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校發會紀錄及執行情形

104學年度第4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104學年度第4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105224星期三)上午9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2行政大樓第4會議室

會議主持人:楊校長泮池                                 記錄:王麗婷

出席人員:楊校長泮池、李副校長書行、郭教務長鴻基(兼共同教育中心主任)、陳學務長聰富、王總務長根樹、李研發長芳仁、陳院長弱水、劉院長緒宗、蘇院長國賢(張佑宗代)、張院長上淳(謝松蒼代)、顏院長家鈺、徐院長源泰、郭院長瑞祥(胡星陽代)、陳院長銘憲、詹院長森林(曾宛如代)廖主任咸興(吳慧芬代)、林瑋嬪教授、吳俊傑教授陳淳文教授曹昭懿教授吳文方教授、張聖琳教授、陳尊賢教授、胡星陽教授黃耀輝教授、陳信希教授曾宛如教授謝旭亮教授竇松林秘書陳宣竹同學、王立義研究員

列席人員:林主任秘書達德、校園規劃小組黃召集人麗玲、吳慈葳小姐、吳鑫餘先生實驗林管理處劉組長興旺、總務處徐副總務長炳義、蔡股長培元、王組員崑檳、醫學院總務分處林主任克忠、醫學院藥理學系林主任琬婉、生醫電子與資訊學研究所莊所長曜宇、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林主任招松、顏助理教授鴻威、生命科學院閔副院長明源、鄭副教授貽生、電機資訊學院張副院長耀文、境向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楊建築師學文、黃建築設計師秀琦

請假人員:副校長良基張副校長慶瑞、陳院長為堅、院長明良、苑舉正教授、葉素玲教授、李財坤教授、楊恩誠教授

應到委員:39    實到委員:31    請假委員:8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會議紀要)104127─105224日)

本小組於104127日至105224日,共召開2次會議(會議紀錄如附件1報告案4,討論案5件,討論通過案件5件。茲簡述案件如下:

(一)報告案

1.古圳重啟-瑠公圳串連堀川地景規劃

決定:有關水道臨道路側設計、校地使用、後續維護管理等議題,將再與市政府溝通。

2.「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因舊機械工程館歷史建物保留影響部分圖面修正

決定:同意備查,將委員提出建議及問題整理,納入未來全校公聽會說明。

3.「紹興南街基地再生計畫」都市計畫變更調整案

決定:同意備查。

4.瑠公圳舊址復原及小椰林道段渠道景觀工程案先期規劃構想書設計原則

決定:同意備查,水量流速計算、喬木選擇種類、維護管理原則請提案單位與校規會及相關專家討論做後續修正。

(二)討論案

1.2016臺大粉樂町當代藝術展(提案單位:藝文中心)

決議本案通過。

2.舟山路100巷環境改善工程初步設計報告書(提案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決議:本案通過。有關上位計畫、長程發展與本案關聯性等請做更緊密的分析,並請參考委員意見修正內容,繼續發展下階段之規劃構想。

3.國立臺灣大學植物培育溫室新建工程可行性評估(提案單位:總務處)

決議:本案通過,請依委員意見補充視覺模擬圖、基地周邊環境圖說及節能環保建材相關說明,後續提送校發會討論。

4.竹北分部生態校園規劃調整案(提案單位:竹北分部籌備小組、總務處)

決議:本案通過,後續提送校發會討論。

5.生化大樓整修工程初步規畫設計報告書(提案單位:創意創業中心)

決議:本案通過,請依委員意見補充節能設備納入未來設計修正,後續提送校發會討論。

  ()通過案件簡介

1.2016臺大粉樂町當代藝術展(提案單位:藝文中心)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藝術推動辦法」第八條「由校內單位主辦或與校外單位合辦之臨時性藝術設置案、藝術創作活動等計畫內容應於辦理前,提送校園規劃小組。校園規劃小組得視活動內容與規模,要求提送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

2013年及2014年,藝文中心與富邦藝術基金會合作,於臺大校園辦理「臺大粉樂町」。本次活動依循前次活動模式,以臨時性藝術創作,於105312日至58日期間,在校園開放空間或學院系所空間展出,共計12位藝術家參與,策劃10處展點。

本案於10516日提送104學年度第4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會議決議:本案通過。

2.舟山路100巷環境改善工程初步設計報告書(提案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本校校總區東區因應發展更新需求,依東區發展調整計畫之構想,刻正辦理生物電子資訊大樓(發揚樓)、及卓越三期研究大樓(鄭江樓)新建工程基地開發,並須重新檢討東區交通動線、道路規劃設計、新建工程基地周邊介面之道路與景觀銜接,及老舊建物基地拆除後之景觀綠美化。

因應上述需求,由總務處委託城拓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進行整體規劃設計與監造,範圍含括本校辛亥門以南至舟山路100巷,長興街至基隆路及周邊地區為規劃設計範圍,惟交通動線檢討,必須以東區範圍整體考量。工作內容包含行人步道及行人徒步區、道路動線及交通安全規劃、道路鋪面、受保護樹木調查與相關保護計畫、景觀植栽設計、夜間照明、排水、無障礙環境、與地下管線遷移計畫等。

本案為初步設計報告書,計畫理念以建立人本交通環境,創造生活廣場與綠廊道空間,綜理水資源與建立校園藍帶系統為原則,藉此提昇東區空間環境品質與生活服務機能,並依此調整東區整體交通動線與道路路型。本案就初步設計構想提送10516104學年度第4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會議決議:本案通過。有關上位計畫、長程發展與本案關聯性等請做更緊密的分析,並請參考委員意見修正內容,繼續發展下階段之規劃構想。

本案於105120日提送至本校交通委員會討論校總區東區交通動線規劃,會議決議:「本案動線規劃設計原則通過,另有關社科院替代道路存廢乙事,俟R02、水杉道未來車流調整有其明確數據後,透過校內會議再來討論。」本案後續將辦理全校性公開說明會,聽取更多師生意見。

3.國立臺灣大學植物培育溫室新建工程可行性評估(提案單位:總務處)

本校生命科學院於2003由動物系與植科系合併為生科系,成立迄今已10 年有餘,但生命科學院在研究和教學上皆未能擁有符合品質標準之植物溫室。於歷年進行評鑑時,評鑑委員指出植物溫室對於生命科學院研究的重要性,缺乏功能與品質符合標準之溫室,以提供植物相關教師進行研究,嚴重影響植物科學研究的深度與廣度。基於上述原因,因應生科院植物研究所需教學植材,與昆蟲系課程實作及實驗資材,以及未來其他相關系所進行教學研究時對高品質溫室之需求,辦理本新建工程計畫。由總務處興建與管理,提供校內教學研究單位承租使用。

本案經選址評估後,以舟山路底端昆蟲系既有網室位址為工程基地。由辛亥路、基隆路與基隆路三段30巷學人宿舍區所圍之三角地區,面積約2,200㎡。於本校校總區東區規劃調整案之長程計畫,本位址將配合未來宿舍區搬遷,及基隆路與舟山路口新設校園入口,重新規劃為教學研究大樓、地下停車場、及具生態性景觀水池,依此,本案溫室規劃使用年限為10-20年,未來配合東區發展計畫開發需求調整。

本案曾提送102911102 學年度第1 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為:

(1)本案不通過,請規劃單位補充以下評估資料後再提會討論。

(2)請總務處協助提供全校整體溫室使用與整合資料,並將本案選址過程,補充於報告書。

(3)本階段請考量如何透過溫室開窗達自然降溫,大型風扇運轉噪音音量評估與因應方式,以及因應環境景觀、節能、適應微氣候之生態建築規劃設計原則。

(4)請依使用需求考量行人、腳踏車、卸貨車之動線規劃。

(5)請補充說明經費來源、推動時程。

(6)建議本案案名修改為國立臺灣大學植物培育溫室新建工程

(7)本案請補充鄰近宿舍區之景觀、動線規劃說明,且應避免影響住戶安寧。

本案依上述決議補充評估資料並調整規劃內容為:興建建築面積為485㎡,容積樓地板面積為723㎡,興建後基地建蔽率為22.05%,容積率為32.86%。依小區19檢討,本案興建後小區建蔽率為27.62%,容積率為99.81%。本工程規劃興建二層樓,一樓為實驗室、討論室、儲藏室等;二樓為9~10間溫室,及相關調控環境設備。工程經費概估約2,592 萬元,溫室設備費用約563萬元,停車場代金約900萬元,總經費約4,055萬元。

本案再於105217日提送104學年度第5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為:本案通過,請依委員意見補充視覺模擬圖、基地周邊環境圖說及節能環保建材相關說明,後續提送校發會討論。

4.竹北分部生態校園規劃調整案(提案單位:竹北分部籌備小組、總務處)

本校於98年委託「財團法人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發展基金會」規劃「竹北分部生態校園【節能綠校園設計】綱要性建築指導原則」,並於98918日經98 學年度第 1 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該案通過迄今已逾6年,為配合本校校務發展需求,加速推動竹北分部的籌備工作,而有重新檢討之必要。

於原計畫含括南北兩校區,因北校區部分後續將由新竹縣政府另案規劃開發,且亦已移撥新竹縣政府管理,並由文大用地變更為綠能園區用地,因此,排除於本次規劃範圍內,僅就南校區基地面積約22 公頃進行調整。本案延續生態校園規劃綱要性指導原則與方法,建構一個以地方空間紋理與空間文化為涵構,以節能綠校園為建築指導原則,供後續進行各棟建築與景觀規劃設計作業之依循。本次主要調整內容為:

(1)校園內汽車改以校園外圈新闢15米環狀道路(含10米汽機車車道,及兩側各2.5米人行道)聯繫各棟建築,原來中央道路除供緊急車輛行駛外,平時僅供人行與自行車通行,及夜間物流服務車輛之臨時通行使用。

(2)汽車停車位配置於各棟建築地下室,並於建築物周邊規劃部分平面停車場,供訪客、臨停使用。

(3)共同管溝考慮經濟性,改沿道路外側布設。惟本次調整後僅容納弱電管線(電信、網路、監視系統)、機電管線(高壓電纜、低壓電纜、照明電纜)。給水管(消防用水、自來水、中水管)不納入共同管溝,另外配置。

(4)原規劃生活汙水以明渠礫間處理後排入濕地,考量臭味影響,僅有局部保留為礫間處理,其他改為在各棟建築內設置小型污水處理設備,處理達二級排放標準再以暗管排入滯洪池。

(5)開發方式分為三期:第一期開發基地北側及東側,必要的聯外道路與一小區人工濕地;第一期以外地區規劃為第二期開發;第三期為配合2017世大運設置足球練習場之基地,作為後期發展預備區。

(6)因應產學合作使用需求,將建築物調整為較大量體配置,以三個類似碧禎館量體圍攏建築群簇之空間模式,營造產學合作園區綠色友善之交流與沉思空間。建物形狀以弧形、非方正的方式規劃,以遮擋東北季風,並考慮自然通風採光之綠建築設計原則。

(7)有關學院分配空間量、行政單位空間量、及公用設施、公用設備面積作大幅調整。於10517日本校工作會議,經工學院、醫學院、電資學院、進修推廣部、總務處等相關單位確認已納入使用需求,並保留彈性供後續其他單位使用需求。

本案於105217日提送104學年度第5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為:本案通過,後續提送校發會討論。

5.生化大樓整修工程初步規畫設計報告書(提案單位:創意創業中心)

臺灣大學創意創業中心提倡「創意創業」作為本校重要目標。願景以「建構臺灣大學創業園區,提升校內師生的產學合作與創業動能,使創業成為本校在亞洲大學圈的獨特競爭優勢」為主。考量原辦公室位於水源校區,期望以此地作為發展中心建構創業園區,因此,擬活化原國防醫學院舊址之建築物作為使用空間,進行生化大樓整修工程。「生化大樓」基地面積約2,923㎡,總樓地板面積約為2,300.97 ㎡,計地上三層,無地下層,鋼筋混凝土構造之建築物,建築高度15.53公尺,為軍方移交建築物之一。依使用單位需求,內部空間為咖啡廳展演廳、多功能演講廳/小型會議室、共同工作空間、辦公室,並於每層樓設置性別友善廁所。

本案基地位於水源校區整體規劃中的B1開放空間,屬於中期規劃工程,原訂為拆除生化大樓興建二期卓越研究大樓,係因挖掘出十三行文化陶片,故暫停興建二期卓越研究大樓計畫。

本棟建築整修造型以延用校總區原有建築特色之兩種建材於外觀設計,紅磚於兩側外牆及洗石子正反向牆面,呼應本校自創史以來的建材特色。擴柱採用仿清水模外包建材,搭配上述原校總區之兩項建材將老建材配上新建材,使舊建築擁有新的樣貌又不失舊建築之美,意旨多元創新。

建築正向與背向採用大片玻璃窗,使建物內部可直接透過窗戶觀望戶外寬廣的視野,並於右側設置戶外平臺作為多種空間使用,讓使用此空間的人員活動能夠更加多元開放,並利用空間創造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增加多元學習及跨領域創新的概念。

本案已於105128日召開初步綜合規劃設計周邊系所說明會,周邊單位針對本案皆提出關於施工期間噪音、震動、粉塵等問題,建議本工程未來施工時需公告施工期程且避開期中、期末考;另會中提到戶外平台高低差和燈光照明涉及使用安全問題,建築師已重新檢討並調整設計內容。

本案於105217日提送104學年度第5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為:本案通過,請依委員意見補充節能設備納入未來設計修正,後續提送校發會討論。

 

二、總務處報告:有關「工學院綜合樓新館新建工程」因舊機械工程館歷史建物保留影響部分圖面修正案,工綜新館基地內舊機械工程館於104623日經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公告為歷史建物,為因應舊機館部分保留修正工綜新館部分圖面,相關調查研究與修復再利用計畫報告書於1041113日由文化局同意備查在案如附件2,提會報告。

 

三、醫學院報告:「紹興南街基地再生計畫」都市計畫變更調整案。

 ()為推動「紹興南街基地再生計畫」辦理都市計畫變更案,於104930104 學年度第2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並於104108104 學年度第2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決議:「一、通過,提校務會議專案報告。二、請法律系教師協助推動本案之高教創新實驗計畫。」,續提送1041017日校務會議專案報告。

 ()本案後續再送臺北市政府都市計畫相關會議討論時,建議調整都市計畫書內容,本次配合變更說明如下:

1.本案原方案為整區大街廓開發,並利用都市設計準則留設開放空間之方式分隔醫學院教學區與其他區域,然於1041127日都市計畫座談會會議結論建議:「全區應考量東西向交通動線之連貫性、銜接計畫區西側兩條現已劃設之道路用地,延續至計畫區與公園用地做串接,同李鎮源故居之保存整體規劃為公共開放空間」,故本次都計變更考量保留紹興南街32巷之5m計畫道路。

 2.於本案歷次工作會議後,為維持臺大教學區域完整,將教學區域之計畫道路整併,並依1041230日公布《都市計畫法》修訂第42條條文,將公共設施用地整體規劃為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於其上興建公共住宅。經臺北市政府工作會議,社會福利設施用地容積另有規定,故全區容積重新調整。

3.為確保本案之財務效益,將西北側臺大管有不利興建之2處小面積住宅區,檢討變更為公園用地,並於細部計畫書中,將劃設為公共設施用地部分,扣除應補足原道路用地面積外,其餘容積得調派至收益區。

4.「紹興南街基地再生計畫」都市計畫變更調整案,於105217104學年度第5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報告通過。本案提送本委員會報告,會議資料請參閱附件3

 

參、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瑠公圳舊址復原及小椰林道段渠道景觀工程」案,茲檢具修正先期規劃構想設計原則1(附件4),提請討論。(總務處 提)

  明:

     本案依1041125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依委員意見修正後續提送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委員主要建議意見已修正於設計原則如下:

()水量估算:經技服廠商評估計算,水量應以Q=300m3/日 以上為基準,建議流速至少1m/min 以上。(水源取用以新店溪原水為主,不足部分輔以使用醉月湖水、回收再利用之中水、雨水、地表逕流水、農場灌溉水及各建築物回收之筏基水,以達到全段渠道所需使用之水量。)

()水渠寬度:全區渠道寬度以1m~2.0m為設計基準,配合各渠道段不同之設計意象而有不同渠寬之變化選擇;或是搭配跌水設計,創造更豐富的渠道水景。

二、本案業經105217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

  議: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依決議之先期規劃構想設計原則內容,續辦理第一期細部設計,並於10556日辦理第一期細部設計校內公聽會。

     

 

案由二:有關「竹北分部生態校園規劃調整」案,茲檢具第一次修正建議構想書1(附件5),提請討論。(竹北分部籌備小組、總務處 提)

  明:

一、 竹北分部校園整體規劃前於98年委託「財團法人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發展基金會」規劃,迄今已逾6年,茲因配合本校校務發展與需求,已有重新檢討之必要。

二、 本案業經105217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

  議: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於105422日以校總字第1050025620號函報教育部審議。

 

案由三:有關「生化大樓整修工程」案,茲檢具初步設計報告書1(附件6),提請討論。(創意創業中心 提)

  :

一、本案係為創意創業中心以「建構臺灣大學創業園區,提昇臺灣大學師生的產學合作與創業動能,使創業成為臺灣大學在亞洲大學圈的獨特競爭優勢」為願景,藉由活化舊有水源校區生化大樓作為發展中心建構創業園區據點。

二、 本案業經105217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

  議: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於105331日以校總字第1050020353號函報教育部審議。

 

案由四:有關「植物培育溫室新建工程」案,茲檢具可行性評估報告書1(附件7),提請討論。(總務處 提)

  明:

一、    本案計畫源於生命科學院之溫室需求,於各基地選址及討論後,由總務處配合在舟山路底,基隆路與辛亥路口之基地興建溫室並管理,提供有溫室需求單位者承租使用。

二、本案業經105217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

  議:通過。

執行情形:

一、   本案續依可行性評估辦理先期規劃構想事宜。

二、 先期規劃構想書籌建小組業於105414日討論,並於10556日召開先期規劃說明會。

 

案由五:有關醫學院藥理學科暨研究所與中央研究院申請共同增設藥物研發暨跨領域轉譯醫學與生醫工程國際研究生博士學位學程」案,提請討論。(醫學院 提)

  明:

一、 本案業經10522日第2892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及105215日專案審查委員會修正通過。

  二、檢附專案審查委員會決議及計畫書1份如附件8(計畫書於會場發送),請參閱。

  議: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105319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案由六:有關電機資訊學院生醫電子與資訊學研究所與中央研究院申請共同增設生物資訊國際研究生博士學位學程」案,提請討論。(電機資訊學院 提)

  明:

一、 本案業經10522日第2892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及105215日專案審查委員會修正通過。

  二、檢附專案審查委員會決議及計畫書1份如附件9,請參閱。

  議: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105319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案由七:有關工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與中央研究院申請共同增設分子科學與技術國際研究生博士學位學程」案,提請討論。(工學院 提)

  明:

一、 本案業經10522日第2892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及105216日專案審查委員會修正通過。

  二、檢附專案審查委員會決議及計畫書1份如附件10,請參閱。

  議: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105319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案由八:有關生命科學院生命科學系與中央研究院申請共同增設跨領域神經科學國際研究生博士學位學程」案,提請討論。(生命科學院 提)

  明:

一、 本案業經105126日第2891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及105218日專案審查委員會修正通過

  二、檢附專案審查委員會決議及計畫書1份如附件11(計畫書於會場發送),請參閱。

  議: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105319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案由九:有關電機資訊學院、理學院與中央研究院申請共同增設資料科學碩士及博士學位學程」案,提請討論。(電機資訊學院 提)

  明:

一、 本案業經10522日第2892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及105219日專案審查委員會討論。

  二、檢附計畫書1份如附件12,請參閱。

  議: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105319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肆、臨時動議

案由:會議書面資料數量龐大時,建議不再列印紙本,請自行攜帶筆電或使用iPad

決議:通過。

執行情形:會議書面資料數量龐大時,將請提案單位提供精簡版紙本資料為提會討論附件,俾利委員會中審閱。

 

伍、散會(上午11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