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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法規彙編

秘書室法規彙編內之各單位法規需異動時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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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彙編如需異動,請於公告時副知秘書室,並將該法規檔 (修正後檔案內請註記經xx年xx月xx日xxxx會議修正通過) e-mail秘書室承辦人(朱芬芬,fflin@ntu.edu.tw,Tel:33662032),如需連結至單位法規網頁,請提供網址。