而需重新提報規劃構想書,請再提案至本小組委員會討論。其他有關量體修改等,請提案單位與總務處協調。

(3)在此量體下若進入細部設計,請提案單位製作模型並辦理公展,採納全校師生意見。並請伊東先生就本案立面依委員意見思考改善。

 

二、校園校舍空間分配小組報告:

(一)96年無辦理新增收回校舍之分配作業,僅因配合人文大樓興建基地規劃拆除哲學、人類學系館,為避免人類學系珍貴標本遷至週轉空間再遷回人類學系二次搬遷可能造成之耗損,經校長批示以「同時遷入,分段拆封」方式遷入舊總圖。

(二)人類學系擬將標本及展示廳遷入舊總圖是否妥適,經本小組討論略以:

1.在拆除人類學系館興建人文大樓前提下,人類學系標本計畫搬遷至舊總圖空間與校方原訂政策整體規劃為博物館方向尚不衝突,原則同意於博物館專責單位未成立之前暫行使用,未來博物館專責單位成立後,需配合博物館整體規劃檢討空間,暫借期間其空間仍列入人類學系使用空間,並由人類學系負清潔維護管理之責。

2.舊總圖將來為校方博物館之核心空間,應儘量朝展示空間規劃,人類學系規劃之展示廳空間(含規劃視聽室)197同意暫行使用,後棟1樓儲藏室空間區分為A176A282158A1區應於國科會人文中心遷出後3個月騰空交還校方,A2區俟人文大樓興建後文學院再有新增空間時再行檢討。

3.圖書館借用舊總圖書庫應搬遷至水源校區圖書館1樓。

 

三、總務處報告:南投縣各使用單位使用本校實驗林土地作為公共設施用地,契約期限將屆,因業務需要,函請繼續使用。案經實驗林管理處評估其繼續使用尚不影響管理處林地之經營,報請同意續約,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97年第2次會議決議同意續約5年,檢具本校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受理林地供公共設施續約案件如下(計2筆契約),提會報告。

 

編號

租借使用單位

營林區林班地號

面積

(公頃)

用途

原約使用期間

原約之土地管理維護費(元/年)

續約土地管理維護費

(元/年)

備註

 

1

交通部公路總局

內茅埔營林區第21林班275

0.3634

辦公廳舍用地

 

920801~970731

(無償)

 

續約5

(無償)

 

 

2

信義鄉公所

內茅埔營林區第23林班384

0.066

豐斗社區活動中心用地

 

920701~970630

(無償)

 

續約5

(無償)

 

 

參、討論事項

案 由 一:有關修訂本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組織規程」第1256810條之條文案,提請  討論。(秘書室)

    明:

一、因應本校組織規程之修正,爰提本修正案,以符現況。

二、檢附修正條文對照表及草案各1(如附件3,請 參閱

三、本案通過後,提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討論

    議:修正通過(如後附)。

執行情形:已送行政會議錄案辦理中,俟通過後再提校務會議討論。

 

案 由 二:有關「北海岸金山醫院」擬改制為「臺大醫院金山分院」案,茲檢具改制計畫書1(請詳附件4),提請  討論。(附設醫院)

   明:

一、本案經973182517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

二、金山醫院於941015開幕啟用迄今持續虧損,經營面臨困境,優秀醫事人員不斷離職致醫療服務人力嚴重不足,考量金山醫院兼負北海岸地區緊急醫療及核災緊急醫療責任,且基於北海岸地區居民之健康照護,北海岸金山醫院有存在及永續經營之必要性,故在行政院吳政務委員及陳秘書長協助下,金山鄉公所乃函請本校附設醫院接手管理

三、本校附設醫院經營金山醫院除可持續提供高品質醫療服務及提升北海岸地區醫療水準外,更可發展社區醫學、建立社區健康照護新模式,進而成為國家級社區健康照護示範區。

四、本案改制計畫書如附件4,請 參閱

   議:通過。

執行情形:已提送97614校務會議討論。

 

案 由 三: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擬使用本校實驗林和社營林區第30林班48號林地(地籍編桐林段80地號內)乙筆,面積0.6908公頃,作為施作及放置防汛塊用地乙案,是否同意,提請  討論。(總務處)

   明:

一、實驗林管理處來函表示:該使用地經近年來多次風災沖蝕後已鄰近河床,不宜繼續造林,為維護附近河床及林地安全,建請同意其使用三年。

二、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97年第2次會議討論通過,檢附土地使用契約書草案(如附件5)等,請  卓參。

    議:通過。

執行情形:刻與借用單位簽訂契約中,預計9762完成。

 

案 由 四:有關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院區醫護宿舍大樓新建工程」案,茲檢具規劃設計報告書1(請詳附件6),提請  討論。(雲林分院)

    明:

一、本案業經97326校園規劃小組修正通過在案

二、本案總樓地板面積由原籌設構想書核定5,520平方公尺(1670)增為6,784平方公尺(2052),另總經費由原籌設構想書核定新台幣15,2926,300元調整為新台幣20,8762,800(詳附件7A4報告書第6-3),共增加新台幣5,5836,500元整(調整原因請詳A4報告書附錄第A-68頁),擬由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採自有資金興建,另調整後各年度經費編列概況請詳A4報告書第6-1頁。

三、檢附本案規劃設計報告書及基本設計圖各1份如附件6

   議:通過。

執行情形:

一、本案已請建築師事務所彙整修改,於520日函請教育部審查。

二、預算調整增加新台幣5,5836,500元整,俟規劃設計報告書奉行政院核定後,再辦理補列預算之作業。

 

案 由 五:有關社會科學院遷建工程設計案,茲檢具基本設計報告書1(請詳附件7),提請  討論。(社會科學院)

    明:

一、社會科學院遷建工程委由日本伊東豐雄建築師負責規劃設計,並參考校園規劃小組建議、公聽會以及相關會議討論意見修改本案,並經97326校園規劃小組討論通過。

二、檢附基本設計報告書如附件7,請  卓參

   議:通過,會中委員所提建議,請納入細部設計之參考。

執行情形:刻與總務處及合作建造廠商著手進行細部設計之後續相關事宜。

 

肆、臨時動議

 

伍、散會(下午4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