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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校發會紀錄及執行情形

101學年度第4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101學年度第4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102418(星期四)上午930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2行政大樓第4會議室

會議主持人:李校長嗣涔                          記錄:柯佳恩

出席人員:李校長嗣涔、羅副校長清華、趙副校長永茂、副校長明哲、莊教務長榮輝(兼共同教育中心主任)、杜學務長保瑞(吳秀玲代)、鄭總務長富書、

李研發長芳仁、陳院長弱水、張院長慶瑞、顏院長家鈺、徐院長源泰、

李院長書行、郭院長斯彥、謝院長銘洋郭主任瑞祥(吳慧芬代)

錢宗良教授、顧記華教授、高振宏教授、林輝政教授、周瑞仁教授、

陳尊賢教授、胡星陽教授、鄭守夏教授、歐陽明教授蔡宗珍教授、

洪金枝秘書、賴彥任助理研究員徐亦甫同學

列席人員:陳專委麗如、校園規劃小組黃召集人麗玲、吳莉莉小姐、彭嘉玲小姐、

吳慈葳小姐、徐副總務長炳義、經營管理組鄭經理百傅、游心宜小姐、

保管組張組長麗珍、實驗林管理處梁副處長治文、江組長博能、林暉博先生、

安信商務法律事務所

請假人員:院長惠玲、楊院長泮池、陳院長為堅、院長明良、苑舉正教授、張淑英教授、

熊怡教授、吳聰敏教授、張震東教授

應到委員:38    實到委員:29    請假委員:9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會議紀要)101127日-102417日)

本小組於101127日至102417,共召開3次會議(會議紀錄如附件1討論案3件,討論通過案件3件。茲簡述案件如下:

(一)討論案

1. 卓越聯合中心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書變更案(營繕組)

決議(1)本案通過。

(2)請建築師在A方案和D方案作一個綜合的處理,幫我們調出一個合適的方案。即使明天送都審大會,後續大家還是可以繼續討論立面發展。

2. 桃花心木道道路改善工程(營繕組)

決議(1)本案先同意本次在ABC區的修改方案,計資中心建築物周邊停車位與腳踏車位還是先按照設計方案進行。

(2)建議D區桃花心木道不在本次工程進行,併入楓香道改善工程一起規劃設計。

3. 雲林分部生態教育推廣中心新建工程先期規劃案(實驗林管理處)

決議(1)本案通過。

(2)後續實體設計部份,請提送校規會討論。

(二)通過案件簡介

1. 卓越聯合中心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書變更案(營繕組)

本校邁頂計畫第2期預定新建卓越聯合中心,基地位置位於規劃區域24小區內,現址為鹿鳴堂、鹿鳴雅舍、教師聯誼舍、腳踏車停車空間及綠地,擬拆除教師聯誼社及鹿鳴雅舍,俟本工程完工將鹿鳴堂之空間轉移至本案後,再行拆除鹿鳴堂。本案規劃設計書前經101523100學年度第14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後續於101620100學年度第15次校規小組委員會提出變更設計,變更內容包括調整地下室開挖面積、劇場部分開挖深度為9.7M、增加劇場夾層空間、24小區工程後容積率由93.93%增加為99.8%、基地範圍內容積率由168.7%增加為176.92%等,並經101720100學年度第6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

本次設計變更內容包括各層平面調整、外觀造型材質混凝土顏色及紋路調整並取消原設計岩板材料、立面綠化取消、增設金屬及玻璃隔柵、四向立面開窗配合平面功能做調整,面積部分原通過版本建築面積為2450㎡、容積樓地板面積12500㎡、總樓地板面積15950㎡、小區建蔽率29.7%、容積率99.8%,本次調整之建築面積同為2450(基地範圍內建蔽率為34.68%)、容積樓地板面積為12895(增加480㎡,基地範圍內容積率為182.25%)、總樓地板面積為16430㎡、小區建蔽率相同、容積率為101.5%,增加5.33%

本案因後續設計調整,提送10236101學年度第5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本案待地理系說明會彙整各方意見後,再提送校規會討論。」。提案單位已於102311日辦理地理系說明會,建築師參酌各方意見修改建築立面。

本案提102320101學年度第6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如下:

(1)本案通過。

(2)請建築師在A方案和D方案作一個綜合的處理,幫我們調出一個合適的方案。即使明天送都審大會,後續大家還是可以繼續討論立面發展。

2. 桃花心木道道路改善工程(營繕組)

本工程係配合本校能源中心新建工程施作外管線之需求,於行經通路上做管溝挖掘作業及道路鋪面復原工事。為避免重複施工及責任歸屬問題之發生,並改善桃花心木道之道路景觀,將能源中心外管線布設與道路景觀改善,一併納入本工程辦理。

本案設計範圍含括桃花心木道及計資中心前方與東側道路,改善議題包括:路面破損與高低差不平整、道路積水、汽車停車位置調整、綠地景觀、休憩需求等。本案曾召開5次工作會議,邀集周邊使用單位共同討論,納入現況問題與需求一併檢討。

本案前於10236101學年度第5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本案不通過,後續邀集委員現場會勘,訂出方向提供規劃設計建議。」。

本案續於313日辦理桃花心木道暨楓香道現場會勘,邀集校規小組委員及周邊使用單位現場討論。會議結論如下:

(1)有關桃花心木道道路改善工程乙案,請設計單位依會勘共識,修正規劃設計圖說後,提送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

(2)有關楓香道改善議題,請營繕組納入後續委託技術服務案檢討。

本案提102320101學年度第6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如下:

(1)本案先同意本次在ABC區的修改方案,計資中心建築物周邊停車位與腳踏車位還是先按照設計方案進行。

(2)建議D區桃花心木道不在本次工程進行,併入楓香道改善工程一起規劃設計。

3. 雲林分部生態教育推廣中心新建工程先期規劃案(實驗林管理處)

本案位於臺大雲林分部,基地周圍道路等公共設施已完成,校區內之公共建設尚未完成。基地位置位於雲林分部整體規劃之餐飲休閒中心,該中心於整體規劃中期規劃樓地板面積5000㎡。

本案建築物量體為複合式建築,1樓主要空間為展售、餐飲及會議空間,2樓空間機能為研究室、會議空間,樓地板面積1樓為1500㎡,2樓為600㎡,合計共2100㎡。開放空間部分,除景觀綠美化,擬興建停車場空間,設置於建築物本體旁,提供中心使用。

建築物結構體規劃為地上2層或3層之結構,柱、樑、版及牆採用鋼筋混泥土構造,建築物樓高7~9公尺,平面為長方型配置。

本案於102417101學年度第7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如下:

(1)本案通過。

(2)後續實體設計部份,請提送校規會討論。

參、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本校校舍更新、藝文中心暨產學合作大樓興建營運移轉案,提請 討論。(總務處 )

  明:

一、依據本校辦理促進民間參與校園重大建設作業流程(附件2)辦理。

二、本校南側校區(含公館停車場及周邊老舊房舍)開發評估案前於99619日校務會議報告,經進一步規劃並考量開發金額龐大,擬透過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方式,引進民間資金以加速開發。

三、本案業獲教育部授權(附件3),擬俟校發會同意後,賡續辦理政策公告(附件4)

  議:通過,會中進修推廣部及委員所提意見,請列入後續招標文件內容考量。

執行情形:依據會議決議,招標文件內容刻正修改中。

 

肆、臨時動議

案由一:有關生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規劃於雲林分部興建生態教育推廣中心案,茲檢具先期規劃評估報告1(附件5),提請討論。(實驗林管理處 )

  明:

一、本校雲林分部面積54公頃,自89年設立迄今僅興建完成醫療大樓及醫護宿舍,已為監察院及教育部列管在案,為加速分部開發,並配合102年底雲林縣政府於校地南側舉辦農業博覽會,實驗林管理處爰配合於原規劃農業科技研究區興建生態教育推廣中心乙棟。

二、本案業經102417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

  議:

一、本案通過。

二、校方配合公共建設第1期投入經費約3仟萬元左右。

三、本案後續實體規劃設計須經校規小組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得建設。

執行情形:本案主體建築部分刻辦理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招標程序中。

伍、散會(上午10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