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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校發會紀錄及執行情形

105學年度第4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105學年度第4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106510星期三)上午9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2行政大樓第4會議室

會議主持人:楊校長泮池                                記錄:王麗婷

出席人員:楊校長泮池、張副校長慶瑞、郭副校長大維、副校長書行、郭教務長鴻基(兼共同教育中心主任) (吳義華代)、陳學務長聰富、王總務長根樹、李研發長芳仁(楊淑蓉)、陳院長弱水、劉院長緒宗、院長國賢(張佑宗)、張院長上淳、顏院長家鈺(吳文方)、徐院長源泰、郭院長瑞祥、陳院長為堅、陳院長銘憲(陳信希)院長宛如、鄭院長石通、廖主任咸興(何耕宇)、林瑋嬪教授、朱士維教授、曹昭懿教授、鄭素芳教授、吳文方教授、黃漢邦教授、陳尊賢教授、林裕彬教授黃耀輝教授、陳信希教授、沈冠伶教授、吳義華秘書、呂姿燕同學

列席人員:林主任秘書達德、校園規劃小組黃召集人麗玲、吳莉莉小姐、吳慈葳小姐、彭嘉玲小姐、吳鑫餘先生蔡博士後研究員旻樺、實驗林管理處劉副處長興旺、醫學院附設醫院孫副院長瑞昇、呂主任重明張組長景勛、董技正士銘、醫學院總務分處章組員心潔、護理學系賴主任裕和、生物產業傳播暨發展學系王系主任俊豪彭副教授立沛、王助理教授俊傑、生命科學系于教授宏燦、醫學工程學研究所陳所長中明李幹事素秋、環境衛生研究所蔡所長詩偉、郭副理碧玉、宗邁建築師事務所、潘冀建築師事務所

請假人員:苑舉正教授、陳淳文教授胡星陽教授、謝旭亮教授(葉開溫)王立義研究員

應到委員:38    實到委員:33    請假委員:5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會議紀要)106220─106510日)

本小組於106220日至106510日,共召開2次會議(會議紀錄如附件1報告案2,討論案3件,討論通過案件3件。茲簡述案件如下:

(一) 報告案

1.第一學生活動中心禮堂整修工程完工後報告(提案單位:校園規劃小組)

決定:同意備查。

2.第一會議室整修案完工後報告(提案單位:校園規劃小組)

決定:同意備查。

()討論案

1.23屆藝術季(提案單位: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

結論:本案通過。

2.紹興基地第二醫學教學研究大樓新建工程規劃構想書(提案單位:醫學院)

結論:本案通過。

3.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東址外牆更新工程籌設構想書(提案單位:醫學院附設醫院)

結論:

(1)請將委員建議納入後續細部規劃設計。

    (2)本案通過。

()通過案件簡介

1.23屆藝術季(提案單位: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

本屆藝術季以「變形」為題,希望傳達的概念是認為各種觀點僅是世界不同的變形,而沒有絕對分明的、無法相容的立場或看法,以反思為主軸,透過不同視角與觀點去創作,進而讓受眾體驗並反思日常生活的不同可能。

活動時間自10655日至30日,為期一個月,從三個不同方向的議題探討進行策劃:「變形策展部」、「形策展部」、「學術策展部」。以裝置藝術、攝影展、錄像藝術、行為藝術、戲劇、舞蹈、工作坊等形式,展現在椰林大道、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醉月湖畔綠地、學生活動中心、博雅教學館、校史館、霖澤館、總圖書館、社科院、華南銀行等開放空間。

除了校內學生的藝術作品外,為使藝術季能有更多元的內容、更豐富的創作層次,將與政大藝術季、宜蘭洄龜少年藝術季合作,進行展品的交流、活動相互宣傳,並與校內學術課程結合,與土木系卡艾偉教授合作,由臺大與實踐建築系學生進行木結構的設計與建造,創作成果將在臺大校園以大型裝置藝術展出。

本案於106322日提送105學年度第4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會議結論:「本案通過。」

2.紹興基地第二醫學教學研究大樓新建工程規劃構想書(提案單位:醫學院)

本大樓基地為都更範圍之臺大醫學教學研究區域,變更後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基地面積6,639m2,建蔽率45%,容積率225%(都市更新獎勵容積50%,及調派部分容積於產業合作區域後為323.51%)。擬興建地上13層、地下2層建築物,包含基地內之李鎮源故居(已登錄歷史建築),建築面積為2,470.3m2,建蔽率為37.21%,容積樓地板面積為21,477.44 m2,容積率為323.50%,總樓地板面積為33,415.14 m2。空間需求包含物理治療學系()、職能治療學系()、醫學教育暨生醫倫理學科暨研究所、醫學工程學研究所系所使用空間,以及產學合作中心共同研究室等。於一樓配置公共服務空間、演講廳、集會大廳、性別友善廁所等,有助於醫療社會服務、教育推廣,及便利公眾使用。

本案以不編列公務預算,引進民間資金合作開發方式,以公辦更新權利金挹助興建教學大樓。已登錄為歷史建物之「李鎮源故居」已於公辦更新編列預算,額外以總金額2千萬元進行修繕,未來由醫學院負責管理維護。

本案於10653日提送105學年度第6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會議結論:「本案通過。」

3.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東址外牆更新工程籌設構想書(提案單位:醫學院附設醫院)

臺大醫學院附設醫院東址外牆採用輕鋼架板材面貼磁磚工法,自民國80年啟用至今,已逾廿餘年,期間歷經天候、地震及颱風考驗,外牆系統逐漸老化,近年偶有掉落情形發生。經蘇利、蘇迪勒及梅姬等颱風侵襲後,損壞情形益發嚴重,至今已發生十餘起大面積掉落事件,影響行人安全甚鉅,為避免影響用路人安全,外牆全面更新已勢必進行。

為瞭解外牆之損壞範圍,臺大醫院曾洽詢財團法人營建研究院,辦理東址外牆之非破壞性檢測,惟東址外牆之破壞形式,屬複合破壞,且其外牆型式特殊目前國內並無相關類似工法與材質之非破壞檢測研究資料可以輔助判讀檢測結果,無法單由紅外線或超音波之非破壞方式進行檢測,因此採用最原始之錘擊方式,以高空作業人工方式全面檢測外牆,檢測時全面錄影紀錄,作為日後維護之依據。檢測結果受損面積約為5,400㎡,約佔外牆總面積6.8%。其中較有立即危險鬆動之板材,已陸續修繕中。於歷次修繕經驗中,受損部位之周遭支撐結構亦已損壞,故實際修繕面積皆較檢測異常面積大約35倍,且材料老化為不可逆之情形,考量醫療作業之要求及安全性,擬辦理全棟外牆更新工程。

考量施工中之營運問題,故主要建議採外牆半拆式金屬帷幕牆,拆除原系統之外牆磁磚、水泥沙漿及其後之輕鋼架,窗戶及內牆面則不予拆除,預計可較節省經費及縮短工期,並降低室內營運之影響。整體經費約為12.74億元,將分棟、分期六年編列預算及施工,經費由醫院作業基金自籌支應。旨案籌設構想書已於106224日臺大醫院院務會議及47日醫學院院務會議討論通過,擬依程序提送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及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

本案於10653日提送105學年度第6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會議結論

(1)請將委員建議納入後續細部規劃設計。

(2)本案通過。

()新生南路「瑠公圳原址」石碑遷移案

現有新生南路「瑠公圳原址」石碑為臺北市文獻館(原臺北市文獻會)所立,其碑址為本校管理之校地。近年文史團體及相關專家學者於報紙或是社群網站皆發表論點,認為此石碑設址地點與史實不符,引起許多討論,希望石碑的碑址與碑文做修正。

檢閱並整理文史資料,本校校總區周圍水利設施有霧裡薛()圳、瑠公圳、新生特一號排水溝(堀川)。霧裡薛()圳及瑠公圳為清治時期興築,新生特一號排水溝為日治時期興築,三項水利設施背景簡述如下:

霧裡薛()圳於乾隆年間初期興築完成,為灌溉農田的水圳設施,水源來自於霧裡薛()(今景美溪),水圳主要灌溉臺北平原西部。

瑠公圳同為乾隆年間興築完成,但完成年代比霧裡薛()圳晚,由郭錫瑠以及其子郭元芬相繼完成水圳興築工作,水源主要來自新店溪,水圳灌溉路線以臺北平原東半部為主。此外,瑠公圳有一支線本校校總區內,其舊圳道於水工試驗所旁。

日治時期1932年日本政府「臺北市區計畫」中規劃南北方向兩條特種道路,今日的新生南北路即為當時的一號線特種道路,道路中央設有區域性排水幹線渠道,此渠道就是新生特一號排水溝(堀川)1973年將此渠道加蓋成為今日的新生南北路。

歸納整理過往文史及地圖資料,發現「瑠公圳原址」石碑所立的位置離霧裡薛()圳及新生特一號排水溝(堀川)較為接近,因此設立地點不是原始瑠公圳流經地點。

「瑠公圳原址」碑文所提及瑠公圳流域部分應排除「羅斯福路四段,新生南、北路部分路域」較符合史實。後續建議臺北市文獻館將新生南路「瑠公圳原址」石碑辦理遷移或是石碑文字修正。

本案於10514日提送105學年度第3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會議結論:「本案通過。」後續請校規小組再和相關單位開會研議,確定本案處理方向。

本案依106220105學年度第3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校長指示,提送本次校發會報告。

二、校務研究辦公室工作報告

為有效協助校務決策,本辦公室已規劃校務研究架構及工作計畫藍圖,將分析層面從學生學習成效擴及各校務面向。

(一)1062月至4月主要工作報告如下:

1.  完成校務資訊視覺化互動圖表:包括臺大歷年統計年報、臺大99~101學年各系所畢業生流向及薪資巨量資料、公開校務資訊之校際比較。

2.  進行校務概況分析(NTUView):包括畢業流向與薪資概況、雙修生概況、轉學生概況等。

3.  進行校務議題研究:蒐集整合學務處相關資料,探討在學經驗與畢業表現之關係。

4.  辦理資料庫存置地點異動。

()7月底主要工作規劃如下:

1.撰寫教育部計畫期中報告並規劃第三年計畫內容。

2.完成在學與畢業流向議題分析。

3.產出校務概況分析34篇。

三、實驗林管理處報告

()有關立法院蘇院長嘉全於10646日為本校實驗林轄內墾民陳情案進行協調會,不做會議紀錄之決議為:「請本校於會後1個月內,評估在不影響國土保安的情形下,是否仍需現有面積繼續使用。」。經本處簽請成立臨時工作小組,由張副校長慶瑞主持,於106428日召開檢討會議審核評估報告草稿,結論為:「仍請實驗林依法管理國有林地,並依委員意見修正檢討報告。檢討結果為:『本校實驗林仍需現有完整林地範圍,持續進行教學實習、學術研究及資源保育等之用。』」,謹將報告摘要節錄如附件2,提會報告。

()表列各單位原使用本校實驗林土地作為公共設施用地,因契約期限將屆,仍有業務需要,函請繼續使用。案經本處評估其繼續使用尚不影響林地經營,報請同意續約,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6年第2次會議決議同意續約5年,檢具受理林地供公共設施續約案件如下(計3筆契約),提會報告。

編號

使用單位

營林區林班地

 

契約編號

面積

 

(公頃)

用途

原約使用期間

原約之管理維護費

(元/年)

續約期

續約管理維護費

(元/年)

1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通信分公司

清水溝11林班地內

477

0.0013

微波反射板設施

1011101~1061031

 

3,675

續約5

 

3,859

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

對高岳29林班地內

463

0.5172

阿里山森林遊樂區觀日平台等遊憩設施

1010701~1060630

 

31,500

續約5

 

33,075

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

對高岳29林班地內

520

0.0277

特富野步道公共廁所

1020101~1061231

 

無償

續約5

 

無償

 

參、討論事項

案由一: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為改善實驗林管理處提供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合作經營之鳳凰谷鳥類生態教育園區內行動通訊品質,擬租用清水溝營林區第12林班內林地2筆(地籍編南投縣鹿谷鄉田底段115109地號內),契約編號558號,面積0.0033公頃,作為架設共構行動電話基地台用地1案,是否同意,提請討論。(實驗林管理處 提)

  明:

一、中華電信公司依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建議,為改善鳳凰谷鳥類生態教育園區內行動通訊品質,由該公司代表3家電信業者(中華、遠傳、台灣大哥大),擬租用林地2筆設置共構行動電話基地台,面積計0.0033公頃(位於256258號公共設施用地內),第1處位於停車場廁所旁花圃、面積0.0024公頃、高度5公尺,外圍設置2公尺高圍欄加以美化,第2處好漢坡前道路路側、面積0.0009公頃,設置18公尺電桿2支,外圍設置2公尺高圍欄加以美化,電信業者業取得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書面放棄同意函。

二、 案經實驗林管理處評估其使用尚不影響林地之經營,報請同意簽約5年。

三、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6年第2次會議討論通過,檢附土地使用契約書草案如附件3,請參閱。

  議: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於10668日以實管字第1060004445B號函送土地使用契約書予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用印,將俟各電信業者(台灣大哥大、中華、遠傳)輪流用印完成後,再續辦理契約簽訂及公證事宜。

案由二: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為改善實驗林管理處溪頭營林區大學池區周邊行動通訊品質,擬租用溪頭營林區第2林班內林地1筆(地籍編南投縣鹿谷鄉溪平段82地號內),契約編號559號,面積0.003公頃,作為架設共構行動電話基地台1案,是否同意,提請討論。(實驗林管理處 提)

  明:

一、台灣大哥大公司為改善溪頭營林區大學池區之通訊信號品質及遊客急難救助,由該公司代表5家電信業者(中華、遠傳、台灣大哥大、亞太、台灣之星),擬租用林地1筆設置共構行動電話基地台,借用位置位於大學池區販賣部上方步道旁、面積0.003公頃,架設於原有水塔圍欄位置上空,高度5公尺(使用高度2.5公尺、原有圍欄2.5公尺),並配合原有木質圍欄加以美化。

二、 案經實驗林管理處評估其使用尚不影響林地之經營,報請同意簽約5年。

三、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6年第2次會議討論通過,檢附土地使用契約書草案如附件4,請參閱。

  議: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於10668日以實管字第1060004445B號函送土地使用契約書予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用印,將俟各電信業者(台灣大哥大、中華、遠傳、亞太、台灣之星)輪流用印完成後,再續辦理契約簽訂及公證事宜。

案由三: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為改善實驗林管理處溪頭營林區青年活動區周邊行動通訊品質,擬租用溪頭營林區第2林班內林地1筆(地籍編南投縣鹿谷鄉溪平段94地號內),契約編號560號,面積0.0025公頃,作為架設共構行動電話基地台1案,是否同意,提請討論。(實驗林管理處 提)

  明:

一、 台灣大哥大公司為改善溪頭營林區青年活動區之通訊信號品質及遊客急難救助,由該公司代表4家電信業者(遠傳、台灣大哥大、亞太、台灣之星),擬租用林地1筆設置共構行動電話基地台,借用位置位於青年活動中心上方道路旁(風穴一千株柳杉疏密度試驗地旁空地)、面積0.0025公頃,設置鐵皮共構機房0.001公頃、高2.4公尺及18公尺電桿2支,外圍以木質圍籬加以美化。

二、案經實驗林管理處評估其使用尚不影響林地之經營,報請同意簽約5年。

三、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6年第2次會議討論通過,檢附土地使用契約書草案如附件5,請參閱。

  議:

一、通過。

二、簽約不可有排他性。

執行情形:本案於10668日以實管字第1060004445B號函送土地使用契約書予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用印,將俟各電信業者(台灣大哥大、遠傳、亞太、台灣之星)輪流用印完成後,再續辦理契約簽訂及公證事宜。

案由四:有關「醫學院附設醫院東址外牆更新工程」案,茲檢具籌設構想書1(附件6),提請討論。(醫學院 提)

  明:

一、醫學院附設醫院外牆採用輕鋼架板材面貼磁磚工法,自民國80年啟用至今,已逾廿餘年,期間歷經天候、地震及颱風等考驗,系統已逐漸老化損壞,近年來偶有掉落情形發生。經蘇利、蘇迪勒及梅姬等颱風侵襲後,損壞情形益發嚴重,至今已發生十餘起大面積掉落事件,影響人員安全甚鉅,本案擬採「半拆式金屬帷幕牆」方案,建造費用約為12.74億元分六年編列,資金來源擬由醫學院附設醫院作業基金自籌支應。

二、 本案經10653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

  議:通過,委員所提建議,請納入後續規劃設計之參考。

執行情形:本案業依委員建議意見修正,並以106711日校附醫工字第1060300453號函送教育部審查。

案由五:有關「紹南基地第二醫學教學研究大樓興建工程」案,茲檢具先期規劃構想書1(附件7),提請討論。(醫學院 )

  明:

一、 臺北市政府與本校於10451日簽署合作意向書,將本案地區納入公辦都更示範計畫,以公辦都更方式引入民間資金活化本案土地,同時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創新計畫,建立臺北市醫療研究產業合作聚落,並於10555日經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86次委員會審議通過,結合既有醫療設施積極建構臺北市醫療研究產業聚落,形成兼具「臨床醫療與醫學教育」、「健康產業與服務」及「生醫科技與創新」綜效之醫療複合體。

二、本案經10653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

  議:

一、      通過,委員所提建議,請納入後續規劃設計之參考。

二、      會議室請規劃可容納300人以上座位空間,以符合未來長遠彈性需求。

執行情形:本案先期規劃構想書中會議室容納座位已由原198個擴增至282個,業以106721日校總字第1060055708號函送教育部審核。

案由六:有關醫學院護理學系申請增設「學士後護理學系」,提請討論。(醫學院 提)

  明:

本案業經10637日第2940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及10651日專案審查委員會修正通過。

    二、檢附計畫書1份如附件8,請參閱。

  議:通過增設「學士後護理學系」,依委員意見修正計畫書後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106610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案由七:有關生物資源暨農學院生物產業傳播暨發展學系申請增設碩士在職專班,提請討論。(生物資源暨農學院 提)

  明:

一、本案業經106328日第2943行政會議討論修正通過及10651日專案審查委員會修正通過。

    二、檢附計畫書1份如附件9,請參閱。

  議:通過,依委員意見修正計畫書後提校務會議討論。

附帶決議:請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協助積極整合與協調推動本學程案。

執行情形:

一、本案經106522生物資源暨農學院252次院務會議通過,同意生傳系繼續進行相關程序並爭取教育部員額,不使用該院寄存博士班名額。並經106610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以不排擠現有單位之學生員額方式處理。

二、本校於106623日以校教字第1060049280號函請教育部同意於107學年度增設生物產業傳播暨發展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案由八:有關生命科學院生命科學系申請學士班分組為「植物科學組」及「生命科學組」等2組及增設「生物科學研究所(含碩、博士班)」案,提請討論。(生命科學院 提)

  明:

一、本案業經106221日第2939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及10652日專案審查委員會修正通過。

  二、檢附計畫書各1份如附件1010-1,請參閱。

  議:請依專案審查委員會決議辦理,且參酌本會委員所提建議修正計畫書,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按相關法令補足行政程序後,再提下次會議第1案討論。

執行情形:生命科學系申請學士班分組案及增設研究所案,業依專案審查委員會委員所提建議修正計畫書,並經由生命科學系系務會議討論,目前仍需針對計畫書修正內容,補足行政程序。

案由九:有關工學院醫學工程學研究所申請增設「醫學工程學系學士班」,提請討論。(工學院 提)

  明:

一、本案業經106214日第2938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及106410日、54日專案審查委員會討論。

  二、檢附計畫書1份如附件11(計畫書於會場發送),請參閱。

  議:通過,依委員意見修正計畫書後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106610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案由十:有關公共衛生學院申請增設「食品安全與健康研究所碩士班」,提請討論。(公共衛生學院 提)

  明:

一、本案業經10652日第2947行政會議討論通過10658日專案審查委員會討論。

  二、檢附計畫書1份如附件12(計畫書於會場發送),請參閱。

  議:通過,依委員意見修正計畫書後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106610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肆、臨時動議

一、新增報告案

學術副校長室報告:有關修正本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書(103-107學年度)1案,提會報告。

  明:

()教育部為推動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後續作業,106421日以臺教高()字第1060056636號函請各大學於106430日前檢送10(中長程)校務發展計畫,提供該部諮詢培力小組參考,以充分了解各大學校務發展現況及校務發展方向。

()鑒於本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書(103-107學年度)」撰擬至今已逾2年,各單位規劃及執行內容陸續有所更動,為符合現況,爰擬請相關單位檢視計畫書內容。惟囿於時效,僅請各行政單位提供修正資料。

()其中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國際處、計資中心、出版中心、進修推廣部、共教中心、分部及附設單位等均提出修正內容,並增補本校新設立之創新設計學院、人文社會科學發展中心及實驗動物資源中心等相關資料。經彙整後印製,並於10652日交由研發處送至教育部。

()本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書(103-107學年度)」分為網路公開版及工作手冊版,前者因應校務資訊公開,已於104311日發布於本校首頁。工作手冊版則係提供本校一級執行單位及學院參考,據以進行後續之校務發展工作。本次修正之版本為工作手冊版,網路公開版將另修正後上網公開。

()為節能減碳,本次計畫書之修正版本不印製紙本資料,請逕至以下網址下載參考:

https://www.space.ntu.edu.tw/navigate/s/4219FF126AA14898A675EE7F28414BD0QQY

伍、散會(中午12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